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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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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没有要停的意思,周欢有点发愣的盯着已经被关上的玻璃门再一次的隔断屋外风雪交加的侵袭,店里的小姑娘还在叽叽喳喳的讨论刚才来的那个客人有多帅气,落在他的耳朵里却与外面呼啸而过的风没有什么差别,都是混乱的,令他感到寒冷的。

佟然坐在饭店的大堂,手里捧着一杯热茶等着周意回来,门外大雪纷飞,迷雾乱了她的双眼,她轻轻的呼出一口气,脑海里不自觉的如海浪般翻腾,她想到在朋友的带领下第一次见到周意的时候,其实他们已经认识三年有余了,但真正谈起恋爱不过半年之久。

夜店的人多而沸腾,呼出的热气,流下的汗水,紧致的皮肤,滚烫的嘴唇,摇摆的人群,佟然虽然漂亮成熟,但却不是个非常爱玩的人,出国留学,大多数人日长难免寂寞,夜店是最好的宣泄手段之一,在热闹喧闹的环境里,听着劲爆的舞曲,大家一起摇头晃脑,把平日里的压力全部丢掉,佟然被朋友死拉硬拽的带到这里,嘴里还念念有词今天要带她看中国留学圈里谈论已久的有名人物—Frank。

纽约的留学圈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但混的时间长的人总会听说过Frank这个名字,听说Frank很早就来到纽约,是个凭借外貌就能吸引男女的中美混血,听说Frank在美国地下拳击场是出了名的狠,有几次差点没了命,听说Frank玩的很开,男女不忌,给钱大方,谈恋爱也可以,直接上床也可以。

佟然听说了很多,直到她在卡坐上见到传说中的Frank时,所有的流言海潮般褪去,她在那一刹那非常清楚的听到自己心脏砰砰跳的每一个有力的瞬间,那是二十多年,从来没有过的体验,因为自己长相不差,她自诩也是见过不少帅哥的,但Frank不一样,他长手长腿的随意坐在那里,迷乱的灯光打在他的脸上,光影交错能让人乱了心智,一双狭长的眼睛在这样疯狂的场合也格外淡漠,却又透着血性。

后来佟然才知道那是真正见过生死的人的眼睛,他好像游离世外,又好像沉醉其中,直到朋友推了自己两下,她才反应过来自己盯着Frank已经很久了,她有点无措,想说对不起,却见Frank礼貌又疏离的对她一笑,那种笑容与他强硬凶狠的外表不是很符合的,但脸颊上浅浅的酒窝又冲淡了这种不适,只是当时灯光很暗,佟然难以分清那是不是酒窝。

然后佟然追Frank 的消息就在留学圈里传开了,中间断断续续的时间里Frank也谈过,一旦她知道,就会停下脚步,直到Frank和恋人分手,她才会重新出现在Frank面前,她不信也不想思考那些传言,佟然有自己的考量,在没有真正接触Frank之前,她什么也不想听。

“佟然。”

男人沉稳有力的声音传过来,打断佟然的思绪,她的指尖微微一颤,然后抬头惊喜的看向门口。

是她的Frank,面颊削瘦,眉骨高挺,眼窝深邃,睫毛上似乎还带着晶莹的雪花,他肩膀宽阔,身形笔直的站在她的面前,手里还拿着热乎乎的刚出炉的面包等着她。

车上的暖气打的人昏昏欲睡,佟然一口一口的咬着面包,鼻尖上沁出细微的汗。

“你就是为了买面包?”

周意的眼睛瞥向高速公路一侧的残枯败叶,他的脑子里一闪而过站在收银台后周欢吃惊的面孔,不禁嘴角一弯,露出一点点酒窝。

佟然歪头看着周意的样子,语气不痛快的问道:“你笑什么呀!”

周意这才转头看他:“我弟弟在这家面包店打工。”

佟然想了想,心里的不舒服渐渐消失了:“所以你昨晚也是去找你弟弟了?”

周意点点头。

“你那怎么不早说呀,你弟弟是在饭店见到的那个人吗?”

