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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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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或许就要死了。

这不是我喜欢的死法,没有亲眼见识过最负盛名的曼岛TT赛,也没有捧起过任何一项重大赛事的奖杯;我会无声无息地死在一间昏暗逼仄的库房里,蜘蛛和老鼠从我的尸体上爬过。

我能听到那个脚步声步步逼近,如同入殓前的丧钟。

从日出到现在只有短短几个小时,回想起清晨与贝拉在老比利家的第一声问候却仿佛隔了几辈子。

我没有来得及告诉贝拉和查理我爱他们,我头脑清楚地想,遗憾仿佛冰面下的河水流淌过脊背。

前一晚我回到拉普西,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分独处,吸血鬼的威胁让我在床铺上辗转反侧,直到天色泛白才昏昏沉沉地睡去,之后免不了又因为赖床被贝拉埋怨几句。

贝拉并不知道蕾切尔要回家住两天的消息是个谎言,只是专心帮布莱克先生收拾他的木屋。我在一旁帮忙,很快就意识到,为什么老比利认为收拾房间这么简单的事能拖住贝拉一整天了。

比利坐在轮椅上自然不方便干活,而且,哪怕在他两条腿还麻利的时候,我也不认为他是喜欢整理屋子的类型;雅各布则是个典型的青少年,一心扑在自己的爱情和兴趣上——我怀疑在比利的双胞胎女儿离开福克斯后,这几间屋子就没接受过正儿八经的大扫除。

在我试图挪动橱柜顶端那个纸盒箱的时候,一个硬邦邦的玩意儿掉下来砸在我脑袋上。

我捡起那个银质打火机,朝坐在客厅里的比利晃了晃:“您的打火机怎么放在箱子里?万一失火了呢?”

“那是查理的东西,”比利说,“上周我们一起看球赛的时候他落在这里的,你们稍后可以帮他带回去。”

“他还在抽烟?”贝拉敏锐地抓住了话里的关键,声音立刻拔高了半个八度,“他保证过自己已经戒掉了!”

我不忍卒视地捂住眼。

你瞧,我有没有说过贝拉真的相当、相当爱操心?

从前我们和蕾妮一起生活在凤凰城的时候就是这样,比起我姐姐,她更像我妈;而在我们搬来和查理同住之后,她是我们的妈了。

比利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一脸尴尬地试图补救:“那是村里人做的手工卷烟,几乎没什么烟草,我请他陪我的。”

“我听雅各布说,您出院的时候医生就叮嘱您戒烟啦,看来他也得好好盯着您才行——贝蒂,拿上那个打火机,”她煞有介事地摇摇头,用一种让人喜爱的顽固态度叉着腰吩咐我,“我们回去之后需要和查理认真谈谈。”

“当然,”我欢快地笑起来,把打火机塞进裤子口袋,“为您效劳,女士。”

或许这件事本身并没有那么好笑,可是任凭谁处在同我一样的境地里,如果他不笑的话,就只能哭了。

在接下来的一小时里,哪怕做着最枯燥乏味的家务活,我也尽可能给自己找乐子,好让自己的紧张和恐慌不要擅自冒出头来。贝拉机敏的天性我再了解不过,我们一起生活了十七年,熟悉对方如同熟悉自己的手臂,只要我有一点不对,她就立刻能把我抓起来逼问。

在贝拉面前保护秘密简直与躲避那些追猎者一样难。终于,比利借口让她去山姆家取一样东西,我穿上贝拉的外套,先绕到屋后找理由和雅各布吵了一架,暗示自己受够了男朋友的幼稚,要“去远一点的地方”散心,然后不顾雅各布的阻拦跳上卡车,确保监视着村子的詹姆斯能注意到我们。

