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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灯(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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羡庐里院儿正厅的暖阁里,只设了一张宽大的罗汉床,铺着墨绿色松竹纹缎面的棕垫,除了一架黑底描金花草的炕屏,并没有再多的装饰。室内狭小,拢着烧了一日的炭火热气,地上还留着一只水晶玻璃大花瓶,想是下午易青雪拿来醒花用的。此时鲜花已经献予了佳人,空留水晶瓶中泛了浑浊的水,漂着几片紫罗兰细碎的花瓣。

李梵云虚扶着金恒春在床边坐定,老吴也收拾了残席进来。他见李梵云去又复返,心中不免又感慨又欢喜,方才在廊下吃了几杯酒,这时也不再拘谨,热情地去接梵云的大衣,口里碎碎道:“既然回来了,哪儿有又去外面住的道理,您说是不是?西屋我前几天拾掇过了,浴缸也可以用了,有热水。在靠墙柜子里头还找出了您几套换洗衣服,也都洗了晒了。您说说,这就是回家,都是现成儿的不是?”

梵云喝了不少酒,刚才在门口吹了一趟风,此刻自觉面颊耳根热成了一片。十数年前,他曾以为这世界上只剩了他们两人,千秋万代列国四海,也不过堪堪化作荼蘼丛中的一间西厢房。西厢的卧室里摆了一架极尽绮丽的拔步床,却又有一间西式浴室,冷暖水龙头和四角浴缸俱全,但放热水洗澡还要先烧半天小锅炉。

像是被少年往事里深流的热力凭空烫到了一般,他微微一颤,旋即又镇定下来,用尽量温和的口吻对老吴说:“德生叔,别麻烦您了,我……就陪恒春说会儿话。”

金恒春虽看不见,却也能想见老吴的错愕,这几天“看”老吴忙上忙下,他明知这一番久别的种种微妙,却也不忍心拦阻老人的好意。他揉了揉额角,对老吴道:“今天大家都累了,你也早些歇着吧。我懒得折腾,这边儿倒还暖和,我也不挪窝儿了,就在这儿吧。”

老吴一愣,看看金恒春又看看李梵云,只得点头道:“好好,那……我去端点儿热水过来,三爷和李少爷擦把脸吧,这热水我下午就烧上了,不都是现成儿的么……”

待老吴自言自语地出去,世上终于又只剩了他们俩。暖阁内并无其他家具,李梵云只得也挨着床边坐了。他伸手抚了抚自己的面颊,潮热一片。他想起十三四岁时,他有一阵总是下午有微热,常常双颊带晕。金恒春见了,就探过手来要试他温度。他偏头躲过去,金恒春皱眉道:“别躲啊,看你脸都红了,别是又热起来。”

他拿起铁质的文具盒贴上自己的面颊,青春前期的肌肤贴上冷铁,恍惚与清明之间,只剩下剑刃般的界线。热力科学又均匀地传导过去,他把文具盒贴上他的脸:“热不热?”

微热如同微醺。他闭上双眼,指尖拂过自己的眉头。两个人沉默着,谁也看不见谁。

这时老吴端来个崭新的陶瓷脸盆放到炕桌上,臂上搭了两条也是崭新的白毛巾。他把毛巾打湿又拧干,先给了金恒春,又递了一条给李梵云。不出意外,温度不凉不热。接着又拿了香皂和雪花膏来放好,再帮金恒春把外罩的短马褂脱了。

梵云将脸孔半埋在雪白的热毛巾里,抬眼见金恒春此时露出了和自己一式料子的长袍。旧锦是同一匹,而金恒春这一件做得早,样子已显得老了。

暖阁里只悬了一顶白炽灯,他记得这间小室三面墙壁曾刷得雪洞儿似的白,此刻却如同旧画一样地泛了黄,如果仔细看,密布了细小的尘迹与裂纹。

金恒春垂着眼。老吴已经帮他褪去了锦袍,扶他靠着床里的软枕半躺下来,拉了一张小毛毯盖着腿。袍子里也是一件旧式衣裳,柔软的淡青色罗衫包裹着他,衫子青得发白,面孔白得发青。

老吴安顿好金三,转头见李梵云用毛巾托着脸,领口袖口都被洇湿了,忙道:“梵云少爷,衣裳湿了。我这就拿件儿给您换。”

