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一举三得好买卖(求推荐票)(2/2)
到时候还可以把锅丢给发行,责任全都是克莱斯特文化传媒的,这样林冬就有理由继续投资他的第二部了。
锋哥,兄弟包养你啊。
而另外一边,吴锋已经点头同意了。
资方有发行渠道,没理由不用,用自家的发行渠道多便宜。
至于克莱斯特文化传媒的发行实力……
《新路》一部偏文艺范的电影都给整到65个亿,还有什么好质疑的。
这可怜的家伙,他前面去军营训练了十八个月。
后面拍了几个月戏。
然后又去雨城当了几个月志愿者,他已经和娱乐圈彻底脱节了,所以根本不知道其实《新路》是委托给中友传媒发行的。
制作成本加宣发一共算了15个亿。
吴锋其实觉得不需要那么多,一个亿出头就行了。
但是克莱斯特文化传媒的已经大手大脚习惯了,根本不知道啥叫节制。
林冬还提议,吴锋以导演和编剧的身份,参与到投资回报的分成当中来,给他分10
系统都没反对。
其他人更没有理由反对这个,反正能不能分到钱还另说呢。
剧本差不多了。
资金到位,那还等啥呢。
林冬这边就催着他们去签合约转账了。
转账的时候,林冬还不忘让钱从基金账户上走一遭。
啥?
这不是文艺片?
军人怎么就不能文艺了。
我说它是文艺片,它就是文艺片。
我们有句对白“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从汉朝流传下来了。
多文艺啊。
果然亏钱了。
总票房42亿,扣除杂七杂八,还有税啊什么的,再分给吴锋10,到林冬手里的票房收入是13亿。
在不扣除成本的情况下,拿出来5做慈善。
也有660万呢。
加上亏的1770万,算下来这一笔就直接亏损2430万。
一举三得啊!
你问哪有三得?
亏钱是不是一得。
坑了系统的钱用来做慈善算不算一得。
还有一得?
最最重要的一得,就是林冬交了个好哥们。
吴锋!
加上这部《特种战狼》,他已经连赔两部了。
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是一个靠谱的,能亏钱的,可以帮着林冬回家的好哥们。
必须建立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
认识了这样一个好哥们,比亏几个亿都让人充满希望。
林冬热情的邀请吴锋吃个饭再走。
当然,买单一定是吴锋的,谁和投资人一起吃饭会让投资人买单。
吴锋也不介意买这个单。
他虽然上部电影亏了,但那部电影是别人赞助的,没让他伤筋动骨。
他自己本人的身家还是非常不错的,光是房子就是价值几千万的豪宅,花几千块钱吃个饭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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