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矶璇岛(1/2)
森梢交代他最信任的卫队长弗农带着一支卫队随行。弗农是杜克人,按照森梢的说法是“原本可以成为王子”的命,却只落个背井离乡从头打拼的运。
听他介绍完弗农,我不禁莞尔。看来世上倒霉的家伙凑一堆儿了。这么一对比,我也不算是特别倒霉的了。
“我只是回家一趟,不会有危险的。还有我的墨狸,还有我们的冰甲兽凛凛,还有凛凛的狗奶妈努比一家。”
“名义上依旧是神皇特使归还海珀族的陪嫁圣物。你必须以官方身份回到矶璇岛。” 他不但坚持由弗农陪同,还说:“而且从此以后,只要你瞧得上,他便是你的人,护卫你周全是他的使命。”
“一切听从您的安排,神使大人!”我无奈答应,一想到回到自己的领地!
自己的领地!
突然觉得无比激动与欣喜。“墨狸,回家咯!”变成黑豹的墨狸,站起身,蹭过我的大腿,饶了一圈表示他也很高兴。
泽熙一直默默站在旁边,经过了前晚,我们之间的氛围变得有些微妙。他过去可以随意调侃的话题,现在我都会特别敏感得揣摩他的话中含义。
森梢很明显已经发现了这点,但他并不点破。也许他觉得只是两个小孩子闹别扭了。
就在我快要准备离开房间的时候,泽熙终于忍不住伸手一把拉住我的手腕,低声问:“多久回来?”
“泽熙,王子殿下,我回自己的领地,当然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我想要拿开他的手,然而他却抓得更紧了。而那只推开他的手,被他闲着的另一只手紧紧扣住了手腕。得得,这姿势是在跳诺博的沃卡舞么?
他凑到我耳边说:“如果你一个月以后不回来,我就去找你。神皇国的船可以在任何港口停靠,包括你的岛。”
臭小子学会威胁人了。
“你对我做了什么亏心事所以担心我不让你来吗?”我扬起眉反问他,脸上堆砌的假笑都快让肌肉抽筋了。他了听我说的话,额头的青筋似乎跳了一跳,终于松开了手。
我抚摸着手腕,叹了口气:“泽熙,你在我最脆弱的时候站在我身后,默默地照顾我,为此,我终生感激你。但是我们毕竟都要面对各自不同的命运的。”然说完我拉起披风的帽子,这一身红酒一般深沉的毡毛披风把我整个人包裹在阴影里。
我快步走出房间,不敢回头看他脸上的表情。
矶璇岛是位于庇护之海北部的小岛,属于穆隆领土。是穆隆的第一大岛,一直是皇室领地。这次封赏给我算是破格之举,我是少数几个有封邑的女性。在穆隆一般只有皇室直系女性亲属才有封邑可以靠自己生活。妈妈已经从舅舅的侯爵领地搬出来,住到矶璇岛的离宫里,听说按照她的意思重新翻修一下。我很期待看到妈妈的梦想之家是什么样的。
有一次写信,妈妈问宫殿叫什么名字好,我开玩笑:半个耳朵。可不是我半个耳朵换来的吗?妈妈回信骂我太不正经。后来的回信中,我说叫:寒绛阙。也不知道妈妈满不满意。毕竟矶璇岛地处热带海洋气候四季如春,寒冷是一个陌生词汇。
墨狸一直憋到船驶入穆隆国土才变回小猫的样子。这些日子又是狮鹫又是白虎黑豹的,他已经忘记了猫咪拥有何等轻巧柔软的身子。开心地满地打滚。森梢的队长弗农亲眼看着晚上黑豹进入我的船舱,然后他就守在外面,连只苍蝇都没放进来。
第二天一早黑豹了无踪影,他就看到一只狸猫在地毯上打滚,却硬是忍住没有一句疑问。好一个谨言慎行的随从。我对他顿生好感。
说实话,我也只有童年的时候去过一次矶璇岛,那时岛上的主人是我的寡妇姑妈。姑妈的丈夫英年早逝,也没有留下子女,一直孤零零的。穆隆的公主嫁出去后就脱离了王室家族,先王看这个女儿可怜,年轻守寡,所以赐了一个岛给她过安稳日子。我记得姑姑见到我们去很是高兴,然而父亲就带我们去过一次……据说我在神皇国的第一年,姑姑大病一场去世了。这岛是姑姑写遗嘱指明要留给我的,父亲顺水推舟就下了诏。