梵云仿佛惊醒一般,才发觉手里的热毛巾也已经凉了。他不想烦难老吴,便一边叠声道不用不用,一边自己解了外袍,里面是件普普通通的圆领白色运动衫。暖阁外两个小丫头抱了两床锦被来,还附带了睡衣拖鞋等物。老吴一一安排得明明白白:“您放心,都是您过去用过的,洗得干干净净,新的一样——比新的还好些,旧的软和舒服。”

金恒春擦了脸,已经入定般坐了半晌,这时手扶着额头道:“你也忙活了一天了,人老不以筋骨为能,歇着吧,这儿没事儿了。”

老吴知道是自己说多了话,点头喏喏,又把炕桌挪到了床边地上,让小丫头把东西都放到罗汉床上。梵云记忆里,这老吴一直是个面目模糊又精干利落的中年人,此刻看来背已经微驼,犹自勉力维持着事无巨细的周到。他抚上锦被,旧料子糅合着寒气却没有一点潮气,他说:“德生叔,我来吧,您老早点休息吧。”

暖阁和正厅由一面六扇的梨木隔断隔开,雕饰不多,镂空处的窗纸也都换成了玻璃,拉上门,一间小室便显得格外清冷素净。锦被却是一张鹅黄面儿一张葱绿面儿,因为时光而明度下降,在瓦数不高的白炽灯下罗织起回旋的光晕。

梵云拉过一张被子,撤了金恒春腿上的毯子,帮他覆上去,又把一套眼生的睡衣拿过来。

正犹豫间,金恒春道:“给我吧。”

梵云找出睡裤递给他:“这是裤子,上衣我放你左手边。”

金恒春笑了:“你把我想得也太……这都好几年了,这点儿事我都干不成了?”

他轻笑的样子饱含太多无奈与倦意,李梵云至此方被一种无端的陌生感击中——眼前人尚未因岁月和磨难失去本来的形状,甚至更多了幽微的迷惑气质,可他不是——他本应抬起明亮的双眼,负气地说,你走吧,手上却把他抓得更紧。

“那你换吧。”他把衣服塞到他手里,“我去外间。”

金恒春又笑:“那是我傻了,就该装作胳膊也折了腿也断了,让你来伺候我。”

突袭的陌生感里,他却又说了句当不当正不正的浑话。梵云心头一阵柔软的烦乱:他认识他大概有一辈子那么长,熟悉彼此每一个毛孔每一根睫毛,多么亲密的玩笑也不出格;可人与人之间的“认识”,是否初见的时刻算作起点,从此之后就可以无限地延长?

就像他不知道火车如何横穿西伯利亚,轮船如何渡过大洋,他也没在上海拍过电影,没在昆明躲过空袭。四月的天气里,新大陆的校园中樱树漫开,庭前沉沉坠着绿玉般的绣球花。一只硕大的黄蜂被夹在纱窗与玻璃窗之间,嗡嗡困斗。文稿纸上是错落的各国文字,他刚刚沏了一杯薄荷茶。

颜色,气味,声音,温度;天候,地理,语言,时间。他想他终究需要随身携带证人证言与证物,才能证明某时某地他如此这般地活过。

可现在他只是一个人,两手空空。

灯光是暖色的,眼前人刚刚拂拭过的面庞看上去洁净湿润,刻意做出轻松的笑意,却仍旧脱不去长久以来忍耐与悲苦的底色。他身后的黑漆炕屏上,浑金的兰草舒展开叶片,华灿而不靡丽。在他的神情里,他似乎见到了他那玩世不恭又沉默消极的父亲,也见到了他温和典雅却颓丧决绝的母亲。而那个生动热烈又矛盾忧郁的年轻人,已消散于他熟悉的每一个孔窍,留下这让他无法不怀温存之心,又终究遍生纠结疑窦的躯壳。

可他偏偏又不仅仅是躯壳,又或者,躯壳是他,魂魄是他,悲苦是他,笑意也是他,所有往昔里和未来里的记忆、经验和历史,都只构成了一个他。他说:“怎么?我又说错话了?惹你不开心了?”

他伸出双臂:“好好好,我错了。你看,我这胳膊腿儿都好好的,一天能打两趟拳呢。”

他手指修长,指尖却圆润,掌心干燥,纹理清晰,指节带着经年写字的茧。

在他自己想通前因后果之前,他已经握上了这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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