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兰州之行(1/2)
等到了兰州, 楚留香胡铁花去找姬冰雁安排沙漠事宜去了。原随云却是和瑶素书一起在兰州各大店铺, 去买了些沙漠之中穿的衣服。
沙漠之中容易缺水, 为了减少蒸发人们都是穿只露眼睛的衣服。
而且衣服都必须很厚,来减慢水份的丢失。
原随云换了一身白衣, 瑶素书却是被店家热情推荐了两身金边绿裹的华衣,竟比平日里的衣服都要适合她。
没有露出容颜,她的紫眸更加神秘夺目。没有露出身段, 她的气质更加不容忽视。
原随云还给楚留香他们挑了两身,虽然姬冰雁也许准备了, 但他们两个出去买衣服若不顺带两件也实在太过分。
休息了一天, 第二日黄昏之时这些楚留香要的东西,果然都已经准备好了。
原随云把衣服给了楚留香, 便牵了其中一匹马翻身而上。
瑶素书是不耐烦骑马的,这比轻功都还麻烦, 至少轻功不至于磨腿。内力的消耗如今对她来说, 太其次了。
但是他们这会儿却是走不成的, 因为胡铁花把姬冰雁的两个女子给带了出来, 这会儿带走也不是送回去也不是,正左右为难。
“虽然没有见过这位富商,但也的确不愧是楚留香的朋友。”
他分明在拖延时间, 想必太清楚沙漠的险恶,也就更看不得楚留香因为轻视丢了性命。
准备的时间太长怕楚留香为了朋友等不及, 竟用出这样的法子。
原随云微微一笑:“这不是正好, 你不是不喜欢骑马吗?”
说话间远处出现了一个长长队伍, 有车有马有近十匹骆驼。
“光是这其中一个骆驼上装的水,就足以在沙漠换来吃穿不愁的黄金了。”
原随云失笑:“你倒是了解行情。”
这一队东西不少,人却不多。除了车夫还有一个大汉。
这大汉的眼睛似乎经历了什么严重的伤害眼白眼珠子都分不出来,即便如此他一手长鞭却把这整个队伍的车马都训的服服帖帖。
胡铁花被他瞪地一虚,不由讪讪道:“这位朋友大半夜的还要赶路啊。”
大汉那张脸太可怕了,像风干的橘子皮一样令人作呕,那双眼睛明明是空洞的,看向人的时候却一下子叫人头皮发麻后背一凉。
胡铁花硬着头皮又问了一句,照旧没得到一句答复。
车厢之中忽然伸出一个头来,瞧着他道:“别忙活了,他是个聋子,听不见人说话。”
胡铁花险些被吓死:“你这老公鸡搞什么花样。”
姬冰雁却没理他,下场之后看向楚留香:“我来了。”
楚留香道:“很好。”
“东西太多了,来迟了一些。”
“你知道缺什么,我都听你的。”
姬冰雁看向瑶素书,虽不认识却目光闪了闪道:“进车吧,不愿意喝酒的人,车里还有茶。”
原随云下马牵着她,两个人很快进了车厢。
与其说是车厢,不如说是个移动的大房子。
瑶素书叹为观止,这么久远的古代居然就有人有“房车”了。
车内东西很多却不显得拥挤,足见人的用心。
胡铁花一看见酒眼前一亮,姬冰雁原本就是备着酒嫌他吵闹的,这下子终于能静下心问一问了。
“久闻神医之名,不知神医为何去沙漠。那里可不是一个好去处。”
瑶素书道:“去杀人。”
“沙漠之中活着本就不是容易的事情,你何必去做这样的事。”
“在沙漠之中赚钱更不是容易的事情,你还不是赚得盆满钵满。”
“神医似乎对我有偏见。”
瑶素书倒并没有这样的看法,她道:“我对体贴的人向来没有偏见的。”
原随云把茶递到她手边,闻言垂首浅笑。
这可是凑巧了,瑶素书原本在说姬冰雁准备地周全什么都有。
她咳了咳,面上竟然有着浅浅的红晕。只是穿着这样的衣服,其他人根本瞧不见。
“神医是怎么和楚留香认识的?”
瑶素书回忆了一下,竟不知从何说起:“那你又是怎么认识他的?”
姬冰雁微微一怔,淡淡笑道:“那可是值得大醉一场的倒霉事。”
“的确,我观你面相曾经在沙漠之中多次九死一生,怕是一辈子都不想踏进去了,没想到来了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硬要往里闯的朋友,还是只有硬着头皮往里走。”
胡铁花看着姬冰雁的表情,他比起从前变了太多太多。
之前还在调笑,如今却觉得悚然和心疼。
“你居然还会看相?”
原随云道:“她看相比看病厉害,这世上对她没有任何秘密。”
“既然大家都上车了,从现在开始这辆车直奔戈壁,从此以后再难歇很长时间,你们的大小便都要严格控制在那段时间之内。”
胡铁花耸然道:“难道连下车走走都不行么”
姬冰雁道:“绝对不可以。”
瑶素书道:“我都没意见,你个大男人有什么不满。”
胡铁花闭嘴了。
姬冰雁道:“我早已说过,这些生长在沙漠里的人,已被沙漠锻炼得比骆驼更能忍耐,比狐狸更精,比狼更狠,而我们在沙漠里,却软弱得不及一只兔子。”
他说这话的时候,带着一种故事感。好像自己变成了沙漠之中瑟瑟发抖的兔子,真的遇见了骆驼狐狸还有狼群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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