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南国稿记 > 第106章

第106章(1/2)

目录

老周和老薛隔了一天一夜才见到回了将军府的林慕遥,两脸诧异的问林慕遥:“少将军怎么回来了?今夜不应该开庆功宴,醉卧甘泉宫吗?”

林慕遥压根不曾想过这种事情,索性也没理他,坐在桌边倒了杯茶水,随意询问:“将军府有什么情况吗?”

两人齐齐摆头,道:“没有什么事。”

说完,老薛又猛然想起来一件小事,回忆道:“昨夜好似太子殿下来过。”

林慕遥端起茶杯,皱着眉问:“有说什么事吗?”

老薛看着他喝了口水,挠挠头回道:“好像没什么大事吧,就是想见你一面,你当时也不在,就叫小厮回了说不见。”

林慕遥点点头,不多做深究,太子深夜来访,不外乎是要劝他不要谋反之类的,就算他在,就算这个太子有通天之能他的决定也不会改变。

如今更是板上钉钉,更没有探究的意义了。

老周凑过来拍马屁道:“听闻今日少将军威武,一刀刺进那斗笠太子的胸口了?大仇得报的感觉如何?”

林慕遥凉凉地瞥了他一眼。随即从桌边起身,默不作声地走开了,看样子是回房休息去了。

老周见他走了,一改调笑的神色,脸色忧愁了起来,那背影消瘦,情不自禁他就想到在梦雷关见到林慕遥的情景。

梦雷关有一处新坟,藏着林少将军的爱人。

看着坟冢刻的“吾爱兰陵之墓”六个血字,那时候老周才知道他家少将军竟然是爱着兰陵公子的。惊讶之余,更多的是心疼,老周陪着林慕遥有十年了,于大将军林慕倾的坟前林慕遥也没有眼下这般落魄潦。看到他的样子,衣衫凌乱,酒气扑鼻,似笑非笑,似哭非哭,跪在坟前的草地上,那副神情与行尸走肉也没什么区别。

印象最深的是那黑色的眼瞳透露出的沉沉死气,就放佛……放佛恨不得把自己也埋进坟里去的样子。

可是听闻了京中要斩杀老将军的消息,他放佛回魂了似的,放佛游荡许久的孤魂陡然被按回肉身里。

强撑着一口气昼夜回京,可还是迟了一步。

如今,大仇得报。老周只不过希望他开心一点。这些日子来,他从未见过林慕遥开心的笑过。永远是一副丧偶家亡的死样子,老周打心底快急死了。

思绪突然被打断,老薛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气道:“老将军头七未过!老周你都说的什么!我给你使眼色你都不看!”

老周一副理直气壮道:“斯人已逝,得放的开才行啊,你懂什么!现在活着的人才最重要,活着的少将军最重要!”

“我要看着少将军登西梁高位,娶南疆之妻,生儿育女,白首终老,临盛世繁华,开万世太平!”

老薛听了前一段气结后一段又莫名气消了,一时间竟觉得老周说的也不错,他也无言反驳,一肚子火闷在心头,想了想林少将军,又想了想兰陵公子,心底还是忍不住地一阵难过。

林慕遥的心太小,只静静盛放林家三口和一个兰陵公子。本来这也没什么,可他偏偏听闻林慕倾战死鹿鸣坡而鞭长莫及,梦雷关他最爱的兰陵公子又死在朝廷的斗争中,最后的最后竟然连父亲半生戎马老了还要背上叛国的罪名。

家破人亡也不过如此,只不过他们都走了以后,林慕遥恨透了这个西梁,恨透了这个朝堂,也恨透了坐在乾坤殿上杀伐予夺的太子殿下。他的眼睛里再也没有光芒,看不见西梁,也看不到一个人。

每一个人于他而言,都不过是微末光芒里映照出的尘埃罢了。只不过有的尘埃大,他不小心揉进了眼睛,就免不得要暴怒;而有的尘埃小,对他而言微不足道,便可以视若罔闻。

老薛给自己猛灌了一口茶水浇火,闷声道:“我也去睡了。”

“哎!你喝那么多茶水你睡得着吗?”老周追了出去,他俩房间相连,老周往回走也是要走他的方向的。

老薛:“要你管!”

说完就开门关门,动作一气呵成,被拒之门外的老周歪了歪嘴角,回了自己房间。

这一夜,大内天牢。

高烧的太子差点就真的去见了阎王,林慕遥对这个太子的态度虽然不好,可这毕竟是太子殿下,于目前朝局来看应该还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不敢自做决定的守卫无奈着,开始四处寻找林慕遥,想问问这事是管还是不管。

五六个昼夜未休息过的林慕遥连夜被人从床上挖出来,暴怒到想要杀人。心道:干脆让他就这么死了算了,还省得自己手上沾了血腥。揉了揉眉头勉强清醒几分,又想:这么轻易死了是不是太便宜他了?

纠结之下,林慕遥也睡意全无,索性起身,语气烦躁道:“过去看看。”

大内天牢在宫里头,林慕遥第一次来,因今日大刀阔斧,杀的杀,关的关,现下这里住了不少人。这里头的各种刑具应有尽有,刑具之上,有的甚至还有暗色的血迹,大约是有人刚刚受过刑罚。

林慕遥一路走过去,一直走到最里面一间,因是深夜,大多数都睡下了没有惊动几个人,只有少数几个人惊醒了,吓得往牢里头缩,见来人也没管他们,又继续睡了。

林慕遥一看到那个生死不明的人,忍不住反思起来,自己大半夜的到底在做什么?明知一看这人奄奄一息的样子,铁定又要心软,这还不如不来呢。

林慕遥一脸冷漠道:“拿点喝的水,再拿一些治伤的东西来。”

底下人瞬间明白,这是要救人的意思,深夜劳驾少将军大约是对的选择,守卫悄悄松了一口气,忙去准备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