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2)
宿雨是在三年前认识丝丝的。
逍遥津素来只住着三个人,其中两个都是男人也就罢了,偏偏一个两个都不是很能健谈的类型,宿雨学会了轻功,也学了些拳脚功夫,渐能防身之后,独自一个出行便愈发没什么顾忌了。
莫欢对她的要求只两条,晚上吃饭前必须回去,不可以乱吃外人给的东西。
对于后一条,莫欢伸出手指头的时候,宿雨差点儿没气得咬他一口。
若不是砍儿淡淡地扫她一眼,宿雨大概就要真的咬上去了。
虽说宿雨从没闯荡过什么江湖,但也懂得知人知面不知心,何况她自己是个容貌端正可爱的姑娘,怎么可能对外人毫不设防呢。
但是宿雨并不对丝丝设防。
宿雨第一次看到丝丝,丝丝只有三岁半,还帮宿雨找回了从前爹送给她的项链上掉下去的贝壳。
丝丝叫她雨姐姐,给她看漂亮的石头,丝丝的娘还会给宿雨做好吃的饭菜。
去年的时候,丝丝的娘还打趣已经二十一岁的宿雨,怎么这样大的年纪了还没有找个婆家。一面说着,还一面拿意味深长的眼神瞄着被宿雨拉过来的砍儿,絮叨着什么就算要做江湖儿女,最终也该要有个好归宿才是。
宿雨听得差点儿喷水,暗道虽然砍儿已经长得高过她许多,总归也比她要小上五岁,怎么可能被凑成一对儿?若不是她长的太小,就是砍儿长得太着急。
不过,丝丝的娘却还是让宿雨突然想起了成亲。
宿雨年少时,常常会想到嫁人,想要做莫欢的新娘子,可不知怎的,年纪一岁岁长起来,渐渐又忘了成亲这一回事,直到丝丝的娘亲和她提起这些。
宿雨憋了一肚子女孩子的心事想问丝丝的娘,可是等下次她再从逍遥岛上岸时,丝丝的娘却生病去世了。
丝丝懵懵懂懂,不知道什么叫做死亡,只知道自己再也看不到娘亲了,于是一双漂亮的眼睛哭成了熟透的桃子。
宿雨心疼得不行,自此之后,每每上岸,总会惦记着去看丝丝,给丝丝送一根好看的头绳,带一份零食,换季的时候,还会从裁缝店里给丝丝订做衣服。
好在,丝丝没了娘,总还有一个疼爱她的父亲。
李叔很疼丝丝,丝丝的娘去世以后,他既要照顾丝丝,又要忙地里的农活,可他一句埋怨都没有。
可是李叔现在死了。
李老二抱着裹在染血的薄褥子里的发怔的丝丝,自己也发怔着,宿雨跟上去搀着他,一路找到了捕快,听李老二稀里糊涂地把事情说给他们,然后一行人又匆匆忙忙的,在绵延的细雨中回去事发的地方。
明明还是中午,但天始终阴着,像是到了傍晚一般。
李老二认识宿雨,那些捕快要问他话,他不好带着丝丝,只好把丝丝托付给宿雨,自己鼻涕一把泪一把地跟在那些官爷后头。
附近有些因为李老二的惨叫而围观过来的百姓,被官差拦了,围在院子外面,宿雨站在院子的入口,遥遥看到屋门里地面上的一摊血红,想起自己抱着丝丝,连忙遮住了丝丝的眼睛。
这样一遮,宿雨忽然就想起来:“诶呀,我把伞留在了茶楼,都忘了你一路也淋着雨呢。”
正想转头问其他的邻里借一把伞,有人便递过一把伞来,宿雨转头一看,那人浓眉下的眼睛深邃沉稳,只右边下眼睑靠下半寸的地方到颧骨上,有一条陈旧的寸长刀疤,宿雨没想到是他,愣着没接,那人扬了下下巴,将伞塞进了宿雨手里。
宿雨眨了下眼睛,认出这是茶楼里跟着那位盲公子的人,发现这人虽然面上凶恶一些,心肠倒是不错,便道了谢,连忙把伞撑在了丝丝的头顶上。
面带刀疤的男子见宿雨接了伞,便静悄悄地挪去了房屋后面。雨还下着,泥地湿润,男子不想留下脚印,索性施展轻功上了屋顶,又从屋瓦上倒挂下去,瞧了瞧屋里的状况。
两个捕快打扮的人正在翻动屋里的东西,李老二哆哆嗦嗦地跟着,帮忙辨认是否有什么物品被拿走的痕迹,他却全不在意这三个活人的动静,只去看了看血流了一地的尸体。
这一眼看去,饶着他见多了死人,一时也不免有些脊梁发寒。
那个中年男人侧倒在血泊里,肚子上有一条自下往上的破口,这一刀不算深,却足够划开皮肉,割开腹膜,只需要轻轻掰开伤口,那些在腹中崎岖的肠子就会坠下来,慢慢蜿蜒一地。
于是,这人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失血,承受着自己足足十几尺的肠子再也没法原位塞回肚子里的恐惧,痉挛,颤抖,钉死在这片血泊之中。
——却还不光是如此。
这倒在地上的男人,上半身穿着麻衣,下半身却是赤裸的,一双略厚的脚掌染着血,小腿上的汗毛也扭扭曲曲着染了血。大腿不自然地敞开着,显然是骨头已经断了,而男人双【zhe】腿【ye】之【ping=x=】间那男性的象征,短小的,浓毛密布的地方,紫红着,顶部血肉模糊,一根血红的木刺穿透了它,木刺的一端撑在地上,让那地方仍然像是有反应一样,直挺挺着。而靠后的地方,则叉着屋子里塌了的桌子的其中一根桌腿,四四方方的桌腿往里强塞去三分之一,硬生生地把那个脆弱的地方给撕成了两半。
倒挂在屋檐下的男人一双浓眉不自觉地蹙起,也不知是因为倒挂的姿势还是别的原因,他忽然很有些反胃。
私密处的刑罚可以说是所有刑罚中最重的一种,因为它不光是一种肉体上的疼痛,更会摧残人的心智,使之陷入崩溃。而且这种残虐的方法,也不是人人都敢想且敢做的,最起码,他就很反感这一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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