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1/2)
郑府里正勾心斗角,白鹭洲还在街边卖梨子。
那日他同高野在十里乡遇见一个种梨子的老伯,老伯腿脚不好,眼看梨子烂到树上,白鹭洲就拿了身上仅有的一块碎银买了老伯一筐梨子。
买完白鹭洲还嘟囔一句,“有点少了。”
高野当他喜欢吃梨子,搜刮自己全身拿出几块碎银子又买了几筐才问,“够么?平日里见你节省,没想到爱吃梨子爱吃到花了所有钱。等我的事情了了,回去给你种上一城的梨树。”
“少说几句大话能少根舌头么?”白鹭洲白他一眼,“老伯的梨子便宜又好吃,等到了洛阳我自然是要去卖的。我虽然没去过洛阳城,却也知道那是个大地方,大城里的东西都贵的很,我便宜点卖了,好赚些盘缠。而且,这老伯腿脚也不好,我给个合适的价钱,也权当帮他了。”
高野一愣,完全没想到眼前这个小公子还这么有头脑,“媳妇,你可真聪明。”
“别叫我!”白鹭洲看看四下没人,耳朵却已经红透了,怒道,“人家听去了要误会的!”
高野笑着把一筐筐的梨子挂在马身上,那神驹眼神不善的盯着高野,似乎很是不满。高野摸摸它,无奈道,“媳妇为咱家生计操心,您老受累,忍一忍。”
神驹嘶鸣一声,算是无奈的接受了。
眼看武王爷要进军洛阳,大批人马总是没有两人走的快。高野与白鹭洲先一步到达洛阳,此时的洛阳已经严阵以待,门守森严。外来的人一律搜身验货,一日只开一个时辰的城门。
白鹭洲兴冲冲的带着梨子来卖,却眼看进不去城,正在为难的时候,高野却带他来到一处城墙脚私会了几个人,那些人便在值守城门的时候放他俩进来。
守城门的士兵五人一班,两个时辰一换,高野招来的几个人刚好是开城门的时辰守门的。班长是个皮肤黝黑手脚粗壮的,长的跟横水乡的胡教头一般的夜叉模样,看起来不太好说话。进城门的人都堵在城门外,士兵们挨个盘查,白鹭洲坐在马上,手紧紧的握着缰绳,生怕有人认出他将他送回卫城。
那班长冷色冷面的喝令白鹭洲和高野过来,白鹭洲吓得心里咯噔一下,心里嘀咕也不知这兵痞子是不是靠谱。
谁知等白鹭洲和高野进城后,那班长亲自将他们领到一处偏僻的角落,一改冷色,避开白鹭洲后十分谦卑的给高野作揖,恭敬的道,“小的洛阳城值守李元,家父李保是高家军退下来的。前些日子家父收到密报后嘱咐过我一些事情,王……老爷有何需要尽管吩咐。”
高野看了看正在卸货的白鹭洲,低声对李元问道,“陶光亮此刻如何?”
“陶将军只说高王爷一死再无人能敌武王爷,除了死守等待天机,已经别无他法。将军已经令人采购砂石准备加固城墙,准备死守洛阳。”
“你去告诉陶将军,就说天机已到。”
“老爷何不亲自去见陶将军?”
“不急,时候未到。”
高野说时候未到,李元也并不去问为什么。虽然李元从未跟着高野上过战场,只远远的见过这活阎王杀人不眨眼的冷血样子,却也听他父亲说过,高野这人年纪轻轻,打仗颇有老王爷高野的风范,智勇双全。高家这爷俩亏得是天生的缺心眼,一门心思老婆孩子热炕头,没心思当皇帝,不然这天下早就换了人家。
像白家这种小门小户的,平日里能认识几个衙役,师爷都是顶有面子的事情,在乡里出门吃酒都要鼻孔朝天。白鹭洲现在无依无靠的,没想到这兵痞子也能认识守门的官差,看起来关系还挺好。
白鹭洲忽然觉得这兵痞子也是有用的,心里对高野高看了一头,高兴的道,“我当你无亲无故的,原来也有认识的人,还是守城的官兵!”
李元见白鹭洲过来,便不再说什么。
高野耸耸肩,“我不认识他们,他们认得我。”
“你总是这样说大话,当心叫人扯了舌头。”白鹭洲看那李元明明刚才一副跟兵痞子是好哥们的样子,现在又不说话黑着脸,以为是这兵痞子说错话惹人家不高兴了,于是伸脚踢了高野两脚。
高野也不躲,反而很受用的样子,反道,“我皮肉硬,当心踢疼了你的脚。”
被世人成为活阎王的高野,竟然被这小公子踹心甘情愿?!
何止心甘情愿,看高野的表情,恨不得人家再锤他两拳。
李元惊诧的看着白鹭洲,白鹭洲没看到李元的表情,只是对高野的话感到臊的慌,愤愤的又踹他两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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