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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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个天生的猎人。”
老人阖上眼,嘴角扬起一个微妙的弧度:“沉着,冷静。最关键的是——有耐心。”
“还记得景儿教你猎鹿时,你才不到十二岁。第一次出猎,便打到了一只六月大的小鹿。可你当时不敢自己剥皮,景儿便握着你的手,教你辨别肌肉纹理,然后用匕首从鹿腹切口,一刀一刀地分离皮肉。”老人叹了一口气:“那个场景,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如果叔公是来找我怀旧的,就不用浪费时间了。”白晓抱起双臂:“当年的事,我也早就忘了。”
“在消失那么久后,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杀父仇人的身边,会不会只是你又一次的狩猎呢?”老人饶有兴致地问道。
“杀父仇人?”白晓冷笑:“我想叔公可没资格这样说别人吧。”
“哦?”老人缓缓睁开深潭般的眸子,语气不闹不怒:“难不成要我再推你一把?你说,要是我今天就把莫天天囚禁在这,廖屿又会作何感想?”
白晓闻言,脸色霎时沉了下来,微眯双眼,盯着轮椅上的老人,一字一顿地说:“你若敢动他一根寒毛——”
老人却又大笑几声,摇着头,叹道:“你真应该好好看看自己此时的神情,这可跟我记忆中那冷情冷性的晓儿判若两人。”
“人老了,记忆也难免会出差错。”白晓说:“如果没其他事,我还忙,就不耽误叔公时间。”
说罢,便想转身就走。
“等等,”老人开口喊住他:“今天叫你来,不过是想把你落在家里忘走的东西还给你。”
白晓挑挑眉:“‘落下的东西’?”
老人伸出布满皱纹的手,摸索了一阵,才从口袋中掏出一块银制怀表。
白晓一怔。
“明明小时候那么宝贝,怎么说忘就忘了呢。”老人语带责备,将怀表塞到白晓牛仔外套的口袋中。
白晓隔着布料,隐隐感受着坚硬而又微凉的金属表面,像被这物什刺痛了一般,背脊发冷,肩膀都微微颤抖着。
“好了。”老人拍了拍他的背,道:“你既然不喜欢被打扰,也不想要我给你的零花钱,那我便不再多啰嗦。以后若有困难,尽管跟叔公说。”
白晓垂首,不言不语地站在原地,半晌后,再抬起头时,脸色已恢复了如往常般的冷淡。
他也并未和老人告别,转身,推开了门。
林明波仍侯在门外,见白晓出来,又微微鞠了个躬。
白晓却视若无睹,步伐平稳地往一楼走去,回到餐厅。
“怎么花了这么久?我们都吃完了。”莫天天看见他,直招呼:“还以为你迷路了。”
白晓定定地看着莫天天,沉默着。
莫天天摸着自己脸颊,讪讪道:“难不成我刚喝冷汤的时候沾到脸上了?”
白晓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只说:“都吃完了的话,就走吧。”
“你不吃了?”姜叶舟问。
白晓摇摇头:“原本就不饿。”
王平又和管家交谈了几句,也站起身:“那我们就走吧。”
“等等,我们今天不是来见投资商的吗?”莫天天愣愣地问:“不是还说特意从英国赶过来,结果就这样看都没看见一眼就走人了?”
姜叶舟笑了笑:“只要钱给到位了,见不见他有什么所谓的?”
王平也不置可否地耸耸肩。
“你们……”
莫天天看着他俩,无言以对。
在结束完塞维利亚的拍摄后,他们又转道去了科尔多瓦和格拉纳达。最终,到达了此次外拍的终点站——巴塞罗那。
到达当天,来迎接他们的工作人员却告知他们,再过两天加泰罗尼亚地区将迎来大暴雨,政府都已经发出了橙色预警,所以他们的拍摄行程可能要进行更改。
这可让莫天天和林松等几个剧组负责人头疼得不行,好不容易调好日程,却莫名其妙地多了一天空闲,于是便决定休息一天,该观景的观景,该购物的购物。
众人自然是皆大欢喜。白晓没什么旅游爱好,原本决定在宾馆好好睡一天,不想刚吃完午饭,便被莫天天拉了出来。
“我妈有一个老朋友,出身于海城有名的裁缝世家,现在定居在巴塞罗那。我每次来这边都会来做几套西服。”他从副驾驶座上转头,打量着白晓一身T恤牛仔的休闲打扮,道:“看你也没套正装,今天让他顺便也帮你做一套。”
“我没钱。”白晓抱着双臂,淡淡地说。
“别指望我会送你,很贵的。”莫天天叹口气:“从工资里扣吧,不然还能怎么办呢,唉。”
白晓默默移开目光。
“Deténgase aquí.(就停在这。)”莫天天转头对司机说了句,在一家离拉布兰大道不远的小店前下了车。
他带着白晓走进小店,推开门,便见不大的空间内满地碎料,四面墙上也挂满了不同颜色不同质地的皮革布匹。
“每次来都能比上次更乱诶,宋叔叔。”莫天天冲柜台后的中年男人打了声招呼。
中年男子将眼睛从桌上的设计图上移开,抬头看了眼莫天天,似乎早就知道他要来,波澜不惊地点了点头,道:“来了啊。”
莫天天将白晓推上去,笑道:“你先帮他量,衬衫也要做。”
“先试一下成衣,看想做什么款式的。”男人说着,便要将白晓领到店铺后的仓库。
莫天天忙道:“把外套脱了再去试。”
边说着,边取下白晓的牛仔外套。
在试衣期间,白晓百无聊赖地看着店内悬挂的布料,忖度着什么颜色比较适合白晓,却听“叮铃”一声,有东西从他手上跌落在大理石地板上。
他定睛一看,只见是块怀表似的银色挂饰,金属盖因碰撞而被弹开。
白晓的?
莫天天好奇地弯腰将挂饰捡起,原以为是块西洋表,但翻过来一看,里面却只镶着一张泛黄的合照。
照中,是两个十几岁模样的男孩。其中一个稍微高点的,揽着另一个的肩膀,冲镜头灿烂的笑着。
廖旗?这难不成是廖旗吗?
另一个……是白晓?
莫天天一怔。
岁月的痕迹让照片显得有些老旧,但廖旗那混血的俊貌,与白晓那天使般的脸蛋,却穿越了时光,清晰印在莫天天眸中。
他们这么小就认识?
“这一件就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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