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的尽头(2/2)
这次,司谭的语气隐约透露着,警告?安彩被冒起的想法逗笑了,那个叫司谭的男人,明明刚才还那么……
“安小姐,为何笑?”
陡然凑近于跟前,水烟笑得比她更是灿烂。
“不是,我没。”
急于否认,安彩当是自己莽撞,冒犯了她,慌张之情溢于言表。
若是眼睛看得到,她便会看得到,那个叫水烟的女人,眼底一抹意味深长的了然。
“巫婆,别吓唬人家。”
“不不,我没事。”
瑟缩着脖子,像只受惊的兔子,水烟若有所思地望着,她往克瑞斯身边靠近了些,垂眉敛目,含羞带怯,小心翼翼。
霍然而笑,“亲爱的,别怕,巫婆不吃人。”若是她能看见,善解人意温柔体贴的克瑞斯先生,那张英俊的脸庞上,纠结一块的眉头,还有紫色眼底的冷冽——真正会吃人的,是她试图靠近的男人啊。
尊贵的丛林之神,花了比过十个晚上豪华酒店的住宿费,买了这么一架无标无签无名的,钢琴。气歪了鼻子,真怕他也扭曲了神智,手一挥,牵连一池无辜鱼儿。
“安,你真美。”
突如其来的赞叹,安彩一滞,微微侧过脸,身为女人,另一个女人的赞美比男人的歌颂来得,更动人心。
“好可惜。”
很多人对她说过这两个字,可惜。老天爷一定善妒,才会夺走属于她的光明,留一个不完整的人生,放佛才配得上她的锦绣未来。抿成直线的嘴角,稍稍松了戒备,却不知下一秒,毛骨悚然。
水烟说:“可惜,堕入地狱的灵魂,不配使用真心挚爱的眼睛,所以,它选择闭上。瞎了,好过心盲,不是吗?”
记忆似拍击礁石的潮水,不为打磨突起的棱角,只为有朝一日,拉礁石下水。不懈、毅力,直至某一刻,吞没、沉埋。
“我不舒服,不好意思,克瑞斯先生。”
苍白、纤细、弱不禁风,是安彩给人的第一印象。乐观、坚强、奋发向上,雇佣过她的客人都这么称赞道。如果他们不了解,或许,眼底也会少了冰冷,多几许温情。
“这不像你。”
胡言乱语的女人,为何总把话题往她身上绕?不知意欲为何,她不便与其多说,攥紧克瑞斯先生的衣角,“我要回家。”仰起的小脸,楚楚可怜。
“这才对嘛!”
突兀地,无可理喻的兴奋。
疯子。“你究竟想说什么?!话中有话,拐弯抹角,我根本不认得你,藏着掖着,你在说什么,我也听不懂。”嘴唇失了色,浓密的睫毛微微颤动,她像缠上蛛网的蝴蝶,“因为我是个瞎子,好欺负嘛?”挣扎,亦或放弃。
与乐培描述得一样,安彩真是个我见犹怜的女孩,她若不是巫婆,没有狠毒的心肠,也会爱上她吧。活在梦想中,却在现实里苟延残喘,这个女孩不畏恐惧,不需要后盾,因为,有人前赴后继为她挡剑。
当那双眼睛看清、看明、看透之后,仍只选择了闭上,刻骨的痛抵不过蚀骨的思念。
于凛端来了薄荷茶,还有薄荷冰淇淋,没有水烟要的朗姆巧克力和草莓,令人厌烦的绿色,一如那身绿衣裳。
“给你讲个故事吧。”趁茶未凉,冰淇淋没化,绿衣裳还是绿色的时候。
木槌敲打琴箱的边缘,发出闷闷的声音,“故事的开头该从何说起呢?”司谭的背影一顿,水烟扑哧笑了,“就从这钢琴说起吧,毕竟我们的克瑞斯先生,花了大价钱呢。”
这架昂贵的钢琴里面,藏着一个秘密,一个足以让神灵都为之疯狂的秘密。
一张古老的藏宝图。最初告诉水烟和司谭的时候,可怜的丛林之神换来的是,无情的一场嘲笑。当然,他们并不是故意嘲笑他,只是感到有些荒渺。
不置可否,除非这张古老的藏宝图,抵得过十架钢琴的价值,或者,一百架。
那架昂贵的钢琴,摆在二手乐器店内,无人问津,积久蒙尘。塞尔·克瑞斯无意途径它前,挑中的是搁在上面的,一部上世纪的黑胶唱机。
“您是神灵?!”
“如你所见。”
欢乐跳跃,音符像有了生命的泉水,流淌在不足百平的二手店。
“看到牌子了没?”老板看也不看他们,嘴里嚷着,目光仍专注在电脑屏幕,正等着下家出牌,“贵重物品,请勿触摸。”
钢琴声戛然而止,“闹妖么你。”琴盖都没打开,被人发现,不就是闹妖。塞尔无语这里头那位的智商。
“尊敬的神灵,我不是妖。”
耳听得钢琴再次嗡嗡,“再敢发出声响,我不介意做回除妖的道士。”现在他的身份是人类,余光瞅见老板朝这望来,他该当机立断离开。
钢琴声终于停下,可里头的那位仍絮絮叨叨:“尊敬的神灵,请允许本人,自我介绍。”
看在一声尊敬的份上,塞尔才没有离开,于凛遮挡在柜台与橱窗之间。
“我叫乐培,不是妖,”也不知塞尔的一声妖,带给这个叫乐培的精灵多大的打击,值得再三强调,“我是个精灵,生于人类的信仰,纯净的心灵给与我们快乐的养分,生生不息。”
“快乐?这个模样,你依旧快乐?”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凛,我们走。”
撰文嚼字,逼他做个除妖的道士,炸鱼的厨子也不错。
“唉唉!您息怒,这不前几天老板的孙子来了,念多了我也跟着学了些嘛。”
“少废话,说重点。”趁他的耐心消失之前。
“尊敬的神灵,请您买下我。”
灰扑扑的价格牌上,塞尔数了数,六个零,不包括小数点后面两个。
“你的棺材售价不菲,身为神灵,我也只能望尘莫及。不如继续待在这玻璃橱窗后,供人类瞻仰。”
“这架钢琴里有藏宝图!”
“欺骗神灵的下场你一定没见过,想见识一下?”
“古老的山脉,蜿蜒的河路,我们守候在彩虹的尽头,等待神灵的降临。金币、银币、玛瑙翡翠,秘密吞下肚子,不能告诉贪婪的人类。”
低吟地唱诵,悲伤逆流,乐培快乐得像个精灵。
如果没有遇见乐培,水烟甚至懒得找上这个叫安彩的女孩。当然,没有塞尔的挥金如土,他们也不会遇见乐培。
乐培是谁?他啊,是只妖,存在于这个世界。有着尖尖的耳朵,弯如鹰勾的大鼻子,皱巴巴的皮肤,穿着恶俗的绿衣裳,油绿油绿的,红色的尖头鞋上缀着纯金铃铛。
他说自己不是妖,是精灵。
四肢俱全,身材矮小,长得像人,随便一抓就被抓住,简直是侮辱了精灵乐培的自尊。大发慈悲天可怜见,他并未责怪无知的巫婆和阿拉丁,“我们一族曾发过誓,即使生命尽头,也不会把世代守护的财宝告诉人类。”
“精灵爱上了人类,从此以后,他不再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