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2)
我知道,我不该写这样的题目的,太冒险了,已经过去太多年了。我已经很多很多年,都没有再把某些私藏的情绪和过去讲出来了,不论是讲起别人,还是写下来。
*
那一年我初一,七年前。
因为那时语文分数不高,我被我妈强制送去了一个语文补习班。第一天去上课的时候我十分不愿意,老师提前和我说过,只是先试一节课,如果我不喜欢可以不上。我印象很深,我那天穿着一件白色的运动服外套,夏天天很热,我还捂着外套,拉锁拉到了最顶上。那时候的我很滞瑟,我讨厌所有人,我怨恨全世界,我也不知道年少的一个小丫头片子哪来那么大的怨气。
我觉得自己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老师,我不喜欢你,我讨厌你,我只想赶紧上完这一节课,然后回家告诉我妈,我不学了。可是那位老师就像带着某种神奇的魔力,我坐在下面乖乖地听了整整一节课,认真地听她说的每一个字,那时我觉得,她会发光。
课堂的最末,她留了一个小练笔,每个人只要写几十个字就可以,愿意的话也可以稍微写得长一点。我当时只有一个小小的本子,本子前几页写了暑假的假期作业。我把那个小练笔写在了那个小小的本子上,交了上去。
我忘了那次的主题了,只记得我当时最后几句在强凑字句,写的自己也不是很满意。我交了上去,老师看了,评了分,当时有好多人都上交了练笔,前三名有礼品,我本来不觉得我能得到的,可是我刚好卡在第三。
她给前两名同学礼品的时候在笑,是很温暖的笑,可到了我,却有一点点像坏笑。
她是世界上第一个叫我*雪的人,第一个说我名字好听的人,她叫的很自然,习惯了冷硬环境的我,不是很习惯这样被人叫着。
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回家的时候,我妈问我第一节课怎么样,以后还去不去,我想都没想,就说出了还行。
还行,就是我很喜欢,但是不好意思说出来的意思。
我很喜欢她,就像是一颗种子喜欢阳光,就像是一棵树喜欢耳畔的清风。
她是我的引路人,她是给了我某种灵魂的人,是赋予了我某种意义的人。
我只陪了她两年,初三一年,学校一周要上六天课,就不能再在她那里上课了。我以为分别时,我会哭很久,可是那天那座森林里,我穿着长裙,手里拿着她送我的礼物,交还给她主持用的麦克,安静地离开了。
那也许是我第一次体验到了“空”吧。
无可避免的和一个人道别,并且再也无法挽留。当时的我还不懂,只要我想,我随时可以回去看她的。
我一直觉得,她是我的摆渡人。她带我度过了那段黑暗无光的日子,引我度过了那段日日想死的日子,并且给了我可以一辈子都依靠的存在。
她是我文字的向导,却不是我的起始。
那两年,我写了很多字句,本子我一直都留着,上面还有她的批语,那些本子我已经很多年都没有再翻开过了,上一次大概还是在高三吧。高三的我去看,都觉得那些字傻的很,情感太浓太饱满了,却带着一股全世界都在对抗我,全世界都不想让我好过,只有那一片净土才是我的居所的浓浓中二之感。
我也不知道当年的我怎么那么蠢,我也不知道那些年的我哪来那么多的情。也许是那些年的情流出的太多了,所以如今干了。
那时是初三,整个学校都在忙着考高中,我很累,我不想学习了,甚至想死了一了百了,这样也就没有人可以束缚我了。可是我就是一个怂包,自杀还怕疼。感谢我当年那么怂,不然就活不到现在了。我是一个处在边缘线上的人,一个要废一些力气才能考上重点高中,但是普通高中的重点班绝对没问题的人。
换句话来说,我是老师的重点监督对象。那一年,我妈和我谈条件,一年不能买。从前和我妈斗智斗勇偷着看书的本事都没了用,如果连书都没有,我还能看什么。我讨价还价,变成了只能买,不能看。那一年,我和我妈一起买回来的书全部上交,此外,我几乎一半的零花钱都送给了书店,另一小部分送给了出租车司机,原因是上学要迟到了,走着去肯定会被骂,还会罚站。
依旧是躲在房间里偷着看,虽然那点钱只够买一丢丢的书。那一年,我妈房间的衣柜里都是我买回来没看的书,我趁她不注意会偷两本出来,实在没得看就看书架上以前看过的。对了,那年的书架差点没被我妈洗劫干净。
该怎么说呢,那一年,我什么都写不出来了。我很难过,或者说,是绝望?
