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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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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我隔壁的贝拉拿着一份表格写写画画。

她写得太专注,让我根本没办法无视她。

看在上帝的份上,现在可是早餐时间,她的表格上面还压着黄油刀呢!

我等了又等也没有看到贝拉结束工作,只好推了推她的手肘:“抱歉?能把黄油刀递给我吗?”

“啊?好的,当然。”

贝拉被吓了一跳,她茫然地眨眨眼,过了几秒才回到现实。

“你在写什么?”我随口问。

“达特茅斯的申请书。等到明年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准备出发去大学了——你打算申请哪所学校?”

“大学?”我正专心专心致志地给面包抹黄油,那句话没过脑子直接从嘴里蹦了出来,“我没打算上大学。”

餐桌上有片刻令人尴尬的寂静,我迷惑地抬起头,后知后觉地意识到现在可能不是那种“哈,让我们坐下来谈谈”的好时机。

至少不是当我还拿着烤面包和黄油刀的时候。

查理迷惑地看着我,他年轻时因为和我们的母亲私奔而从学校辍学,这种经历让他不将大学视作每个人必须的人生道路,但显而易见的,他仍旧认为去念大学是女孩儿们最好的选择之一。

“如果你不读大学的话,有什么其他计划呢,姑娘?”他问。

“我想参加俱乐部。”我用叉子敲了敲麦片碗,托着下巴描述自己对未来的规划,“我计划做一个专业的赛车手,拿遍所有大赛奖牌的那种。”

“可你只是个女孩子……也不是说女孩子就不行……”查理含混地嘟囔,对于女儿梦想的鼓励和对赛车手职业风险的担忧让他把自己搞糊涂了。

“我不比任何男孩子差。”我坚持道。

贝拉看起来并没有被我说服:“你至少应该读完大学。”

“那是你的人生计划,念大学,坐办公室,嫁个好男人,生几个可爱的宝宝……”我掰着手指一个个数过去,然后抬起头看她,“我没可能拿到录取通知书的,你知道的?”

我看不出读大学有什么必要,毕竟上辈子我可是连高中都没念过。

无论贝拉和查理怎么想,能坚持到高中毕业,对我这种人而言已经是相当了不起的壮举了,还有许多梦想等着我去实现,我一点也不想把时间继续浪费在学校里。

早餐桌确实不是一个合适谈及人生规划的地点,我们的谈话很快草草结束。查理看起来差不多接受了自己将要有一个赛车手女儿,毕竟他可是那个敢在高中毕业就和恋人私奔的男人。

而在晚一点的时候,当我们到达天使港时,贝拉也让步了。

“我猜我没办法说服你,对吗?”她用那种让我上瘾的、忧虑又温柔的声音说,喜爱地抚了抚我的头发,“去做你喜欢的事吧,只是别让你的爱好杀死你。”

我欢呼着拥抱她,拎起自己的背包跳下车:“我会干得很棒的!”

贝拉露出见到我穿着脏靴子跳进客厅的无奈笑容,然后她丢出了那句话,它成功变成让我接下来一整天都烦恼不已的源头:

“你和爱德华商量过了吗?”

当你能够比周围的人都多活一辈子的时候,这件事在相当程度上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我很早以前就决定好这辈子要怎么活,做什么事,成为什么样的人。

比遇见爱德华早得多。

爱德华像一只楔子,硬生生挤进我的生活里。

一只英俊、迷人、惹人喜爱的楔子——总体来说,仍旧是一个打乱了我人生的意外。

北美有许多家我喜欢的俱乐部,它们没有哪个不驻扎在阳光灿烂的城市里,因为晴朗的天气能让练习场地保持在最佳状态。

这意味着我或许要重新考虑自己的职业规划,要不然就来一场马拉松式的异地恋。

“去他妈的爱情。”我大声对自己说,挽起袖口将一整箱车载香水搬上货架。

“什么?”一个男人的声音问道。

“恋爱副产品。”我回了一句,朝门口挥了挥手,“你也上午好,山姆。”

