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1/2)
子孤熙的声音很轻, 轻得如一把薄锋的刃, 把霍萨兹尔的心解剖开来, 还不允许他喊疼。
“别……”本能下,霍萨兹尔惊恐地说道, “你不要和我说这些。”
“那西域的局面,还会像现在一样,没什么大的区别。”子孤熙没有听从他的恳求,继续说道, “你离职后,和你同期的月泉四使也得卸职。苏贡会离开你之前的束缚,回到夺权的纷争里。该内战的还会内战, 永远挡不住, 到时候你还能来怪我吗?身为大祭司的你, 其实连贡献出这一生,去维持和平的决心都没有。”
这话实在直接。霍萨兹尔听得难过, 又不知怎么去反驳,只能虚弱地说一句:“你把责任都推在我身上?”
“不是的,阿月。”子孤熙突然抱住他, “我知道,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其实你一直恨我, 到现在都没有释怀。我和你说这些, 并不是想让你和我吵架, 我一直很压抑, 压抑到从月泉回来后,都没有一日安稳睡眠。你知道我上辈子死后,那一千多个日夜是怎么度过的吗?周围是黑漆漆的一片,只有我一个人。每当一到夏天雨水多的时候,泥水就会渗透进棺椁。你知道我很爱干净,却每天都要忍受着虫蚁钻进自己耳朵里。我崇拜日阳,自诩为光,但最后宋王把我从棺椁中拖出来的时候,我比任何人都害怕光,因为那让我形神皆毁。我的尸骨暴晒在太阳下,只剩一片死灰。”
子孤熙有时候真像个十三岁的小孩子,空长了一副二十三岁的身体。
霍萨兹尔跟在他身边九个月了,发现子孤熙很多事情的处理上,真的就是一个初学者。一些人性最简单的道理,子孤熙身为一个储君,居然都想不透,还觉得匪夷所思。
“真可怕啊阿月,人死后原来是那个样子的。”子孤熙抱着霍萨兹尔,简直就是一个孩子找到了同伴的模样,“我当时死不瞑目,心想若有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一定会做的更好。可是现在,我站在你的面前,为什么所有的事情做得越来越糟?身边的人都说我不如以前的郑王熙,可当我真回忆起以前的自己时,只剩下陌生……”
霍萨兹尔迟疑了一会儿,最后他终于下定了决心,伸出手去拥抱住子孤熙。
霍萨兹尔抱得很紧,随后说出一句话:“我不可能去爱什么郑王熙,但我可以爱你啊,阿熙。”
……
能从霍萨兹尔那里得到谅解和认同,子孤熙这半年以来,压在心口的大石瞬间落地。
望着那张已经不甚美好的脸,子孤熙心中痛楚,又无可奈何。最终,只能心疼地伸手去摸一摸。
之后,他低下头,握住霍萨兹尔的手,把那只手贴在自己脸上:“无知者才敢说自己能征服世界,无畏者才做得到纵横天下。我不想再做那个无知无畏的人了。其余人与我之前有仇怨,他日若得报应,我便认了。只有你不行。”
怀中人本是最亮的熙光。
与其说即墨城是子孤熙的,倒不如说……他就是整个大平的化身,几乎凝聚了大平对男性的所有审美和要求。
这个重金浓艳的国度,是金粉骷髅。大平这几百年的历史,从头到尾都展现出一种令人生畏的偏执。
宁愿自我焚烧,只要一日盛光。
大平前期,有无数统治者们自掐退路,甚至不惜动用当时的全部国力,去打一场未必得益的仗,只为眼前暂时的强国头衔;还有来日史书上自己的武帝名号,赫赫响亮。
郑王熙和这些先祖们并没多大差距,完全继承了这个理念。
和现在的子孤熙比起来,郑王熙当年所到之处就是一片盛光。就算这光芒的寿命仅仅一日,也有大批人愿为他赴汤蹈火,只愿熙光在这一日时间里,能够更加昌盛伟大,辉煌灼目。
——就好似和现在的霍萨兹尔比起来,当年的大祭司如是。
既有无数人愿意为他生,也有无数人愿意为他死。
这种因权力和信仰产生的爱,一直在捧杀他们两个。
若有一日,他们承担不起这沉重的爱戴。这个位置,这个光环,就会变成一把双刃剑。曾经有多少人爱,就会有多少人恨。
霍萨兹尔的心揪得很,本来他以为子孤熙只是在说笑,可最后他还是信了。霍萨兹尔感到非常无助,听着子孤熙讲出来的那些话,他很迷茫,一时间也分不清楚对错。
他抱着子孤熙,如同抱着一个同命相连的小孩子,这天大地大,人海茫茫,但只有他们两个才是同类。
“阿熙。”过了好久,霍萨兹尔才回应子孤熙的话,“其实我今天问你那个问题,真没有想过你会这样回答,而且我很意外……你不觉得我们是很同命相连的两个人吗?”