——如果不是死亡的利剑还悬在头顶,能这么无所顾忌地骂贝拉的男友一顿真是特别爽。

山姆需要留在村子里以防发生计划外的变故,他等在我去港口的必经之路上,在我开车经过他身边时,飞快把手上拎着的一个东西从车窗丢进来。

当我将那块亚麻布层层展开,从最内层掉出来……一把刀。

那是一柄很旧的短刀,银制刀柄因为氧化发黑,表明上浮雕的图腾几乎被磨光了,牛皮刀鞘上看起来曾绘有某种花纹,现在只留下一团赭色的污渍。

一开始我没想通山姆为什么要给我一把刀,毕竟我的敌人是吸血鬼,那些生物的皮肤能挡住子弹,刀剑根本不可能对他们造成伤害。

我不敢冒险停车,只能放慢车速,从后镜里看到山姆对我做了一个饯别礼,那一般用在向部落里出征的勇士道别。

我的心脏跳漏了一拍,突然意识到这把刀是留给我的。

海盗中曾经有这么一个规矩,当触犯规定的船员被流放至荒岛,下船前他将得到装着一颗子弹的枪。

如果最糟的情况发生了,而又因为某种上帝才知道是什么的原因使我得以苟延残喘,那么在我彻底跨过那条界线前还可以拥有选择权:

作为活人死去或者作为死人活着。

我用了一点时间考虑把这么不吉利的东西带在身上会不会走背运,按理说我应当对怪力乱神的事情保持警惕,像出海的船只上不能有黑猫和女人。

或许我该把它从窗户里丢出去?

一头棕色的狼趴在道路尽头的一棵胡桃树下,见到卡车经过时跳进灌木丛:一个我们事先约好的暗号,暗示敌人已经上钩。

我加速绕过那个转角,刀柄上的浮雕在靴筒里硬邦邦地硌着我的小腿。

现在想起来,那是一个坏兆头,预示着计划不会顺利。

不过它尚且不能被称之为错误,真正的错误大概是我决定在下暴雨时继续赶路。

我在森林里开了没多远就下起雨,在福克斯,下雨简直和凤凰城阳光正好一样是件再寻常不过的事,哪怕小雨很快变成倾盆大雨,我也没把它放在心上;而且当时我觉得那是个好机会,雨水会让气味难以辨别,詹姆斯不会发现这是个圈套。

前往旧港口的路上要经过一条溪谷,两侧的河岸上是一大片空地,为了让这出戏更真实,狼群必须和卡车保持距离。

那是我们犯下的第二个错误。

没有第三次机会。

醒过来的时候我在一栋建筑的二楼,映入眼帘的是那种办公室里常见的书桌,桌板裂开一道长长的口子,木头陈旧腐朽的味道充斥在我的鼻端。

我从布满灰尘的水泥地上撑起身体,后颈隐隐作痛。透过碎掉一半的窗户能看到不远处的一根立柱,柱子顶端竖着一个大红色的字母W,因长期被雨水浇灌,在金属标牌顶端留下一道道深色的痕迹。

威尔逊的伐木场。

这座伐木场在我小的时候已经倒闭了,有传言说这个地方闹鬼,我十四岁那年还和山姆他们瞒着大人来探险,结果当然是令人失望的一无所获。

外面还在下雨,密集的雨幕和昏暗的天色让我无法判断时间,但通过四肢的僵硬程度判断,恐怕距离我被打晕不会太久。

“糟糕的天气,小姐。”

冰冷的、圆滑的声音钻进我脑子里,我猛地转过身,差点拧断自己的脖子。

一个男人站在我身后,他穿着牛仔裤与厚重的防水外套,浅棕色头发,五官令人过目即忘,完全看不出吸血鬼常见的魅力。

但我毫不怀疑他的身份,在两道普通的眉毛下面,一双如同红酒般暗红色的眼珠嵌在苍白的脸孔上。

“詹姆斯?”

男人如一头豺狗那样咧嘴笑起来:“不错的判断力。”

我下意识向窗口退了一步:“你有什么事吗?”

“有什么事?”对方好笑地重复了这句话,“吸血鬼捕捉一个人类,还需要其他理由吗?”

“你可不是这么表现的,我躺在这里的时间,足够你吸干我一百次了。”我又退后了一步,现在我的后背已经抵在窗台上了。

“那就失去了最有价值的部分,小姐,如果血液里没有恐惧,就缺少了九成的魅力。”

那男人在我眼前张开双手,如同站在舞台之上,向台下的观众谢幕。

正如爱德华所说,詹姆斯开始这场追逐不是为了捕食,而是将它当作一场刺激的竞赛游戏。

每场游戏都需要一个盛大的落幕。

“吸血鬼都这么富有戏剧性?那你还需要灯笼袖和拉夫领。”我讽刺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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