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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魔界留学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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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很奇妙。

如果某天发生了一件很重要的事,那么连带那天你穿的衣服,吃的饭,走过的路,说过的话,你都会记得清清楚楚。

哪怕几十年后记起,也依然鲜活如初。

像一部为你记录的电影,有对白有情绪,有鲜活的细节。

这样的记忆才值得老了以后拿出来细细咂摸,感慨一下自己在人生的转折点表现得多么傻逼幼稚,竟然也死皮赖脸活到了今天。

不过,我的记忆估计比你们的都更值得回味。

因为在人生的转折点上,我遇到了这世界上最美的人。

请相信我不是戴着滤镜评价,如果你见过他,你也会觉得自己的人生被他改变了。

世间所有凡俗的美丽都因他而失色,从此之后你阅遍群芳,也只会欣赏而不惊艳。

遭遇这一切时我正在魔界。

作为一名普通的人类,二十五岁那年,我被摇号选中去魔界留学。前脚还在夜店纸醉金迷,后脚一睁眼就到了落后玄幻的魔界。

不幸如我,二十五年来辛辛苦苦建立的唯物主义世界观碎成了一堆渣渣不说。

在眼花缭乱地见识了一堆精怪法术之后,还没来得及平复心情,挥金如土的生活也向我say了古柏。

没办法动用人间的账户,我穷得叮当响,只能靠每个月的留学生补助过日子。一分钱掰成两瓣花。

穷,饿,惨,是我当时生活的主旋律。

那天又是领补助的日子。

恰逢春末,阳光普照,我穿上我当时仅有的一套衣服出门。

那套衣服是我来魔界时身上穿的,三千多的T恤五千多的牛仔裤,但口袋里一个子儿都掏不出来。

我当然想过去当铺当衣服,但魔界的人连阿玛尼是什么都不知道,还以为是阿尼玛,于是理所当然地当不出去。

出门时,我发现门外的葡萄架上站了只羽毛光亮的喜鹊,逆着阳光,歪着小脑袋,圆溜溜的小眼睛盯着我。

我当时心里想,吉兆,这次或许能多领点儿钱。

到留学生服务中心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门口的队伍弯弯曲曲排了老长。

彼时国有四大行尚未和魔界建立合作,而魔物们因作恶多端,也无缘领教马云先生的福报。

魔界发补助的方式还很原始,排队,算账,开票,现场领钱。

我排在队伍末尾,前面站了一只石精,又高又壮动作迟缓,站在我前面几乎算得上遮天蔽日。

我还在队伍里碰到了朋友孙鹏,他也是个不幸被摇中号的苦命人类。

但他比我又好一些,他还有半年就要从留学生班毕业了,可以回人间。

而我,还剩一年半,只能慢慢熬。

领钱的队伍慢吞吞地向前行进着,我一直在队伍里和孙鹏闲扯,闲扯的内容我还能记个七七八八。

无非是抱怨穷,魔界生活困难,人生不幸遭此大难一类的。

犹记得我当时还抱怨了几句魔君,因为他开给留学生的补助实在太少了,除了能吃饭和一些简单的花销,其余一概不剩。

抠门还要强迫人来留学,真是歹毒至极。

“你骂可以,但别让人听到,”孙鹏紧张兮兮地压低声音说,“小心有人揍你。”

“听到又怎么样?什么年代了还搞个人崇拜。”我不屑地说。

魔界的精怪们对魔君崇敬得要死,一点坏话都不能听,还把他形容成世界第一大美人,夸得天花乱坠。

总之就是,又强又美,宇宙无敌。

听得我很无语。

我真是醉了,他们所说的这个魔君,连幅画像都见不着,几百年窝在幽都,宛如老母鸡抱窝似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也不知道魔物们从哪儿觉得他美。

更更何况,男人,用帅、酷来形容就足够了。

用美来形容一个男人,我一直觉得是侮辱人。

根据我欢场作乐的人生经验,被说成“美”的男人里,十个有九个是翘兰花指的娘炮。

见光就死,所以魔君陛下才从来不敢在公共场合露面。

相比之下,魔界比他强的人实在太多了。

比如魔界有七十二座城池,我所在丰镇的城主是魇神。刚来魔界时,我有幸在逐园见过他一面。

魇神确实很有古代美男子的风范。

青衣如画,玉树临风,喝茶抚琴时如玉温润的模样更是一绝。

漫天的薄雾与薄雾间隐匿的碧桃,他侧脸美得令人屏息,淡青色的衣衫。他一人在逐园的湖心亭抚琴,玉簪斜落,长发披散如云。

他的愁绪如一盏淡酒,弥漫在空气中,酒不醉人人自醉。

我当时远远看了一眼,瞬间便失了神。

魇神让我迟钝得认识到,原来真的有一种美可以超越性别。

我险些因为他弯了,连续好多天没睡着觉,每天都梦见那个湖心亭寂寞的清影。

那惊鸿般的一瞥,让我很难想象这世间有人比他更风华绝代。

怪不得魔君从来不露面。

我算是明白了。他好歹是魔君,一界之首,被自己手下的城主比下去,确实有点下不来台。

所以只能蜗居在幽都,靠粉丝无脑吹来维持生活。

就这样,我和孙鹏瞎扯了一整个下午,把七十二城主和魔君都八卦了个遍,就快探讨到他们的祖宗十八代。

队伍缓缓缩短,快到傍晚时,终于轮到了我。

“上个月的补助少给我发了两毛,请核实一下发给我谢谢。”我一上去就连珠炮似的说。

管账的白头翁看了我一眼,慢悠悠地摸出眼镜,架在他凸起的鸟嘴上,眼底精光一闪而过:

“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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