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间人酷,何须空调?(1/2)
可能是在车上没睡醒,突然下车本就慌了神,且倏忽之间到了一处全新之地,而此地与城市结合又如此紧密,人喊马嘶,熙熙攘攘,刹那间便被满眼的黑墙红字、各色人种、轰鸣而过的大卡车之流散发出的信息波束给冲成了暂时性傻B。
我下车的地方其实不但不偏僻,而且是个我日后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地方。那里明明便是我序章里写的那个冬天把人吹飞的宿舍区。不过此时还好正值剩下,任那费城的妖风如何大,在这大热天里,也只是让人觉得舒坦而已,我慢慢也从那凌乱之中恢复过来。
抬头看了看街牌,原来此处是核桃街和39街的交口。这个小街口是我最喜欢的宾大几个处所之一。面北背南而立,面前是车水马龙店铺林立的核桃街,背后则是绿草青青、树木成荫的校园,每每立于此处都大感舒适和兴奋并存、未知和已知融合,有种两种世界的交合感。
也许,这两种世界的交合感,便是大学生活的可爱之处吧。
但下车当时,我并非面北背南,而是面南背北,上述感慨全然未有,倒是被眼前一栋四层暗红小矮楼吸引了注意力。
那楼色调真暗,透过窗户往里瞅也几乎不可视物,只觉整栋楼跟附近明快的颜色格格不入。
我从背包里翻出一张皱巴巴纸,纸上写着我宿舍的地址,只是看过之后,于眼前情势也无甚裨益,只得抬头再看四周。
再看之下,我发现那矮楼左边有一条小径直入眼前一片树木苍翠、路人形貌酷似学生之所在,料定那里必定宾大校区无疑,便掐了这纸在手,拖着行李沿那小径向前直行。
前行不数步,见迎面跑来一人,看样子是很典型的奔跑健身之美国学生,只见他:伸长八尺,扇子面的身材,眼大额宽,头戴Bose运动款耳麦、而身穿......
无物!
对,他半裸着,下着亮蓝色运动短裤,光着脚蹬着一双大红色的气垫篮球鞋,一身的腱子肉,前心和两肩上的汗水在费城午后的阳光下仿佛当年唐军光明甲一般闪闪发亮!那样子甚是霸气。
看脸,还是个亚洲人种、吾之族类!甚好甚好,可算见着亲人了!
此时不求指路更待何时?我于是眯着眼睛,往前一凑,挡住去路,口中断喝一声:“Excuse me!”
之间这半裸Bose哥不慌不忙,一个急停刹在我面前一臂开外,耳麦一摘,挂在颈上,扶下眼镜,然后笑容满面说道:“Can I help you”(“哥们儿,几个意思啊?”)
我心下大惊,只觉此人处事不惊、临危不惧,必是......我问路的好选择。
只略觉这半裸小将有点中国口音,但还不敢深问,因为在美国,时刻得做到各种政治正确,我要问某人是不是Chinese,某人很有可能因为来自大中华地区的非中国大陆地区,而给出一些在我当时看来很是奇怪的答案,或做出些我不大理解的反应。
还有的美籍华人,也就是传说中的ABC,那大都直接说自己是美国人,你要说人家是Chinese,或者跟他讲普通话,那人家可能都觉得你是在侮辱他。
我并非喜欢生事之人,所以在美国见新人,通常先讲英语,再图后定。
但这半裸Bose哥倒十分直爽,听我说找一叫杜波依斯(Du Bois)的宿舍楼,瞅了我一下,又扫了一眼我举着的那皱皱巴巴破纸,道:“哥们儿,你是从中国来的吧?”
果然是同胞,这北方口音还真亲切。
我点点头。
Bose哥继续说道:“杜波依斯就是这个楼。”
他说着用左手指了我们旁边的那栋楼,我回头一看:好么,就是刚才我觉得有点诡异的四层暗红矮楼。
“我也住这儿,”Bose哥又说道,”你是新生?“
“是,我转学来的,今天刚到。”我稍微有点不好意思。
我其实直到现在不太好意思跟人家说我是转学生,因为总觉得“血统”不正,不比人家大一就在的,以至有时碰到晚我很多届的学弟学妹们叫我学长,心里还都多少有点虚。
“哟,厉害啊哥们儿,我可知道,转学来可是真不容易,”Bose哥咧了个大嘴笑道,“欢迎来宾大,我叫翁成,今年大三,你呢?”
“我大二,学长好!” 我说着还微微鞠了个躬,特别乖地开始排辈分。
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有讲母语的学长照着那不一样。
“我叫东方硕。”我也自我介绍道。
“哈哈哈哈,原来是东方先生不远万里从古代穿越而来,失敬失敬!” 翁学长嘴咧得更大,几乎到了耳根子。
”学长别取笑我啦,我是硕果累累的硕,不是正朔的朔。”我说着,一只手挠了挠头。
我这名字,从小到大没少被同学老师拿来调侃。因与汉代大豪客东方朔的名字发音一致,初中语文课上不少同学总把我俩名字混淆,而老师每次讲卷子挑错别字的时候总得点到我名,告诫大家:“东方朔的朔,不是咱班东方硕的硕,是正朔的朔。哎这话我怎么就说不明白了呢?”
每及此处,班上不免一阵窃笑,语文老师也是无可奈何,只得瞟我一眼,摇头再在黑板上写出那朔硕二字。
英语课上,学到East、Oriental这些单词时,老师同学也要开始拿我开涮,没少给我起些如Oriental Shuo,East Shuo的外号。
所以到了美国我也没起英语名字,因为当年被起多伤着了。
我家姓东方,据我爸说是能跟东方朔搭上点关系,不过这六代开外跟路人无异,俺们跟人家东方朔隔了上千年,还是各过个的好。
听我如此分辨,翁成道:“哈哈哈哈,好啦不开玩笑,再次表示欢迎!”翁学长说着伸出了右手跟我握了握,又道:“我这跑步健身呢,得趁着心率还高再坚持一个小时,先不跟你多说了,咱留个联系方式,回头一块儿吃个饭。”
我忙不迭点头应允,掏出从圣路易斯带来的买手机卡赠的诺基亚,记下学长的号码,然后立刻给他拨了过去。
那年头,人类刚告别黑白屏不久,智能手机尚未普及,也没有诸如后来的微信用,大家用手机短信和打电话的还是主流,诺基亚还是卖得好的手机。我那时用的是个诺基亚九键彩屏机(也就是现在所谓的“弱智机”(dumb phone)),二寸屏,九键上每个上面印着三个字母,不但没有内置中文输入法,连发个英语短息,都只能一个字母一个字母按,而每个字母都得在同一个键上按好几下才出现,输入标点和区分大小写则另有一番周折。
所以那时大家的短信语法都很飘逸,秉承只要能看懂就行的标准。
翁学长跑步只挂了个小不点iPod听音乐,没带手机,所以道了个别就匆匆继续他的光明甲之旅去了。我目送他跑过我刚下车那街口,也扭过头,拉着行李箱从奔那暗红小矮楼杜波依斯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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