“是的。”周意又若有若无的笑了一下:“和我长得不像吧。”

佟然又咬了一口面包:“也不是,五官是没什么相似的,但如果看的时间长了,感觉是有些像的,你弟弟长得很漂亮,之前他们还说你是中美混血呢。”

周意的笑容淡了下去,什么中美混血,不过是有个混账的美国佬继父。

“你知道吧,你眉骨高,瞳孔颜色又淡,原先染了浅黄色的寸头,看起来真是有些唬人。”佟然越说心里觉得美滋滋的,这么一个帅哥跟自己谈恋爱,不由得伸头在周意的脸上亲了一口:“Frank,他们都被你迷得死死地,我也被你迷得不行,那你被谁迷得神魂颠倒?”

车窗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打开漏出一点点缝隙,碎玉似的雪掺杂寒风卷进热乎乎的车里,惹得佟然打了一个寒颤。

周意含蓄的微笑起来:“雪进来了。”

今天的蛋糕店早早的结束营业了,咆哮了一天的风雪终于停止了,周欢一向是最后一个走的,冬季总是昼短夜长,晚上女孩子回家总归是不安全的,于是最后一个离店锁门的任务就落在周欢的身上,他是无所谓,一个单身汉,下班回家晚一些也没什么事情。

白日里周意的突如其来让他很是吃惊,他甚至不太记得自己说过在甜品店工作这样的话。

锁上门,周欢跺跺脚呼出一口热气,他从外套的兜里拿出烟盒,抽出一根烟来,背过身用手挡住寒风点上火,烟丝在瞬间因为燃烧曲卷起来,周欢狠狠地吸了一口,随后半解脱一般微微仰头从鼻孔,嘴巴呼出烟雾,他开始往回家的方向走,一步一个脚印。

天气太冷了,大街上空无一人,冷到连铲雪的机器都蜷缩的躲了起来,周欢独自走在雪地里,每走一步,就会留下一个脚印,小孩子嬉闹似的留下咯吱咯吱的声音。

周欢是一个很孤单的人,他孤单到似乎与这个世界脱节,不关注明星,不关注新闻,没有朋友,没有理想,唯一的家人也是极其单薄的关系,他好像在活着,又好像在死去。

但索性他是习惯的,习惯一个人的状态,这是从小他就知道的他必须接受的事情,恍惚之间,好多年好多年已经过去了,周欢突然停下来看天上寥寥无几的残星,如果不是周意的突然出现,他几乎要忘记与人拥抱时的温度。

周意进了甜品店,没有看他,只是让店员拿招牌的刚出炉的面包,然后在结账的时候,靠近他,轻轻的对他说:“想要和我一起生活吗?”

男人说的温柔又诚恳,浅淡的瞳孔里装满了一潭清澈的水汪,倒映自己不可思议的脸,周欢感受得到,当时自己的手在颤抖,无法控制的颤抖。

这是引诱,周欢想,是禁果,他不能上当,错误犯过一次就够了,周意应当有正常人的生活,做一个人人羡慕的成功者,而他自己则是一滩烂泥,他已经陷进去拔不出来了,所以不能再让周意进来,也许一切都是他自作多情,但他也要离周意越远越好,距离越大,他才能活得越安心。

第二天的气温再一次降低了,周欢锁上家门,带上垃圾走下狭窄老旧的楼梯。

胡潇潇站在已经灭下去的路灯下面,她看见从楼梯里出来的周欢,把一袋垃圾扔在黑桶里,他系着厚厚的羊毛围巾,穿着深灰色的灯芯绒外套和牛仔裤,他的头发有一点长,却是软软的垂下来,附在饱满的额头前端,看起来像是个准备去上学的高中生。

“欢哥!”胡潇潇大喊了一声,冲不远处的周欢招招手。

周欢惊讶她为何大早上的在自家楼下,于是快步向她走去。

“欢

哥,吃早饭了吗?”

周欢摇头:“你怎么来了,站在这里你也不怕生病。”

胡潇潇笑得眯起眼睛:“我穿的可厚了,不冷。”

他们肩并肩边走边聊,在冬日初晨的雪地里留下一串串脚印。

早餐店里人满为患,热腾腾的雾气拢的人心都暖和了不少。

两人等了半天才寻到位置,要了点吃的等着。

“妈妈的事结束了,明天胡杰就要带着我们回去了,所以走之前我还想来看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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