这里是天使港唯一的汽修店,所以是的,拉普西的男孩子们偶尔也会光顾。

理论上讲我已经不和狼人们来往了,但我们只是绝交,不是闹翻,想要彻底将过去的交情抹干净老实说有点困难。

更不用说还有一个狼人泡了我姐姐。

山姆插着口袋在店里转了一圈,将两个新线圈和几瓶喷漆放在柜台上。

汽修店的老板今天一早就出发去西雅图参加亲戚的婚礼,这时候店里没什么人,在我往收银机里录入价格的时候,不知不觉就和山姆聊起来。

“听说昨天雅各布来买防冻剂的时候你多收了他五美元小费,认真的?”山姆问,黑眼珠好奇地在我身上打转。

我不以为然地撇嘴:“他泡我姐姐。”

他大笑起来:“嗨,别这么刻薄,伊莎贝拉也喜欢雅各布,他们两个只是在谈恋爱而已——就像所有男孩女孩都会做的事。”

“他泡我姐姐。”

“公平点,雅各布是个好人,你不能一直这样逃避现实。”

“他泡我姐姐。”

“好吧,也成。”山姆挫败地抹了把脸,“你说了算,伙计,这些多少钱?”

我翻翻那些丢在柜台上的杂货,随口报了个数字:“你没提雅各布的时候我能给你打七折。现在?九折。”

那大个子顿时垮下肩膀,看起来准备说点什么从我这里换到一个更优惠的折扣,还没等他开口,一个醉醺醺的男人突然从门口撞了进来。

那家伙穿着一件脏兮兮的旧夹克,一顶同样破旧的鸭舌帽几乎挡住了他的整张脸。

我和山姆同时停下话头,盯着那个可疑的人看。

这个男人看起来只是喝多了几杯——至少在他从货架上取下贴纸的时候看起来像那么回事——他拿了一大摞花花绿绿的汽车贴,走到柜台前结账。

山姆实在无法忍受对方身上的酒精味,走去商店角落翻看一堆无聊的空气清新剂,而当那个男人站在我面前时,我也只希望自己能躲去山姆那里。

醉鬼永远是麻烦的代名词,那个醉醺醺的男人掏出钱包结账,把十几张贴纸都撞到地板上,在我蹲下来收拾那些贴纸的工夫,他从打开的钱柜里抓了一把纸币,扭头朝门外逃窜。

“站住!”我高声尖叫,随手抓过一把扳手朝对方后脑勺丢过去。

扳手和头骨撞击发出一声闷响,那个抢劫犯面朝下摔倒在地上,手里的纸钞撒了一地。但他很快又爬起来,顾不上捡起那些钱,跌跌撞撞地跑出门。

我瞪着地上的血和钱愣了几秒,触电般跳起来往门外跑,山姆在我身后不解的喊叫——

“你还打算把他追回来?”

“他都喝断片了!我怕他出去之后死在哪个垃圾桶里!”我紧张地推开门张望,马路上已经看不到那个酒鬼的身影,“见鬼,我可不想当杀人犯!”

印第安少年跟在我身后走出来,他抬起头,谨慎地转动脖子。

“那个人的味道朝西边去了,不过我猜他走不远。”他似乎想伸手拉住我,但最后只是指向一条路,“跟我来。”

十分钟后,我们从堆放可燃垃圾的后巷里捡回了那个抢劫未遂的年轻人。

他看起来最多二十五六岁,考虑到酗酒对于一个人的影响,他的实际年龄可能还要更年轻一点。

对于一个喝到意识模糊又在脑袋上挨了一下的人而言,他已经算是能跑的了。

男人脑后靠近耳根的位置有个还在流血的伤口,我打算确保这家伙死不了之后就把他丢回垃圾桶去,但山姆刚把他拖进店里,他就趴下来吐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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