“同命相连吗?”子孤熙喃喃自语着四个字,然后陷入沉思。
“两个彼此杀掉对方前半生的人啊。”霍萨兹尔苦笑了一下,“若你说的是真,那我们都杀了对方曾经高高在上,不知人间疾苦的前半生。我不会伤害你的……来,抱我到床上去。”
说完后,他很熟练地挽住子孤熙的脖子,然后被子孤熙抱起,放置在那张混金色的床铺上。
这一路上,子孤熙一言不发。霍萨兹尔也没说话,伸出手摸了子孤熙近来消瘦的脸颊,猛然发觉子孤熙成熟得很快。霍萨兹尔第一次遇见子孤熙,对方二十一岁的脸上,最大的特点除了英气之外,还有年轻。
只有年轻人才有那种猛劲的气势。
现在,那种气势真的没有了,在无形之中被慢慢磨平。
被放在床上后,霍萨兹尔并没有躺下。他坐在床边,像是一座严明端正的神像:“阿熙,看到那边的首饰盒了没有,你替我打扮一下吧。”
看得出来子孤熙听到这句话后,一脸的不明白。霍萨兹尔自己解释:“我想,我已经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从今天开始,我会彻底放下以前做大祭司的日子,不会再去追念缅怀。我不是放弃自己的责任,而是要放弃一些……本来就很荒唐的理念和生活。不过每一任大祭司在世退休的时候,他们都会举办一个仪式,就像加冕的时候一样,我们会表演一些宗教的歌舞。虽然这里没有任何信徒,但我还是想跟自己告个别,你把我打扮得好看一点,我给你唱最好听的歌。”
说完后,他闭上眼睛,抿唇微笑,朝着子孤熙点点头:“请替我穿戴。”
——
等子孤熙替他挂上最后一枚孔雀蓝的头饰后,霍萨兹尔睁开了眼睛。他看着子孤熙,那双棕蜜色的琥珀眸里,是前所未有的安详宁静。
金漆神像终有一日灵验。此刻,霍萨兹尔是一个活着的神。
他可以是月泉神话中的神王玛摩达多;是诞生于神母金色摇篮里的火神塔曼塔德;是驾驭白沙漠神舟的振翅王者奥斯夜;是在月泉水中嬉戏的甜美之神卡尔依;是长弓杀尽恶魔的战神努斯亚。
但终归,只是他的阿月。
在星宫遇见的那个神像男孩回来了,但霍萨兹尔神/韵不再那么冷厉如刀,高不可攀。眼前的,是一个温柔慈悯的人。
“其实我也不会唱歌,更不会跳舞。”临开始前,霍萨兹尔有点不好意思,“我跳舞的时候硬邦邦的,只会拧动作。唱歌的话……嗓子也被熏坏了,不知道能不能唱出声。”
“我在听。”子孤熙朝着他扬了扬唇,“我在看。”
于是,随着一声轻哼,霍萨兹尔的手摸向自己的眉心,在朝着子孤熙施了一个礼后,他的那场卸职的最后表演也开始了。
见他细眉清幽,韵味风流。宝珠如绿,烫金呈蓝。
霍萨兹尔坐在床上,唯一能够自主活动的,只剩那只缀满鲜花铃铛的右手。还有那双如盛满了蜜糖的棕色眸,正望着自己手腕,静静流转。
铃铛随着他美艳手势轻轻晃荡,泠泠作响。
都说步金台并无风情,也无神性,不具有霍萨兹尔的半分风采。可现在,在子孤熙眼中,他可以再征服千百座高城,堆满几万个金窟,都未必能再遇这样的美人。
琥珀眸,钻石眼。唱起《红尘神官》,仅此一夜。
这是他居坐星宫万众瞻仰时,信徒送给他的最高颂篇。而此刻,他全都拿来献唱给你。
“火光冲上云霄”
“男孩扶着天梯焰火”
“驾着云马神舟缓缓下行”
“你们一生见过的人中”
“应该没有人像他那样纯洁圣美”
“不仅限于美丽面孔”
“爱恋随着眼睛”
“从他的手指游走到臂膀”
“再到秀丽的脖颈”
“最后是他红润的嘴唇”
“想印以亲吻”
“想回馈情爱”
“世人是他的神官”
“红尘是他的新娘”
一曲将罢,他收回了那只饰满了铃铛的手腕,在轻拍向自己的心窝后,又朝着子孤熙伸手:
“你是我的红尘,也是我的新娘。”
——
眼看皇帝的身体越来越差,太医们基本上已经束手无策,只能按照之前的方子保守治疗。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