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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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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长久在花墙后的卡座缩着身子看的抓耳挠腮。

伸长了耳朵也就断断续续的听到了几个词,什么喜欢讨厌的,就不能说大声点吗?

他这个位置只能看见孔诺的脸,朝朝的就只能看背影了。

最后小狼崽子竟然笑了!

笑了!!

顾长久有些坐不住了,准备不顾打脸带朝朝扯的时候,看见朝朝拿出了钱包。

朝朝放了五十块在桌上,也不管对面的脸色有多难看,还是提出了告辞。

耍心计没有问题,也正如他所说她并不讨厌,可是,她膈应。

她不喜欢。

因为不喜欢他,所以张雅丽的喜欢,就绝了喜欢他的可能。

孔诺还是想争取一下:

“你因为她否决我对我不公平。”

朝朝觉得奇怪,

“这件事需要什么公平?”

难道你喜欢我我就必须喜欢你?

那喜欢我的人海了去了。

孔诺哑口无言。

朝朝也没跟张雅丽打招呼就直接走了。

她想,她现在也没脸见她。

夕阳在大楼与大楼之间降落,天空笼上层叠的暮色。

朝朝拢了拢身上的斗篷,等着的士。

须臾片刻。

顾长久装模作样的拿着两杯奶茶过来。

还装作特别惊讶的跟她打招呼。

朝朝一脸淡定,好似真的是巧遇一样特别自然的接过奶茶。

奶香浓郁,咬着弹Q的珍珠,朝朝发现刚刚有些郁闷的心情也变好了很多。

张雅丽这个事情说实话还是让她觉得受伤的。

就有一种,我拿你当小姐妹,你却想当我情敌?

现在的小姑娘都怎么想的?难道因为你喜欢的人喜欢你朋友,你就奉献牺牲自己成全他人?怎么就不问问另一个当事人愿不愿意呢。

不得不说,朝朝觉得自己和她们聊不起来也是有原因的。

她的十五岁和她们的十五岁不太一样。

在她那里,十五岁已经是可以嫁人的年纪了,哦,她十四就嫁了。

在这里的十五岁她们还是个半大的孩子,而嫁人生子则是符合结婚年龄后需要考虑的事情。

当顾长久告诉她的镯子和金钗可以在这里买一栋大别野的时候,朝朝就没有了那种恐慌感。

就差一件事了。

结婚。

她想找个符合娘的又符合她的择偶观的男人。

如果被别人知道大概会被骂吧……

其实想想看,概念还是一样的。

就像有的女人想一个人过日子,有的想找到自己的爱情一样。

虽然不太明白为什么想嫁人就是想靠男人。

她只是想在这个地方,这个城市有个自己的家而已。

虽然顾哥哥他们很好,可是再好的他们,将来也会遇到他们的另一半,组建家庭,结婚生子。

到时候她怎么办?

难道当一个巨婴整天赖在他们家里不走?

朝朝觉得情分这个东西是会被消磨光的。

所以呀,她想结婚,想有个家,有个baby,可以继续开开心心的过日子。

朝朝躺在床上看着手里的照片:

桃花树下,她穿着红衫,肆意张扬的笑着。

娘亲,爹爹,

朝朝,及笄了。

***************

隔壁的顾长久翻来覆去一直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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