饴糖(1/2)
汤煜做饭竟然很好吃,祝玄盯着乳白色搪瓷盘上的混和橙黄和焦红色的柠檬鸡,几粒墨绿色的橄榄球和金棕色的酸甜酱汁出神思忖着。
柠檬鸡不是完整的,它可怜的左腿已经被祝玄吃掉了,米白色的骨头扔在他的餐盘里,干巴巴的,孤零零的。
汤煜已经走了,他从不在祝玄这里过多停留,似只顾家的鸟儿般一定要按时回家——尽管祝玄清楚他只有一间老城区的房子,带着一个洒满阳光的小阳台。
恐怕是这个间歇性无可救药的偏执症小小的偏执的习惯吧。
那天不欢而散之后汤煜来过两次,大抵是被陶三爷叫来训话顺路的拜访。
他们的对话应该是从图纸和杀人上开始的——如果祝玄的记忆没有说谎的话——最后却又落到漫无边际的事物上,李太白或莎士比亚,泰戈尔或里尔克,马尔克斯或卡夫卡,亨利戴维梭罗或李长吉,或许还有北岛顾城云云。
汤煜大学读的是中文系,不是设计系。
“当时年纪小,高中语文老师随口夸了一句,脑子一热就去学了文学,”汤煜不带什么语气,仿佛主人公不是他一般淡淡道,“后来发现学中文找不到工作,就去旁听了设计系,混了个文凭养家糊口吧。”
“我的那些室友啊,”汤煜轻呷了点威士忌,如同清算生死簿般冷淡地说道,“一个患了精神分裂症,遗传的,没治好,现在和他妈妈一起被锁在精神病医院;一个有点孤僻,从不和别人打交道,一天到晚野人似的神经兮兮的;还有一个,跑去当了诗人……”
汤煜抬眸,意味深长地看了祝玄一眼,欲言又止,偏偏莞尔。
“有话快说。”祝玄抱起胳膊,蹙眉。
“唔,他起先混得风生水起,去了纽约,没几个月便从帝国大厦?还是纽约时报大楼?跳了下去,摔死了,幸亏高空坠物没有殃及别人,听说纽约人经过那大厦时都要打把伞。”汤煜依旧没什么多余感情,像是在朗读一篇无聊的文章。
祝玄厌恶地加深眉间沟壑,仿佛在苍白的冰箱里看见一团稀绿的隔夜菜。
“小诗人,”汤煜眯起眼睛,灰色瞳仁夹在其中化成一条拉长的乌云丝,玩味道,“别人都是写着写着诗就堕入虚空,活腻歪了就一死了之,可是只有你,动的是杀别人的心思。”
祝玄不置可顾左右而言他道:“彼此彼此——你对自己设计的偏执症也同你们一宿舍神经病有关吧?”
汤煜没所谓地耸了耸肩,解释道:“偏执症这事,我不太喜欢推卸给我的生活环境,我更愿意承认它是土生土长的,赶不走,如果用你们这种人喜欢的说话方式来解释,偏执这东西是缠在我骨血间的藤蔓,削也削不去,有时疯长,有时枯萎。”
有时疯长,有时枯萎。
臆想的杀意在某个黑夜恣肆疯长,又在某个存在的清晨枯萎,凋谢,分崩离析。
汤煜嗓音如古代皇室正声雅乐般庄重,语气又如白开水般平淡地补充道:“掩饰缺陷,不过饮鸩止渴。”
祝玄沉默,心想这人还挺正气凛然又戳人心窝啊。
但他还是颇为不解风情地说道:“哦,成吧——跑题了,我们还是说说有关那讨人厌的老头儿的事吧。”
“着什么急,”汤煜倒是沉得住气,慢条斯理地卷起了唇角,“我挺喜欢和你聊天的,我这精彩纷呈的一生正愁没人分享呢。”
“我又不想听。”祝玄欲盖弥彰地翻了个白眼。
“那你想干什么?”汤煜哄小朋友一样无可奈何地问道。
祝玄思忖片刻,故意刁难道:“吃饭。”
汤煜注视他半晌,祝玄深以为他会说出诸如“你有病吧”此类的讥诮,但是他只是从绛红色小沙发凳上站了起来,道:“好啊。”
——于是就有了白色沙滩般的餐桌上漂亮的柠檬鸡。
悲惨无聊又枯燥的世界尽头,竟然是一副不完整的鸡骨头。
久而久之,祝玄发现,他又重拾写诗的能力了。大半夜坐在桌案前回想他同汤煜蹩脚又支离破碎的对话,似乎总能触发某根细细白银发条,他在原地旋转,牵引出的幻想浩瀚且磅礴。无关情爱,无关离愁,不落窠臼,自出机杼。
思绪升腾,汇于笔尖,翩然成诗。
汤煜真是个神奇的存在,或许“神奇”这个词有点不伦不类,那么它也可以被替换成“独一无二”、“绝无仅有”与“举世无双”。
不知从哪个莫名的日子开始,祝玄会习惯在每天晚上五点四十扫一眼窗外的汨汨吞吐的暮色,漫无目的般的寻找那辆香槟色保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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