一开始听说我有封邑了,还真觉得挺纳闷。也算是神的恩赐吧,关上一扇门,又打开一扇窗。我都不记得岛的样子了,只记得是一个有很多水果和鲜花的地方,到处香喷喷的。我似乎还在那里闯过一次祸。然而小时候闯的祸太多,都不大记得具体是什么事情了。
“公主,我们还有2个小时就可靠港了。”弗农走到我身边汇报。
“弗农,森梢可是把你永久留给我的意思?”我叫住他。
“森梢大人的命令就是我的使命。”他低着头顺从地回答。
“你可有怨言?”我转过身手里的马鞭支起他低垂的下巴?仔细看弗农长得也算是眉清目秀。个头和我一般高,比我壮实两倍,被我这么盯着看,竟然害羞起来,微微红了脸。“我吧,有些麻烦事。比如现在回家了,我就变成了穆隆的公主。你以后会有很多秘密需要保守,也会多些麻烦事要处理。”
他垂下眼睛,避开我的视线,低声说:“这些森梢大人已经告知过我。我誓死跟随您。”
我微微一笑,“别老是死呀活呀的!我们要好好享受生活。我是一个不喜欢别人过多关注的人,最好悠游自在,谁都不要管我,才开心。你可明白我的意思?”
“是,属下懂了。”弗农点头回答,掷地有声。
我知道森梢不会看错人。
“那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我对自己人一向是荣辱同担生死与共。我会尽全力照顾你们,你们也要全心全意为我做事。这样我们便是命运共同体,就如同我和墨狸。懒猫,来!”墨狸灵巧地跳到我肩膀上,蹭着我的头发撒娇。
弗农终于露出一点吃惊的表情。
“我是海珀族,你听过吗?”
“传说中空灵族和人类的混血儿。”
“对,我娘家是海珀族,这是我的灵兽墨狸。大部分时间里,他是一只英俊的猫咪。如果需要,他也可以是别的动物。见过我的墨狸,以后我们就真的是一家人了。”
弗农紧张地搓搓手,不知道该怎么和猫打招呼。
我笑着说:“摸摸头,再摸摸下巴。伺候舒服了,就是特别甜蜜的猫咪。惹他生气了,就是顶顶讨厌的小恶魔。”
谈笑间,竟然已经能看到矶璇岛的轮廓了。
离家近了。
我整理整理衣衫,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有我熟悉的茉莉花香。神皇国的白色战舰缓缓靠向矶璇岛的港口。我远远地看见港口迎接我们的人群。白色的凉棚已经张起来了,凉棚下是矶璇岛的管理者——我的母亲,以及她的随从。他们已经在港口翘首企盼。
我率先从舷梯上走下来。我穿着白色的呢子上衣,露出里面银色的衬衣,白色的马裤和浅米色的长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我依旧高高扎着一头红发。因为太长,所以对折又扎回头顶,用黑色发带简单地束起来。墨狸趾高气扬得紧跟在我身后。然后是沉默寡言的队长弗农。我迫不及待地跑下舷梯拥抱妈妈。我的母亲,北陆大洲第一美人,岁月几乎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什么痕迹。
母亲却大为惊讶我这个阔别两年的女儿。她高声叫道:“你怎么瘦成这个鬼样子!”
我如今比母亲高出一头了,因为最近扮作男人天天被束身衣束缚,所以只能吃个半饱,加上南征北战地过了些时日,之前在学校里混吃等死囤下的脂肪全部消耗殆尽。如今真是看起来麻杆一样毫无美感。她紧紧拥抱我的同时,捏了一把我的胳膊说:“这得吃几只鸡才能补回来啊!”
