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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东之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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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关东之行

开过家庭会议后,孙华就在自己床上休息。

不过躺在床上的孙华,确实一点睡意也没有。

阿爷虽然画了一张图,不过在那边全是覆盖着的茂密原始森林和崇山峻岭,就是有地图,没有熟悉的人带路,也不好找。

孙华也不能断定能不能找到那要塞。

毕竟这事已经过了快二十年了。

要是真的能找到那要塞,那几十箱的黄金,绝对让世界上任何人都垂涎欲滴!

想到这里,孙华睡意全无,从床上坐了起来。

心中也踹踹不安。

他在盘算着计划:

他计划着为了安全起见,决定带上那只猎犬。

这猎犬其实不是一只普通的狗,是孙树在森林的边缘捡来的。

当时以为是一只刚出生的小狗,这孙树就抱了回家来。

孙老爷子对这动物极为熟悉,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就下了一跳。

以为这孙树是捡回的是一只小狼。

这小狼要是丢了,这大狼就会根据气味找上门来。

狼这种动物报复心极强,实在是没必要自找麻烦。

不过孙老爷子一看乐了。

这不是什么狼崽子!

而是的的确确一只小狗。

不过这种狗极为罕见。

据说是当年成吉思汗远征欧洲的时候,从西伯利亚带回的犬种。

这种犬种,就像是古老的青藏高原上的藏獒一样,非常凶悍,能够撕裂虎豹,敢于和熊搏斗。

被称之为猎熊犬。

是一种远古的神兽。

当年蒙古大军远征山东时,曾在山东出现过。

这小狗就是这种烈熊犬的后代。

这孙树把这小狗从小养大。

长大后的猎犬,体型巨大,浑身金黄,头脸似熊,外貌强悍冷峻。

声如虎吼,几乎没有天敌。

这猎犬因额顶生有一撮白毛,被取名“银毫”。

是打猎的好帮手。

自从有了这银毫,周围的猎物可遭了难,那山鸡,野兔之类的动物都不用兄弟仨动手。

出门在外,这□□是不能带的。

孙华决定还是带上那只巨弓。

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带上那只巨蟒的毒囊。

这巨蟒的毒囊甚毒,不论是遇上多么勇猛的大牲口,只要是中了涂抹上巨蟒毒囊上的箭矢,都的倒下。

三天后,孙华到银行兑换了一根金条做盘缠,和三弟孙树,倆人一狗,踏上了关东寻宝的里程。

对离开传奇般的父亲,孙华,孙树都有点不舍,这阿爷竟然心中珍藏了天大的秘密,直到今天才告诉了自己。

这世间高人末过于如此。

兄弟俩对阿爷充满了无限的敬意。

这一路上兄弟俩或搭车,或步行,好在囊中有盘缠,二十几天后,终于抵达黑龙江的黑龙村。

这黑龙村是处于原始森林边缘屯子,总共只有十几户人家,自古就是以打猎为生。

在屯子里的村民指引下,孙华找到了正在屯子外整理庄稼的二叔。

孙华和孙树来这这屯子了找上二叔的时候,这二叔正在守护庄稼的棚子里处理昨夜收获的野味。

见了孙华,孙树这俩侄子,这二叔是欣喜若狂。

三人就在看守庄稼的棚子里,爷儿仨,一边捞着磕,一边向二叔说着家乡的情况。

“二叔,你这是?”

“孩子,这地方的人,是打猎为生,是从不种庄稼的。

我来了之后,这屯子里的人在我的的鼓动下,才开始种庄稼。

不过这山上没有齐整的地,是东一块,西一块,好在这土地肥沃,只要是撒上种子,就任其自生自长。

唯一来做的就是半夜蹲在庄家地窝棚里守护庄稼。

以防野兽来啃。

大的野兽没有,这貂,獾,刺猬不少,这种小动物这庄稼啃不了多少,这要是专门下套逮到一只,貂皮,獾油的收入可比种地好得多。

是要防的野猪,这东西糟蹋庄家。

它能从地这头拱到那头。

一趟下来这一整块的庄稼就全毁了。“

处理完野味,爷儿仨回到了二叔居住地猎屯。

二叔家居住地是那种东北特色的干打垒的土坯房子。

这房子不小。

不过孙华发现,这家里竟然养殖着猪。

那猪圈倒是盖的讲究:一水的大青砖。

比这干打垒的土坯房子,是强的多!

二叔看到孙华疑惑。

就道:

“孩儿,东北这旮瘩不比咱家乡,烧不出这么好的砖,这盖猪圈的砖,全是古墓里的坟砖”

二叔这么一说,孙华恍然大悟。

这古墓的专是给死人用的,用来造房怕是没人住的,不过用来垒猪圈是最合适不过。

“二爹,我兄弟呢?

听阿爷说,我这兄弟是屯子了最出色的猎人,我来了大半天,我还没见我兄弟的面呢?”

“你这兄弟凡尘,到集市上去处理猎物了,到傍晚才会回来。”

中午,孙华孙树吃着野味,喝了一大罐苞米稀饭,外加几个玉米饼子。

吃过饭,二叔带孙华在屯子了溜了一圈。

晚上,那到集市上处理野味的兄弟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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