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五章:艺德(1/2)
丁鹏、高海瑞、丁宏、澹台三兄弟、柳东旭、王天娇、丁羽几人都比较认同,文化的传播可以改变华夏帝国,使得民众凝聚帝国精神。
“除了文学作品,还有影视作品,这也是一种极好的宣传途径,能凝聚一些热血气质。”丁一继续侃侃而谈。
“影视作品是一种通过摄影机拍摄记录在胶片上,通过播放器放映出来一种已完成艺术作品的统称。影视作品也是一种艺术作品,它由摄影艺术以及声音结合,融合了视觉与听觉艺术。”
“影视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统称为影视作品。它是指摄制在一定物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视作品不是电影剧本或脚本,而是指拍摄完成的影片。”
“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相比,两者在艺术表现形态上非常接近,都是时空融合、视听融合、逼真与虚拟融合。电影与电视的合流趋势越来越明显,人们越来越多的通过电视机、监视器来观看电影。同样叙述故事的电视剧艺术和电视电影的界限已经越来越明显。”
“电影与电视有着不同的艺术特征:电影银幕与电视屏幕不同,影院观影方式与家庭收视行为不同,电影在故事的容量、接受的方便性、消费的经济性等等方面存在局限,但是电影也有自己独特的媒介优势,以及与电视不同的叙事特点。”
“影视是以拷贝、磁带、胶片、存储器等为载体,以银幕、屏幕放映为目的,从而实现视觉与听觉综合观赏的艺术形式,是现代艺术的综合形态,包含了电影、电视剧、节目、动画等内容。”
“这一切都逃不过艺人这个职业。艺人,自古以来,泛指有才艺、有才艺者,也用于身份自称,作为职业,它与文人有一个规范的叫法,即“文化艺术工作者”(文艺工作者),现在多指娱乐工作者(影视歌)。”
“娱乐事业的发展,令艺人这个称呼变得更广。为了增加知名度以获取更多报酬和机遇,歌手、演员、模特儿、舞者等从事娱乐事业的人士不止只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发展,而是向多方面发现。歌手不一定只唱歌,有时也可能会演戏;”
“而演员也可能从事舞台剧、电影及电视剧等的演出工作。为了统一称号,艺人便被用作统称这些娱乐工作者,令艺人这个称呼变得中性化。”
“在华夏古代,对艺人的称呼有优伶、俳优、倡优、倡伎、伶人等。女性艺人给人的印象多数是属于一种贫贱、不好的职业,因为‘妓’是包含歌妓、艺妓、舞妓与色妓的统称,娼妓本作“倡伎”,后专指女性性工作者。”
“然而事实上色妓与其他靠技艺维生的歌妓、艺妓、舞妓等艺人是有区别的,意义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近代又称女歌手为歌女。表演戏剧的工作者也都是属于艺人,生、旦、净、末、丑(现已将生、末合并为生)都是专门于表演的演员。”
“而自古以来各地戏剧甚至各国的戏剧都有不同的观感跟职种,有些属于表演家者虽然都是以表演技艺为主,但其实严格上来说却也没人说他们是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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