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1/2)
我离开公司的那一天,汤包陪我去办离职手续,她不争气地哭了。哭完了一场,在我的送别宴上又哭了一场,哭到我都要以为我们俩真的有点什么了。
平时相处一般的同事们到这时候好像有了真感情了,个个都拉着我说些舍不得的话,我成了被灌酒的目标。想到这应该是大家最后一次见面了,我半推半就地喝了一肚子酒。
一个有车的男同事送我回家,把我扶到了家里,上楼的时候正好遇到小丁。她大惊小怪,急急慌慌地要来搀我,但是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八十斤、一厘米一斤肉的胡姓同事摆了摆他那与身材及其相配的大手,颇有男子气概地一个人把我扛上了楼。
虽然我也个子不矮,但是我不算壮,胡同事像背大米一样扛着我,轻轻松松上了五楼。每上一节楼梯,他肩膀上的肌肉就顶一下我的胃,我在送别宴上吃的东西都快要被顶出来了。
进了家门,胡同事更是像卸货似的把我往沙发跟前一放,任由我慢慢滑落到地板上。而他站在旁边,羞涩地笑着接过小丁递来的水,站着就喝了,咕咚咕咚几口喝完,傻呵呵地摸了摸头,问:“还能再来一杯吗?”
我头晕得厉害,感觉地板都在转,干脆把头仰靠在沙发垫子上不动了,用我迷蒙的双眼看着小丁惊讶地给胡同事倒了一杯又一杯水。
惊讶归惊讶,小丁在生人面前还是很有礼貌的,不一会就摆出了果盘和热茶招待胡同事,还好心地给我煮上了醒酒汤。
“赵哥真有福气。”胡同事笑得憨厚。
小丁急忙反驳,“不是不是,我跟老赵是一般朋友,室友。”
我觉得自己在看爱情轻喜剧,眼前上演的正是第一集。而我就是一个男配,女主角的好朋友、男主角的路人同事,主要起个牵线搭桥的作用,后面就没什么镜头了。当他们聊起彼此家在哪里,然后惊奇地发现两个人来自同一个省份的城市以后,我的这种感觉更强了。
也许对独在异乡的人来说,遇到同一故乡的亲友是开心事。我对什么地方没有归属感,无缘体会这样的情绪,但看他们聊得兴高采烈的样子还挺羡慕的。
他们的话题慢慢从自己在对方城市的旅游经历转到了家乡的好,说完家乡多好就说北京有多不好。小丁感叹自己马上就回去了,胡同事免不了好奇地问为什么。于是聊天内容换到了情感频道,两位适婚青年在我们简陋的客厅里开展了一场关于事业观与恋爱观的深度交流,场面热闹极了,没有人在意我这个醉汉已经完全躺平在冰冷的地板上。
其实家里暖气挺热的,连地板都是暖的,我这样说只是想卖卖可怜。
为什么好事从来不发生在我身上呢?
头挨着沙发腿,脸贴在地砖上,我认真地思考起这个问题。
大概是因为我害怕与人交往过深。如果不期待别人给的更多,也就不会失望。所以我从来都不主动靠近,保持合理又疏离的距离就可以了,这样我就不生念想。
毕竟念想多了,就成了妄想。
他们都问起彼此年纪多大了,我觉得这一集快要结束了,马上演职人员表就会出来了。吊灯投下的光打在我脸上,我闭上眼,洗脸似的胡乱搓了搓脸。
手机在外套口袋里,受我恣意躺下的姿势影响,它垫在了我大腿下面。我想把它抽出来,给仁兄打个电话,问问他有没有空。
我也有很多心事,但是我没有人说。
想了想,我侧了个身,用胳膊盖住脸也挡住了灯光。
还是算了吧,酒后谈心怪矫情的,何况我们本来也只是陌生人。
迷迷糊糊中,不知是谁把我从地上捡起来、带进我房间扔到了床上。说实话,这个人的动作不怎么温柔,但我困得没力气去在意了。
我拉起被子蒙上头,盼望自己能在梦中遇到一个好人,跟我聊聊酒精、电影和冬天的糖葫芦。
宿醉醒来,头痛欲裂,但没什么可抱怨的,都是活该。
小丁贴心地备好了醒酒汤,电饭锅在保温状态下开了一晚上。我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汤,敷上从冰箱里拿出来的保湿面膜,坐到沙发上打开电视,边喝汤边看电影。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我慢条斯理地享受着幸福。
小丁不见踪影,对此我有个猜测。在我彻底陷入梦乡前的几分钟,她跟胡同事似乎提到了一家很好吃的家乡菜馆,并且说好了有空一起去,这算是一个约会了。
男未婚女未嫁,同乡、性格相合,站在自封的娘家人的角度来看,我觉得值得一试。谁能想到差不多一个月前,她还在为劈腿男友以泪洗面。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看来这话对于感情也适用。
