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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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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旭受教,遂立下雄心壮志,决定每天写日记来督促自己三省其身。虽说在爷爷面前表现得很乖巧,但在心里却暗搓搓地想,下次被他遇到那个女生;肯定会让她吃不了兜着走,敢踢他江家大少爷。

江旭万万没想到,上天听到了他在内心里的祷告,第二天就让他在放学路上,再次遇到那个女生。

第二天,他被何叔叫醒吃早餐上学时,睡眼瞢忪。吃早餐时向爷爷求称赞,他这么晚才起来,是因为昨天写了一篇长日记,写得太晚睡了,所以起不来。

老江总看着孙子,慈祥地笑,用手摸摸他的头,称赞道:“我家小旭,穿什么都好看,还很乖,会写日记来三省其身。快点吃早餐吧,吃完我让何叔带你去新学校报道。可能新学校没有你以前的学校那么好,但这所学校可是县里最好排名第一的高中了。反正以后你会出国留学的,这两年你就该学学,该玩玩。”江旭边吃边乖巧地点头回应。

看着穿上新校服跟在何叔身后离开的江旭,老江总心想,读大学后,他这个独孙跟他相处的时间就不多。这两年就让他呆在自己身边,让他手把手教孙子做人,处事,把江氏集团的第三代继续人陪养好。

江旭扯扯身上的校服,这校服太土了,布料太差了吧。跟他以前在国际私立学校的校服没法比。背着书包,踢着地上的石块,这么破旧的学校,还能是评县里最好,排名第一的高中?第一天上学,在这所学校里,唯一能让他值得高兴的是。作为插班生自我介绍完毕后,班里一群女生看他的眼神。

他沿着记忆里的路,步行回家,爷爷跟他说,这所学校里的学生,放学后都是自己回家的,所以也要求他放学后自己步行回家。

“林曦,我再问你一遍,做不做我女朋友?你再不答应,别怪我来硬的。我洪爷看得上你,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你还敢不乐意。”一个粗狂地声音引起了江旭的注意,他往前看,赶紧躲到墙角边,这么刺激吗?开学第一天就遇到群架,他们学校的人都这么玩的吗?直接在路上开片?石风小学毕业后就被家人送到国外留学,剩下杨林和他在国际学校里。他们看谁不顺眼,都是暗搓搓地把人诸到侧所里踢几脚或明明白白约出来找个地方谈条件。像这样干脆直白的群架,江旭小学毕业后,还真没有再遇到过。

前面一堆穿着他们校服的男生围着一个女生,开口说话的是一个头发往上高高梳起,本来一米六三的身高,因为这一梳,生生把身高增加了三厘米。嗯,视觉上接近一米七了。

林曦看着前面借助发胶的力量,才能追上她的身高,在他们学校称为洪爷的男生。这个叫洪爷的人,看了几部香港蛊惑仔电影,身边又有几个小弟,就脑残以为自己是陈浩南。觉得自己作为小县城第一中学陈浩南,身边就应该配个女朋友才拉风。

然后像选妃一样,把适合的人选一个个筛出来。校花爸爸是校长,肯定不能动;班花家里有钱,不能动;读书太好的,不能动,老师会管;太普遍的,他小县城第一中学陈浩南也看不上。选来选去,只有这个叫林曦的女生最合适了。家里穷,没背景,学习成绩不好,名次稳定地排在他前面,而他经常倒数第五。关键人长得还有几分姿色,虽然瘦了点,但身材也还行。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比他高那么一点,没关系,男人嘛,要大度。他把头发立起来,就能跟她平起了。然后林曦就因为这些莫明其妙的原因被缠上了。

这是第几次了,林曦不耐烦了。她没记错的话,这是第三次还是第四次。第一次,洪爷派了个小弟过来,给了一张纸给她,她没看,扔了。第二次,洪爷亲自过来,跟她说让他做他女朋友,她没理,绕过,直接回家了。第三次,洪爷直接过来,想拉她手,被她一脚踢倒在地上。原来这是第四次,叫人来围攻她。很好,她要一劳永逸,放学老被人烦也不是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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