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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利克是我的“金主”。这个词是我在拍卖会的笼子里,和隔壁邻居学的。那女孩叫莎莎?还是莎婷?我已经忘了她具体的长相,只记得她脸上有块红斑。莎莎会五国语言,也是她教的我一些基础法语,不然我和埃利克沟通,只能叽里呱啦的连猜带蒙、外加手势了。
我认识的女性并不多,成年后一直保持联系的,只有亲爱的克丽斯汀娜小姐了。
说起克丽斯汀娜,你们或许还记得她,她是埃利克的音乐学徒,她喜欢我叫她克丽斯汀。
克丽斯汀就住在我们的楼上——歌剧院的舞蹈学员宿舍中。她原本就会一些声乐,唱得很好,还考入了音乐学院,但随着她的父亲(知名乡村小提琴家)老戴耶的去世而变得没以前那么好了,或是说业荒于嬉。她恍惚地被送到歌剧院芭蕾指导吉莉夫人的门下,成为了一名芭蕾舞演员。
埃利克发现了这女孩,开心地伪装成了老戴耶派来的音乐天使(幽灵),用声音蛊惑了克丽斯汀,每晚固定时间授课。
第二次,埃利克叫我走进酷刑室去替他打扫卫生。其实他并不打算丢掉我,或杀掉我,他只是热衷于折磨我,再通过我去折磨他自己的良知。我被酷刑室里的镜子和高温弄得非常不舒服,哭了起来,埃利克也跟着哭了。
他抱着我,像我是什么珍宝,他的泪水从他金色的眼睛里滚落出来。“对不起,对不起!”他朝我道歉,握着我手,不住地亲吻着我的手背。这大概就是埃利克残忍的地方,他是坏人,又坏得不够彻底。
我悲哀地认知到我不能离开埃利克,以至于我多少还是忍耐着他的坏脾气,试图让自己去迎合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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