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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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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验室里出来,来到休息室的时候人已经走的差不多了,于程脱下实验服挂进衣柜里,把手表戴好,领带紧了紧,大衣穿好,关柜门,锁好,钥匙放进右口袋里,从左口袋里掏出眼镜戴好。

于程是一个在任何事上都追求完美,一丝不苟的人,这个强迫症体现在各方面,比如做实验时每个滴管都必须是垂直放好的,标签必须朝向一个方向,瓶子在实验台上必须摆成整齐的一排,带有颜色的各种实验品按照渐变色规律放好,他每切下一刀的实验品一点不差,甚至不用称量,倒进量筒里的液体从不会有挂瓶现象,倒进倒出液体们也都乖乖地一滴不落地跟着大部队走。

于程从超市里买了点速食回家,到第一千零二十三步的时候他停在一个巷子口。巷子里昏昏暗暗什么也看不清楚,隐约有声音从里面传出来。

有90%的可能性是野猫。

于程扶了扶眼镜,正准备抬腿离开,又听到里面传出一声吃痛的呻吟。

中奖了,10%是个人。

于程从大衣口袋里掏出手机按开手电筒走了进去。

地上躺着一个受伤的男人,头发已经被血液和其他东西沾湿并凝结,小腿被利器砍出了一道口子。

没有深至到骨头,应该是水果刀一类的短刃。

于程蹲在男人旁边,用手摸了摸他一缕一缕的头发,有些干硬,巷子里空气不流通,有些闷热,出汗导致血液和汗液里的氯化钠成分混合让头发凝结起来。

于程又摸了摸男人小腿出血处,手上没有粘血,嘴角的血液却还在缓慢地流着。

就在不久这个地方发生了一场性质恶劣的打架伤人事件。

男人穿的上衣是古驰的秋冬连帽款,手腕上的表是卡西欧的EQW-T630YD石英表,堪称一箱可以行走的钞票。

但于程并不对此感兴趣。他磨挲着男人嘴角未干涸的血迹,不是劫财,劫色也不可能,那就是仇杀未遂了。

“小白脸。”于程得出这个结论。

“你才小白脸。”地上的男人忽然冒出来一句,左手瞬间抓住于程没来得及收回去的右手,借力从地上坐起来。

“别动。”男人开口喝住于程挣扎的动作,使劲咳嗦了一声。

“我没钱。”于程说。

“我不劫财,我劫色。”男人抹了抹嘴角的血,冲他笑了笑。

“我是男人。”于程看着他,抬起左手拿手电筒照男人的眼睛,趁男人遮脸的动作赶紧站起来后退几步。

“你刚刚跟变态似的摸着我脸那么长时间不付出点代价吗?我这张脸少说也是大陆第一头牌的价位吧。”

“那你想怎么样。”于程攥紧左手的购物袋,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带我回家,回你家。”

男人身上看似一片血迹,其实伤得不严重,回到于程的公寓后洗了个澡换上干净衣服,于程给他把小腿包扎好就去下速食面了。

男人一瘸一拐地来到厨房门口,倚着门口看着于程的背影。

“哎,你叫什么名字?”

“于程。”于程没有回头,等锅里的水开始翻滚拆开面放了一半进去,想了想又把另一半也放了进去。

“你不问我叫什么吗?”男人坐在餐厅椅子上于程对面,接过于程递过来的碗,撑着脑袋看着于程低着头吃面。

“没有意义,代号罢了。”

“啧,”男人站起来,挪到于程身后,于程依然没有抬头,男人手撑在餐桌上俯身凑到于程耳边吹了口气,

“我叫沈聿。”

沈聿,沈家。

于程撇了撇头,又吃了口面。

“嗯。”

于程六点半的生物钟让他眯起眼慢腾腾从床上坐起来,看了眼躺自己旁边睡得跟死猪一样的沈聿,面无表情地翻身下床。

沈聿在于程转身后就从床上睁开了眼,撑着脑袋看着于程把睡衣脱下来换上衬衫,打好领带。

于程把衬衫扣子一个个扣好,腰带也扣到最后一个孔里,转回身就看到正在笑眯眯看着自己的沈聿。沈聿盯着他扣上腰带的细腰,啧了一声,皱着眉嘟囔了句“真细”,于程看着他歪了歪头,意思是问他刚刚在说什么。沈聿冲他招了招手,“你过来我就跟你说。”说罢还咳了咳,声音变得有些低哑,“我嗓子难受,你凑近点听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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