和那位老师在一起的时候,我更常写诗歌和散文,可是初三的那一年,我什么都写不出来了,连无病呻吟都做不到。我硬挤出来的文字干巴巴的、空旷旷的,像是冷硬的砂石,像是没有温度的尸体。我一度以为,我的灵魂死去了,我甚至觉得,我只剩下一副空空的皮囊了。
也许真相就是这样吧。
直至今日,我再也写不出来那般情浓的文字,我再也写不出来我的悲欢,我只能借着其他人的故事,写一写其他人的感情。
我也不敢再写了。
诗歌和散文都是太靠近内心的文体,那需要把心一点点剖开,剖开给人看。我写不出来,是因为感情干了,我不写,也是因为再也不想给人看了。
那是我最痛苦的一段日子,源自于一个写不出文字的中二病孩子,源自于一个刚刚出现异样的心脏,源自于一个躺到凌晨两点依旧睡不着的破败身体,源自于一个所愿被父亲鄙视到一文不值的可怜人,源自于被人追赶着选一条自己不喜欢的路。
源自于一个几乎夜夜眼泪能打湿小半个枕头,第二天肿着眼睛起床的日子。
那是我的初三。
我干涸的起始,也是重生的起始。
为何说是重生呢,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学会了和人说笑,突然就封锁了一颗心。
初中是有一个随笔本的,丢在书桌里,谁要是想看,和我说一声便能拿去。我记得,其中的三本里还写着她们的留言。高中以后,随笔本再也没有给别人看过。
我也不知道高中到底经历了什么,也许是我爸不常回家,看不见他整个人都正常了许多;也许是学会把期望值降到最低,再也不肯相信他随口胡诌出来骗我的话;也许是学校很偏僻,远离了县城的中心,看不见那么多人;也许是远离了那个我讨厌的老师,那个告诉我不知道为什么活着就去死的人;也许是平时挤出来好多时间送给了那些也回赠给了我另一个世界的自由;也许是刚刚搬去的家带着我远离了过去;也许是那个十一平方米的房间温馨而又自由。
我也不知道。
总之我正常了好多。
不再想寻死,不再觉得全世界都欠了我,不再觉得其他人都是沉醉的,只有我是清醒的。
不再狂妄、不再自大。
不再渴望能交到一个朋友,不再把自己放在一个很低的位置上。
可是我依旧是干涸着的,我写不出那些情浓的字句,我只能在某个动情的节点,写下某个不属于我的故事。不知道会是谁给了我一现的灵光,也不知道会是哪个场景突然赐予了我哪个故事的片段,我只记得,当时的我,尽我所能,把那一瞬脑中的故事写下来。
很短,不过**百字,多的话一千多字。
写的时候,我觉得我身处另一个世界,我能感受到他们的悲喜,我能感受到他们那个世界的风。我轻轻的敲开了那个世界的门,写下了他们的故事。那时我还是他们的主宰,他们不过是我必笔下的任我操控的角色,那时我写好的故事,谁来借都给看。
依旧是回忆吧,那段时间写出来的字也依旧情浓啊,我只是写不出来我的故事里,我还能写出来他们的故事,他们的情。
那段时期的故事没有什么构思,没有什么设计,可是那段时间的字却太干净了。
清澈、透明,像是一眼就能看见底的湖,像是深夜里偷偷落下的雪。
我知道,我再也写不出来那样的故事了。
我在一步步的干涸。
我不得不一点点和过去的自己道别。
我记不得来路了,我也记不得那时的所思所想了,我忘了那时的痛苦和欢乐,可是那厚厚的文件夹的字句帮我记得。
还好我一直都留着。
透过那些字,我能回想起来当时的场景,我坐在哪里,当时上着什么课,我的灵感从哪里来,那段时间周围的同学和我说过些什么。那是我唯一能记得过去的方法。那是我的魔法。
何来重生呢?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初中的时候写作文,我总喜欢写我心里有一座森林,可是那里生过一场大火,火把森林吞噬殆尽,古木变成焦土,我的世界只有一篇荒芜。
高中,应该是高二吧,生物课,我们学到了衍生和次生,我忘了那几个名词了,我只记得老师讲,很多森林发生过火灾,树木虽然被烧了,但是那些有机物却留在了土壤里,很多很多年以后,那些营养反而能够帮助森林进一步重建。
属于森林自己的重建。
我当时觉得好巧啊。你看,你的世界重建了,如果那段时期的痛苦真的是一场大火,几年后,他重生了,他带着他的树木,带着他的花,重新回到了那个世界。
他是谁呢?或许就是文字吧。一个滋养了我很多年的灵魂。
文字文字文字,还是文字。
那是连接着我和这世界的通路,那是支撑着我活下去的意义。
想起了我和她打的一个赌。
那天她站在讲台上,说,见我的第一面,她就在想,一定要把我留在那。是的,我留下了。
她说,她一眼就能看出来我和别人不一样。
原谅自大的我依旧觉得,我和这世界其他的什么人还是有一些不同的。
她说,她要和我打一个赌,赌我会不会被这个世界同化,变成和其他人一样的人。
她真是坏啊,她没有给出一个期限,她没有限制时间。我现在还依稀记得,她说,也许十年,也许二十年,也许一生都不会,谁知道呢?
