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尘(四)(1/2)
危险已消,纪与归不愿意再当护卫了,府宅里不大自由,还得时刻盯着人以防出岔子,他想去何道敬那里当武师,日日都有酒喝。
金满堂随便他,走的时候抿着嘴看了看轿子又看了看马,最后还是没骨气地钻进了轿子靠在软垫上,翻着白眼说:“回去我就换个顶。”
纪与归对着轿子又看了看,好心地给他举出一个学习的榜样:“韩肃家的轿子就蛮好看,丹青画似的。”
丹青画?金满堂一愣,满长安只有工部尚书韩江闵家才有这顶附庸风雅的轿子。
韩肃,韩江闵。
他放下轿帘,心里想着,不然呢。巡防处是经常要给人擦屁股的地方,全是多年的油壶成了精,说话都打滑,若不是动不得,那种性格怎么还能好端端生存下来。
多少人向往而不得的背靠大树好乘凉,他却偏偏愿意去巡防处当个小巡捕,金满堂失笑,脑海中慢慢浮起韩肃似乎是有点落寞的背影。
“冷面黑炭。”他兀自嘟囔着。
又过了大半个月,武举在即,纪与归回小院子的时间一天晚上一天。何道敬恨不得从早到晚粘着他练剑,给他在武馆里收拾了一间上好的厢房,但他非要赖在程均那里住,程均也只能微笑感谢他的青睐。
何道敬心有不甘地放下几坛酒,还惟恐怠慢了他,仔细叮嘱小外甥一定要好好对待纪与归。
纪与归叼着松子糖满院子追大黄——他新捡的狗,气不喘心不跳地高声喊:“鹤然,吃了好久的斋啦,我想吃猪蹄。”
被舅舅瞪了一眼,程均摘着菜的手抖了抖,心里叹着气。
以前母亲说过,人活在世就是一口精气神,不能总是唉声叹气,把精气神都给耗掉了,容易积郁成疾,有损身体。他觉得有理,一直身体力行地遵守着。
可自打认识了纪与归这个孽畜,二十一年来攒的份额早已消耗的一干二净,或许还透支了不少寿命。
何道敬出门买了一对猪蹄扔到案板上,威胁地用手指在空中点了点,程均只好苦笑着点头。纪与归欢天喜地,送他回武馆时教他挽了个顶骚气的剑花,让何道敬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多买几次猪蹄。
程均其实并不会做菜,在来长安之前他甚至没有进过厨房。
只是到了长安,闲着无聊,便开始下厨,做的也都是简单的素菜,小炒或焖煮,纪与归犯了馋就领着他去酒楼大快朵颐一餐。
此时对着两只猪蹄,程均有些犯难,不过他向来随意,就试试手吧,不好吃便不好吃。
向隔壁大娘取了经,吩咐纪与归将猪蹄在碳火上烤一通燎毛再砍成小块。纪与归这点倒好,在吃上从来勤快,指哪打哪,手劲也大,砍得块块均匀,切面平滑又整齐。
汆烫焯水去了血沫,加入冰糖油盐炒制上色,放到罐里倒入黄酒小火炖着,又撒了些香叶调料。
揭盖时喷香四溢,纪与归风卷残云般囫囵下肚,连一滴黄酒也未剩。大黄在他脚边蹭着剩骨头,也吃得摇起了尾巴。
程均那点忐忑化为满满的成就感,晚风习习,酒意微烫,他看着面前一人一狗,莫名觉得还挺舒服。
武举这天,程均携着一人一狗来给舅舅助阵。何道敬年近四旬仍是孤家寡人无儿无女,武举三年一次,如今已是第六回。虽然满朝崇文轻武,都认为武夫笨重粗鲁,但程均其实明白,习武之路上更需要天资。场上他这把年纪的并不多,站在那儿就平白生出几分萧条悲壮的气氛来。
第一场是肉身搏击,何道敬对手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孩,毫无疑问地取得了胜利。
接下来骑马射箭,何道敬都达了标,擦线入了围。
最后一场是兵器比拼。枪棍刀剑,戟矛鞭锤,十八般兵器都有人使,更何况各人对自己的兵器还有层出不穷的改进,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何道敬拿着一柄最普通不过的剑,站在比武台台侧,看着台上的年轻人比划过招,手指微微发颤。
他习武二十六载,武举比了十八年,两次站上这个台子,家里的武师私底下的笑话他不是没有听见。
富家子弟图个乐子罢了。
可他真的不是图乐子,是真的很喜欢。
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他一天都没落下过,因为喜欢,便不觉得是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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