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中】(2/2)
可是在我看来,女孩出来混,做洗头妹做鸡什么的都很正常,虽然存在未必就等于合理。我老家以前比现在还穷,封建宗族观念也更加严重,尤其是我们的邻村“冯村”,十几年前,冯村兴起了一股“卖姑娘热”。村民们完全无视计划生育政策,严重超生,相关监管部门不敢管,管了也白管,因为冯村实在太穷了,村民连一分钱罚款都拿不出来,更何况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冯村村民个个打起架来不要命,正等着蹲监狱吃皇粮呢。有些家庭生不出儿子来,就不停地生,生到第8、9个孩子才是儿子,然后就将女儿们系数卖掉,约定俗成,十四岁以下的卖去做女儿或童养媳,到了十四岁就可以直接做老婆了,当然也有卖到南方城市做雏妓的,对外一律说是领养、结婚或就业,大多数被卖的女孩自己也心知肚明,但她们只希望尽快逃离冯村,能逃多远就多远,过上有肉吃的日子,达到目的就好,使用什么手段在她们看来根本不重要,没有人举报,没有人被警察带走、被法院检察院起诉,上面的人也并非不知道,只是对冯村这种独特风俗睁一眼闭一眼罢了。现在这类情况虽然得到改善,但是远未断绝。在真正的穷乡僻壤,洗头妹之类的勾当根本就不算什么。
经过洗头妹们的门面时,路维只是自顾自往前走,不说话,我就静静地紧随其后。她昂首挺胸,迈着有力的步伐,可以说是英姿飒爽,完全不是林黛玉那种弱柳扶风的漫步。她个子不矮,穿着厚大衣,但背影依旧苗条纤丽,而且镌刻着一种隐秘的忧郁。
恍惚中,我仿佛又回到了十七岁的暑假,那时候我也是这样跟在我初恋身后的,我初恋初中时练过田径,疾走如风,印象中我始终在追赶她,追随着她的旅程前进,前进。那时候我手里总是拿着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旧书,《红与黑》或者《战争与和平》或者《罪与罚》或者《悲惨世界》。现在想来,那个年龄的孩子未必能完全读懂这些东西。大部分书都是大部头,砖头一样,但我搬起来走路时毫不嫌沉,步伐稳健潇洒,仿佛挟着板砖豪情万丈地去和仇家单挑。我很装逼地认为自己跟村镇的人和县里的人不一样,甚至认为自己跟世界上大多数人都不一样。现在想来真是幼稚可笑。
我以为自己将来能够改变这个世界,却发现所谓改造与拯救根本不是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而且更为吊诡的是,不知不觉间我已经被这个世界改变了。我初恋曾说我像一个独行的游吟诗人,而现在我觉得自己更像一个流亡民无产者,反正我的前前前任女友说我笑起来时有一股子痞气。
原来这就是所谓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