我挽着她的胳膊撒娇:“妈妈做什么我都爱吃。”
“先回家把这不男不女的衣服换掉,这么下去真是没办法再嫁人了。”
“我觉得这衣服挺帅气啊,就是束身衣实在受不了。”我得意的说:“你女儿在诺博可是倾城出动被少女们强势围观的青年俊才。”
“马戏团的大象啊,被围观!”妈妈翻了个白眼表示没啥可庆祝的。
我微微一笑:“就是那意思。”
我们母女在不爱受瞩目这点上无比一致,一看就是亲生的。
妈妈毫不在意女儿在外面做了多少风光的事情,只关心我身体有没有哪里不舒服,瘦成这样可如何是好,我是大病一场过的人,禁不起折腾。“他们怎么这么不懂得怜惜女孩子,你再怎么都是姑娘,竟然让你扮作男人跟着部队东奔西走,这事非常地不地道。”
“那也是为了我的心愿,我要把我们族珍贵的陪嫁要回来。而且,森梢因为照顾我,都被人家说成是喜欢男孩子的断袖。这绯闻闹得!好在他心大,不在意别人的说法。”
“你是男孩子?一群瞎子,我一看就是姑娘。”妈妈哈哈大笑,完全不相信自己女儿有这个能力:坚毅起来可以比男人更像男人。
这时,有一个低沉的声音传来:“我们家的姑娘,比十个男人都能干这点完全不奇怪。从小各种闯祸,能量简直爆炸。”是我的舅舅罂艾。如果说妈妈是第一绝色,那说舅舅是第一美男,没人敢提反对意见。在损我方面也是亲生舅舅无疑。
说笑着,走到马车边上,最近一直骑马。我都坐不惯马车了,索性抢了舅舅副官的马匹一跃而上,一直沉默无语的弗农赶紧,赶紧牵过另一匹马追上。
墨狸一看我没带上他就不大高兴,闷闷不乐地被妈妈抱上马车训斥:“小猫咪应该乖乖躺马车上。”他应该晚点变回猫咪的。
我印象中童年来过的宫殿就是在双面山的半山腰上,依傍着全岛的最高峰。矶璇岛有些奇怪,整个西南部生机勃勃,四季如春,而以双面山为界限,整个岛北面却奇石嶙峋,草木凋零,岛上的淡水依赖地下水,地下水穿越双面山在南边露出地表,形成一汪平静的湖泊名叫云梦湖,这是岛上最大的淡水来源。在岛的北面,唯一有地表水的地方是北面入海口附近,双面山东北悬崖,有一道巨大的瀑布落下,日积月累形成一个极深的水潭,水潭容不下的水流在地表冲刷出纵横的沟渠,形成了许许多多水流湍急的小溪,当地人将小溪统称为星宿泊,接着溪流在地势低洼处汇聚成一条河流名叫洪泽川,最终流入大海。
我骑着马一路狂奔,最终就停在瀑布观景台附近。周遭水声隆隆,水雾朦朦,我拔高嗓音对弗农说:“看,这是我小时候最怕来的地方。这条瀑布叫虹流,离地差不多有60多米。更可怕的是下面的水潭也几乎有这么深,简直深不见底,漆黑如夜。这里的人都说有黑龙盘踞于此,并不敢靠近。”
“这是您的故乡吗?”弗农也提高嗓门问道。
“不是,我出生在舅舅罂艾的侯爵领地,在穆隆首都朗日附近。那里有一片美丽的平原,背靠茂密的树林和朗日山脉,附近有平静的河流流经城堡。不过,从今以后,这气势恢宏的小岛就是我的新家了,你喜欢吗?”
“喜欢,您喜欢的,就是我要守护的。”弗农认真的回答。
“你这人真有点傻里傻气。”我嘲笑他的木讷,对他展开笑颜,大约是很久没笑了,有点太努力,他竟然脸红了。我果然没掌握好笑容的分寸。
母亲的马车匆匆追赶上我们。她急急忙忙走下马车喊道:“你们两个人在这里做什么?这里不是什么吉利的地方,快下山回宫殿!”
墨狸趁机一跃而下,抖抖毛变成黑豹,威风凛凛地走过来抱怨道:“竟然抛下我!”
“想带弗农来震撼一下我小时候做恶梦的场景。现在看看也不怎么样!”
墨狸盯着瀑布注视良久,最终没有说什么。他走起身说:“别让你妈不高兴,回宫殿吧!”