是的,谁知道呢?
我曾经一度以为我输了,现在,我还在挣扎着吧,或者说,放弃挣扎了,何必在乎会不会被同化呢,又从哪里分出来的不同呢,还不都是一样疲累而又坚强的众生。
我愿意输,我甘愿变成万千众人中的一个,我甘愿把自己埋进尘埃里。
我甘愿。
只要我还能柔软的活着。柔软、温暖、和良善。
只要我还能默视那些肮脏的、恶臭的,那些不幸的、悲哀的,那些痛苦的、撕裂着的,你要我怎样都行。
我想成为我自己的光,我想从黑暗里走出来,我愿意欣然接受一切不那么美好的,我愿意承担我犯的错,我愿意接纳恶果,我愿意。
我也愿意尽我所能,去发现那些温暖的存在,那些很小很小的、能让我开心的事物,我愿意把每一份微小的快乐珍藏,并以此照亮那些有点灰蒙蒙的日子。
我愿意。
如果可以,我也想把我的光分一点给别人。
活着那么幸运,为何要寻死。身后还有那么多人,又有什么资格寻死呢?
我背后有那么多个世界,我是流窜在那么多个世界里的难民,我流放自己,我心甘情愿。
总是会好起来的。
不会再在深夜里蒙着被子偷偷地哭,还压抑着声音;
不会自我厌弃到极致,觉得自己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不会再拿起刀子,割开自己的皮肉;
不会努力地尝试融入一个集体,把自己搞得卑微而又患得患失;
不会期待,不会失望。
还是有期待的。
最微小的期待。
像繁星一样,微小而又繁茂的期待。
可是未来还那么远,前路还那么漫长。
终将过去,那条路只能我自己走,谁也陪不了我。
不论是谁,都只能短暂地陪对方一程。
有相遇就有离别,有生就有死。所以,遇见了会发光的人,才会格外珍惜能够相遇的时候吧。
世界上的人那么多,会发光的人那么少。
*
总觉得故事还没有讲够。
她说我写东西像是脱缰的野马,另外一个语文老师说我像是脱缰了的哈士奇。
有了主题也从来不向主题靠拢,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多少个人都拉不回来。
无所谓了,一个意思。反正不是小说,在乎什么章法,我从来只在乎自己写了开心,管别人看了能不能懂,难不难受。
我的生日。
是他的忌日。
一个不是很亲近,却很喜欢的人。
我不喜欢亲人这个词,我觉得太肉麻,也太冰冷。就好像用血缘强行绑在了一起的人。
他,是我的亲戚,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但用他们的话来说,也是亲人。
不是很亲近,却很好。
他是一个很有天赋的人,绘画天赋,我听着我的上一辈、再上一辈,说过很多关于他年轻时候的故事。
一个很有才华的人。
他后来得了重病,医生说他活不了几年了,那段时间,他总是隔几个月就去住院,他住院住了很久才出院,然后去做他的工作。
我不记得他的工作了,只记得我妈告诉我,他也就还能活一年的时候,他带着他的鱼竿,走了小半个中国,去各处钓鱼。他很开心。
他把余下的时光交给了自己。他说,他宁可死在外面钓鱼的路上,也不想死医院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