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失忆×复联(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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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在进入这个身体之前,姑且算作前世的时候,我其实是一个不那么妹子的妹子,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女汉子。
可再怎么汉子那也是个女的,染色体也是两个叉。
可我现在换了个身体。
还没检查过性别。
嗯,有种不祥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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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找个公共厕所看看,不然安不了心。
皮埃斯,女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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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结果出来了,我现在的生理性别不是男的。
但也不是女的。
是无性别哦,既没有小弟弟也没有小妹妹,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我觉得我现在更加迷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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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果然不愧是非人吗?
我有点心情复杂。
(兔子:非人也没几个无性别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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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迷茫的我就这样回到之前的凳子上呆坐了一天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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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那个金发的健硕歪果仁捡回去了。
起因是每次他晨跑都会看见我坐在那个公园的凳子上发呆。
重点,每次。
实际上我在那儿坐了四天——而且没有加上第一天。
白天就进公园里到处走走看看,晚上就回去坐在凳子上坐一夜,然后碰上每天都在晨跑的那个歪果仁。
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最后一天的晚上下了小雨,然后我不知道我当时怎么想的,不仅没去躲雨甚至还淋雨淋得非常快乐。
于是第二天早上他看见了浑身湿透地坐在凳子上的我。
我身上穿着的一直都是一件白袍和一条不知道什么材质的长裤,没穿鞋,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锁链般的贼长的细链。
于是白袍湿透后糊在身上,虽然不透,但也极为狼狈落魄,配上湿漉漉的长发食用更加——就算不照镜子,我也能大致猜到自己现在是个什么形象。
原因大概就是看我着实可怜,同情心发作,于是上来问了几句发现我啥都不清楚甚至连家没有后便询问了我的意思,最后带我回了他家。
结论:真是个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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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知道这个歪果仁是谁了。
史蒂夫·罗杰斯,美国队长。
哇哦,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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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史蒂夫问我叫什么名字。
嗯,这真是个好问题,因为我也不知道这个身体叫什么名字。
但总不能就回答他不知道吧?绝对会被当成失忆人群的吧!
还不如直接沿用“前世”的名字呢。
唉,算了,看来也只能这样了,沿用前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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