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一:1故事我忘了(1/2)
钱钟书曾写给杨绛一段很美的文字:“遇到你之前,我没想过结婚,遇见你,结婚这事我没想过和别人。”
我叫陶慕,一个二十五上政法学院的毕业生。相貌平平,家境一般,没有出色的才艺,没有出色的口才。是那种即使站在最高点也没有人会去注意的路人甲。唯一的优点就是我爱他。
他叫叶旭南,一个二十七岁的上政法学院的毕业生。相貌出众,家境富裕,会弹钢琴,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是那种即使丢在贫民窟也会吸引人目光的主角。唯一的缺点就是他不爱我。哦,错了,他爱我,只是不够爱我而已。
和叶旭南认识的那年,我十九岁,一个稚气未脱的大一新生。
是在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上,他们喝完酒之后开始轮流唱歌,到我时,我不知道怎么想的,念了一段钱钟书老先生的文章。然后光荣的被他们集体丢了出去。
他们都在笑我,叶旭南也在笑。可是他的笑真好看啊,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笑容。很好看啊。
在我不要脸的持续了长达六个月的追夫之路中,他答应了我。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我蠢萌蠢萌的。怕我被不良人士拐跑,然后xx/oo…
额,能不能友好的相处了,你可是伦家老公的说…
和他的第一次牵手,第一次约会,第一次接吻。我都记得。
大学整整四年,这段时间是我最幸福的。
毕业后,他进了他父亲的公司,而我,留在一家律师事务所里工作。
我和他依旧住在一起,这种相处模式对于我来说,好像已经习惯,可是,这几天我们总是吵架,每次他都摔门离去。
我知道,我这辈子的运气都拿来遇见他了,所以,再也没有运气来和他在一起。
直到那天,在大街上,他对我说:“陶慕,我家里逼我结婚,所以,我们分开吧。”
你看,他说的是分开,不是分手…
我手里的提拉米苏掉了,有些心疼,这个是我最喜欢的点心啊。
我说:“再陪我去买吧。”
他拉住我,怕我没听见似的又重复了一遍,真残忍。
这回,我呆呆的看着他,哭了。不用想我也知道自己没有骨气。
我能说什么呢?像一个小女生一样给他撒娇,叫他别离开我?可是我什么也没做错啊。你都决定要走了,我还能留得住你麽。
他一脸愧疚的看着我,还流了泪。可我当时,已分不清那到底是不是为我而流的了。
“叶旭南,你别哭,我答应你分开好了,你这样。我看着难受。”
“陶慕,对不起。”
“你没有对不起我,你很好,当初我叫你不要骗我,没想到,你真的不会骗我。”
“陶慕,我们两个是不可能在一起的,是结不了婚的。”
“我知道,叶旭南,所以…答应我好麽,我是这个世上唯一能在你身上放肆的男人……”
我转身离开,没看清他点没点头,风吹在我身上,真他妈冷啊。
原来,我们在一起六年了。
我还以为我已经百毒不侵了呢,没想到,心还是会疼。不止是心,我整个身体都觉得疼,像是要把我给吞噬了一样。
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家的,躺在床上,回想起这几年的经过,苦笑了一下,明明从一开始就知道会有那么一天,所以,陶慕,你特麽矫情什么,难过给谁看。明明都没有人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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