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共戴天(1/2)
负一层的野犬带着武莲他们快走到出口时,便又被一群人拦住。
对方二话不说地开枪,枪口直指野犬的脑袋。
野犬不慌不忙地拉着武莲躲过一波扫射的子弹。
“这条路看来过不去了。”野犬状似伤脑筋地叹了一口气。
“他们好像是冲着你和我来的。”武莲注意到那些人的目标是她和野犬,他们对另一边的白狼、黑豹兴趣不大。
“主要目标是我。”野犬亮了亮眸色,“他们想让我死在这。”
“这到底有什么恩怨,非得置你于死地?”武莲微微皱眉地看向身侧的野犬,等待他的回复。
野犬看了一眼武莲,知她是想从他这里寻得答案。
可他回答她意味着他必须再回想一次那不堪的往事。
这个世界或许早就没得救了。
过去他还只是一个小混混时,那个人已经是家喻户晓的明星。
他进一家足浴店收保护费的时候,都能看到电视上出现她的采访视频。
她的艺名叫忘忧,真名也叫忘忧。曾有人问过无父无母的她为什么给自己取这个名字。
她的答复总叫人大跌眼镜:“忘忧就是黄花,我啊觉得自己和黄花一样普通。”
不娇不艳,却能开满整片田野。
其实他清楚她为什么喜欢黄花,因为他们小时候住过的平房前头就长着一片一望无际的田地。
每每春天来临之际,田地上遍布着鹅黄色的花朵。
放眼望去像极了黄色的绸布,温柔地覆着于大地。
她会带着他捉蝴蝶,捉到又放掉。
“为什么好不容易抓到,还得放了它们这么麻烦?”他拿着兜子,不解她的举动。
“因为蝴蝶也喜欢自由地飞呀。”
她的回眸一笑,不禁看呆了他。
他喜欢她,像男人喜欢女人。
可她对他只有单纯的青梅竹马之情。
她说,他永远是她的弟弟。
十八岁那年,忘忧离开小镇去了冬都,从此与他天各一方。
耐不住思念的他,一满十八就迫不及待收拾行囊也跟着去了冬都。
大都会比他想象的更繁华也更广阔,他原以为他要花费不少工夫,找许多门路才能找到她。
结果,他直接在街头的广告屏上发现像一只慵懒的猫般半趴着的她。
那时他才知晓她进了演艺圈,成了一颗冉冉上升的新星。
他讶异于她的选择,心里也有说不出的苦闷。
那种感觉就像她不仅仅去了别的城市,而是到了一个他无法触及的世界。
他并没有主动联系她,因为他不知道一无所有的他,该用什么面貌去找她。
总得先在冬都安顿下来。他握紧拳头,默默地想。
于是,他火速找了份泊车的工作,专门为来德新街消费娱乐的客人们停车。
不得不说,德新街非常能体现冬都特色的一条街。
整条街鱼龙混杂,三教九流的人应有尽有。
光是泊车这件事都有地盘之争。
得亏他长得人高马大,别的泊车小弟一时间也占不了他的便宜。
不过他们会叫人。
所以他经常与人打架,有时他把人揍得半死,有时是他身上挂点小彩。
他总归没输一口气。
在这一带混熟了以后,他也从别人口中听到十二众的存在。
那是十二个统御冬都的大帮派,冬都人人畏惧的存在。
原以为像自己这样的小角色一辈子不大可能接触到十二众,但野犬没想到那时他还真碰见了。
一个下着雨的夜晚,他刚帮来会所消费的客人停完车,还没走出露天停车场就看见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女,低着头默不作声地站在雨里。
少女看上去十分纤弱,好似稍大点的风就能把她吹跑。
野犬想,这大晚上的一个娇娇弱弱的少女为何独自待在这?她是翘家出走的乖乖女,还是某个娱乐场所逃跑的雏儿?
不管答案是哪个,她对他而言皆意味着麻烦。
他本打算装作没看见地从少女旁边走过,毕竟他还得继续工作。
但这名少女站在那里实在过于惹眼。
他才走没几步就听到她被人缠住的声音。
“小姑娘,怎么一个人在这儿淋雨?”
德新街一向不缺这种流氓,看到长相清丽的落单少女,就同鬣狗见到羊似的。
少女未吱声,亦未抵抗。
在流氓毛茸茸的大手碰到她之前,折返的野犬揪住流氓的后领,猛地拉离他整个人。
“干!”流氓重心不稳地摔了一大跤,他正欲破口大骂,却在对上野犬凶恶的眼神后把后半段话咽回了肚子。
“滚。”野犬只说了一个字,就吓得流氓灰溜溜地跑远。
看了一眼跑远的流氓,野犬转向仍然沉默的少女,他指着不远处的屋檐说:“你去那儿站着比较好。”
或许因为他既没问她为什么站在这,也没劝她回去,少女抬眸望向这个高自己半个身子的男人,而后按他说的往屋檐下走去。
这处屋檐是野犬平日休息抽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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