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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神 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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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宋秋,是世人口中的神,但我知道我根本不是什么神,只是个普通人罢了。

清晨,我来到山间漫步,以清泉洗脸,摘野果饱腹,然后在银杏树下耍一套水龙吟,收了剑便回到山顶。

我习惯站在悬崖边俯瞰脚下绵延的群峦,它们笼罩在云雾中,显出邈远的苍绿。金坛山是我选择的道场,从小随父亲砍柴经过时我就爱上了它的风景,可惜,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远没有世人说的那么厉害,也没有世人说的那么不堪,但我比所有人都要孤寂。

走上神坛之后,亲人、伙伴都离我远了,我找不到人一起喝酒,喜欢的姑娘已经嫁为人妇。有时候,我会寻找一棵树,把这些话统统对树讲一遍,仿佛它就是我的老朋友。今天,我发现了另一个排遣的方法,那就是写书,我要把我的故事写出来,封存在宝殿的金函之中,直到我死去才让它公布于世。所以,当你看到这些时,我大约已经离开了人世。

那么,就从我出生那天开始说起吧。

我是在前唐六年出生的,那年的秋天出奇炎热,母亲怀着我时还在地里干活,火辣辣的太阳把她的皮肤烤得黝黑,衣衫能拧出水来。

然后,她就在麦田中央晕倒了,一个骑驴经过的异族卖货郎发现了她。卖货郎以他那双缀满陨星制成的戒指的手将我从宇宙混沌中拖出,吻了吻我的额头,温柔地对我施以祝福。我透过布满血丝的双眼,看到一片金黄的麦穗随风摇晃,阳光像把明亮的利刀,在我眼里烙下一块赤红的印记。

是的,我右眼里有块红色胎记,它使我分不清真正的红色,当我第七次错把前座姑娘的衣服认成红色时,她狠狠嘲笑了我。从那往后,我发誓自己再也不接触一切与颜色有关的事物,所以我学了剑术。因为剑术很纯粹,几乎是黑与白的对撞,粗线条,很狂野,就像我那时抽枝发芽的身体。

我的师父叫苍然子,是某一天跟随卖货郎来的。他头发已经全白了,看上去却并不苍老,手里握着一只拨浪鼓摇晃不停。他来的那天,村庄的瓦顶沐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河流像一条丝带,通往远方的金色山峦。

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个小姑娘,一看便是异族人,深紫色的眼瞳,黑发编成一缕一缕的小辫,耳朵上挂着大盘子似的银坠。她坐在卖货郎的板车上,哼唱一首无名的歌,灵巧的双手编织草线,没人知道她在编什么。

师父对我说:“从此之后,她就是你的师姐了。”

我说:“师姐好。”

姑娘停下手中的活,冲我笑了笑。她生得真是漂亮,明眸皓齿把秋天都衬亮了。

师父教我剑术,我十岁那年便能使出十一种招式,师姐能使出十三种,不过后来我逐渐超过了师姐,在十二岁那年学完了水龙吟全部十八式。师姐也不生我的气,她会洗干净一筐苹果,坐在树上看我练剑,她很安静,我时常觉得她已经和树融在了一起,不过当我完成一天的操练时,她会悄悄地把苹果塞进我手里。

我喜欢师姐,大概因为她从来只穿黑色的裙子,皮肤又是雪白的,在我眼里显得格外分明。不过有一天,我看见她雪白的皮肤上有一道疤,就在脖子后面,被头发盖住。

“师姐,有人欺负你吗?”我问。

她笑着说伤疤是小时候留下的,因为世人讨厌异族人,就用石头割他们的脸。她出生在南蛮大山里,那里常年沼气弥漫,毒蛇纵横,孩子们从小就要学剑保护自己。

“真是辛苦啊。”我坐在她身边,我们一起看夜空中的星星。

“也没有那么辛苦......现在想想,我还是喜欢那里的。”

师姐说着,双手又跃动起来,在条条草线中穿梭。

“你在编什么?”

“草笛。”她说。

我第一次知道草也能制成笛子,就呆呆地看着她编。没一会儿,师姐就编好了草笛,它呈现出一个肥胖的月牙形,拈在少女白皙的手指中。

“我教你吹。”

她便把嘴唇贴近月牙凹下的弧度,手指轻抬,一缕灵动的旋律缓缓流入夜色,吸引了无数萤火虫围绕我们飞舞。

“我们族名叫‘夜蒲龙’,传说从前我们都是御龙人。但是在我爷爷很小的时候,山谷里就很少出现龙了,不过,编笛子的手艺倒是流传下来,爷爷告诉我这是可以御龙的音乐。小时候他吹着草笛在山里走,就遇到了一只漂亮的紫色小龙。”

“龙啊......好像是上古时代的灵兽欸,我也好想见见......”我躺在草地里,晚风吹起我的头发。

师姐为草笛系了线,缠绕在我的剑柄上:“这个送给你。”

我侧过脸看她,她两个大盘子似的耳坠在月光下闪着银色的光,也映得她的眸子清亮亮的。我暗自发誓绝不把草笛取下,我要在每一次挥剑时时刻看着它,时刻想起师姐,可惜,后来我还是负约了。

十四岁那年,我告别父亲母亲和村庄,与师父、师姐来到外面的大城市闯荡。

师父告诉我:“你学会了我的毕生绝学,也已经到了年纪,是时候去走自己的路了。”

他在我后脑勺上拍了一下,好像送飞一只鸟儿。

于是,我又告别了师父,和师姐一起往未知的前方走着。我们走过很多山,见过很多云,回忆起很多熟悉的人。我的头发渐渐长了,师姐便为我扎起高高的马尾,使所有看见我的人都感叹道:“呵,真是个年轻的好小伙子。”

我漫无目的,觉得就这样和喜欢的女人一辈子走下去也挺好的,去他妈的剑术。可老天偏偏不让我这么做,他塑造了一个名叫胡师的神,把十四岁无拘无束的我又牵回了正轨,激起我的熊熊斗志。

胡师是那时最有名的剑客,他剿灭了来自楼兰的妖兽九头鸟,把它的九个脑袋打扮成彩花的模样悬挂在城门上,炫耀着自己的功绩。

“作乱多年的九头鸟终于被斩了,胡师确实是强!”

“真是英雄啊!”

斩杀九头鸟就能被封神了吗?我注视着手中尚未沾血的剑,和万千少年一样,决定追随胡师的脚步踏上一条斩妖除魔之路。

可以稍加得意地说,我比那些人都要聪明些。我一边猎妖,一边将师父教授的水龙吟和师姐告诉我的夜蒲龙族异术融会贯通,开创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剑法。我夜以继日地操练着,凭借这套剑法,终于能在群战中抢得头游,很快被将军府相中,收归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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