独自在家的这一天,我把最后的一点零碎东西也收拾好了,整理杂物时还翻出了一部胶片相机。买的时间太久,我都忘了自己之前拍过什么了。胶片还有不少,我不想浪费,拍了些家里的照片。
其实我不喜欢胶片相机,未知太多,还是一次定型。就跟生活似的,我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前面有什么在等着我,而我做过的事全都无法改变,错了就错了。偏偏我还是爱纠结的人,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不能释怀,越想不明白越要想。在无数个失眠的夜里,我把自己的错误反复咀嚼,想到所有事情都像嚼木头渣子一样索然无味。
明知无解还不停地想,是我的强项。
比如现在,我就在思考为什么仁兄再也不想联系我了。
他的联系方式从通讯录里消失了,可是我的脑子还记得。最开始我没有给他备注,只是一串号码,看得多了不知不觉就刻在大脑皮层上了。
奇妙的是昨晚想起我孤独终老的可能,我难受得想哭,睡醒以后再思考这些问题就没事了。为什么深夜时分会让人格外脆弱呢?再来点酒局面就更惨了。
我把面膜从脸上揭下来,喝完了最后两口汤。不知道小丁在汤里都放了什么,有一点橘子的味道,酸酸甜甜的,还有些辣,可能是胡椒。
回家过年之前,我们去看了张学友的演唱会。
歌神唱了我最喜欢的一首,《这个冬天不太冷》。离场时我们刚出体育馆,就被夜晚的寒风吹了个透心凉。汤包笑称歌神选歌不应景,遭到了我和她男友的白眼攻击。
我们原计划看完演唱会就散了,但是因为冷,又一起去吃了火锅。
我觉得火锅是个伟大的发明,跟暖气一样是生活必备。所以人都围着一个锅,没什么距离,想吃什么就在锅里放什么,口味也随个人偏好。尤其是大冷天,跟几个朋友在一片热气氤氲里说说笑笑多好,完美地展现了中国人的生活哲学。
汤包的男友酒量极差,喝了几杯就不行了,脸红耳热,单手支着脑袋要打瞌睡,嘴里还絮叨着:“谢谢你帮她忙,谢谢前辈,谢谢。”汤包也脸红,是羞的,不住地扯他袖子让他别说了。他们俩实在是可爱,两个人都是没什么攻击性的食草动物,相亲相爱、互相照顾。
是互补好,还是相似好,我认为没有绝对的结论。
适合最好,不适合愿意磨合也好。
我还没谈过恋爱,却把恋爱关系的可能见了个遍了,身为局外人看着都嫌累。免不了自嘲,难怪我始终一个人。
分开时我们约好了以后再一起出来玩,但我想谁都心知肚明这是客套话。我和汤包只是前后辈而已,还是异性同事,我离职了也就算完了,也就过年的时候再发条短信吧,
上学、上班,从小孩长成大人的过程里我认识了多少个人?还有多少人记得我?
我一路为生存繁衍奋斗,身边的人也抱着同样目的在为他们自己的命运奔波。人们来来去去,没有会在谁的生活里停留太久,即使是最亲近的父母、孩子和爱人也只是参与了某一部分。
这么看来,孤独才是人生的真相。我已经和它作伴许久,慢慢地学怎么享受它。
如果运气好,我会遇到一个人愿意跟我一起,检验我对人生真相的理解。运气不好的话那也没关系,我可以说服自己这就是全部的答案了。
我希望我是错的。
随着我和小丁断断续续地把行李打包寄走,这个我们住了多年的家越来越空,最后只剩下了租房附带的家具和基本生活用品,它又变回了一开始的样子。
我搬家的时候,胡同事叫上了他的几个朋友来帮忙。
他主动提出的,不是我要求的。
我觉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醉翁之意不在酒,只在我的室友。
当然,小丁也知道,但是她装作不知道。说真的这一点我不理解,是女孩们惯用的招数吗?是不是也无所谓,反正他们俩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而我得到了免费劳动力,三赢,挺好。
尽管我在北京待了好多年,但是除了书和各种有关电影的收藏我还真没有太多东西。一些用不着的旧物已经寄回家了,剩下的我们只走了一趟就全搬完了。大件的家具都放好以后大家一块出去吃了个饭,下午小丁跟我一块打扫卫生,胡同事也“热心”地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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