我转身对弗农说:“我们走,穆隆皇室繁文缛节尤其繁多。不知道我妈妈来治理了这几年,有没有改掉一点这里的坏习气。”
弗农点点头,默默跟在我身后。我们很快骑马回宫。
宫殿已经翻修过,按照母亲的品味,除了朱红大漆的柱子以外,几乎看不到其他大红大绿的色彩,屋顶的琉璃瓦一水儿全部换成黛色,正脊戗脊上皆有六兽,鸱尾是羽翅,两只黄铜镀金的金鹰栖于鸱尾前端,阳光下耀人眼目。屋檐下的匾额三个金色大字:寒绛阙。所有墙面一律素白,窗户一溜儿改成乌木色,大门也换成素黑,唯有40个黄铜门钉与两个金鹰铺首闪闪发光。
“哟,竟然也准我用40颗门钉。父王这是额外开恩了呀。”
“小丫头现在实际级别和我这个舅舅一样了。”舅舅打趣道。
在穆隆,门钉的数量也是身份级别的象征。比如父王宫门须有九九八十一个金门钉,大气磅礴的五脊顶。其下公爵一品的,七九六十三个金门钉,九脊顶。再下一品侯爵,我舅舅这样的,七七四十九个铜门钉,正殿享九脊顶。到了伯爵这个级别,按道理门钉就应缩减为五五二十五个铜门钉。而我足足用了40个,父王这也是抬身份了。
然而我并不在意门钉数目,哪怕一个钉子都没有我也过得挺好。
我转身对弗农说道:“见识到我们穆隆的气派了吧?一个大门就告诉你什么人住在里面。”
弗农苦笑了一声,他知道自己有很多东西得入乡随俗学起来了。
回家第一件事当然是换下男装,沐浴更衣,焚香祷告,说实话,男装我还真心挺喜欢,比裙子方便很多。然而束身衣真真要命。要是能不穿束身衣,我便天天男装也乐意。
待我舒舒服服泡完澡,妈妈遣开侍女,亲自为我换衣服。她有些心疼地说, “个子长高了,裙子短了,衣服却变宽了。你看看你,手上一把骨头,跟个鸡爪子一样。”
我笑着让妈妈放宽心。“没什么,别担心。要胖起来还不容易,死命吃就好了。妈妈,父王可有来过?”
“来过一次。嘱咐我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
我嘴角似笑非笑地扬了一下。“妈妈,你当初为何就单单看上了父王呢?”
母亲边帮我系衣带,边回答:“你父王年轻时候也算是英俊潇洒,不然你看看你自己这薄唇方下巴颌儿,哪能迷倒一众少女,让她们为你在诺博王城出尽洋相。这还不是拜你父王所赐的英武之气,旁人就算再猜测,也就觉得你生得太细腻秀气,却还不至于娘娘腔。”
“就因为脸?”我吃惊地问道:“没别的了?”
“还有是因为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这是缘分也是宿命。我的宝贝怎么了,也爱上谁了不成?”
我立刻打消母亲的疑虑,“没有的事。我能爱上谁,谁会爱上我……都是20多岁的年纪了。同龄人孩子都能识字了。”
母亲看着我那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最终没有追问下去。我为之松了一口气。
沐浴更新完毕,我就穿上居家服出来和舅舅汇报工作了。我捧着星辰之箭给舅舅。他握在手里摩挲了很久,横看竖看,开口说:“终于回来了……” 他抬头望着我,又说:“罂芷,本来以为这东西,只是交到你手里保管。谁知道你在北博真的用了它。还击杀了两只冰甲兽摧毁了敖若的指挥塔。如此一来,你的名气就大了。”
“是暮夕伯爵名字又大了。”我纠正他。“森梢让我女扮男装就是为了保护我。他们以为暮夕是我表兄弟。”
“即便这样,你还是要当心,你可听过‘星辰即出,日月同辉’这句话?”
星辰即出,日月同辉。
“我听诺博国王说过。”我回忆着。“他说得很轻,喃喃自语,又有点隐隐担心。”
星辰即出,日月同辉。
这句话很久没有人提了。说的是上古时代,人类的战争中,一旦出现星辰之箭,那就说明有空灵族或海珀族的人来参战了。那么接下来就会有更可怕的威力更大的日之塔与月之盾。
也就是说战争快要来了。
不过如今东西南北四洲大陆,除了西洲在九日战争中天地裂变,被海水冲去远方失去联络。南北两大洲几乎神教一统天下,信仰归一,除了东月洲的敖若和一些附属小国,没有异教信仰了。而自从神让神使把西洲大陆迁走脱离我们,隔着茫茫沧海,人类世界也已经两千多年没有人再提起空灵族。
这样的太平盛世,何来恐慌?
舅舅的看法却与我不同,“你可别小看当今神皇。他表面上虚怀若谷,实际上韬光养晦很久。以我跟他们几次打交道的经验来判断,他可是有气吞山河的企图。罂芷,你听懂我的意思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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