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2)
窗帘突然拉开,露出后面占满整张墙壁的脸来,一张硕大的绿色女人脸,似乎是用荧光画的,嘴巴张开,那位置刚好是个能掏东西的洞口。
顾颖啊了一声:“刚才墙上不是没有这玩意儿吗?”
崔鹏先一步上前将手探入女人的血盆大口里,熟练地摸出一张布。几个人围上来,琢磨了会儿,根据布上的内容,把女人脖子上突然出现的珍珠分别放入刚刚盛骷髅头的四个盘子里。
下一关倒是挺恐怖的,必须得让一个人躺进棺材里,盖上盖子,才能触发机关得到一个时间。顾维凭着大无畏的精神当了这个敢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进了棺材、用铁石吸到钥匙、在无数个面具中寻找特别的那一个,一通瞎折腾后,他们的智商被折磨得伤痕累累,终于来到一个黑暗的房子。
经过这么多轮,江至对弱光已经适应了,但这个屋子与其说是光线微弱,不如说根本没有光。电子门在身后缓缓合拢,视线所及完全漆黑,他们干巴巴地站着,都不知道去做什么。
这种感觉还挺熟悉的。
江至默不作声地抱臂等待,他对于黑暗一向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也理解不了为什么很多人害怕。当然这也没什么,大多数人都没办法理解别人,即使跟他关系再好,崔鹏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怕陌生女孩,以及喜欢粉色。
“不是,你在搞笑吧?你又不是小姑娘。”崔鹏曾愁眉苦脸地向江至表示他对他这个迷之爱好的深恶痛绝。
这人逼逼了好多次了,把江至给烦的,要不是他比较热爱和平,早把崔鹏的头按进那家伙的裤裆里了。
崔鹏理解不了还挺正常的,他和大多数男生一样,真男人就该喜欢利落的黑色,粉色是娘们儿的代表,礼貌微笑和轻声细语相当于软弱,好脾气就是好欺负,大哥应该满口粗鲁的脏话,保持满格的战斗力和凶残的攻击性。
于是那天当江至把十五中的扛把子按在地上摩擦时,那人挣扎着像只小乌龟,表情比吃了屎还难看。
江至冷冷地说:“现在知道谁娘了?我喜欢什么颜色穿什么衣服干你屁事,吃你家大米了?”
很好,一气呵成,完全没有打绊子。
江至还记得他以前口吃最厉害时,崔鹏问他:“跟他们打不?”,江至想说打什么打我还要看球赛呢,然后话到嘴边变成“打、打……”
然后他们进警察局,对方进医院,分工还挺明确的。
崔鹏拿着一把串串香在旁边艰难地鼓掌,特兴奋地逼叨叨:“江哥,漂亮!你知道在一片区里当老大用东北话怎么讲吗?特适合你,我一哥们儿教我的……”
江至说:“不太想。”
他把书包从旁边捡回来,粉色小猪玩偶在地上那人眼前嚣张地晃了两下,白色鸡翅膀很骚包地扇来扇去,江至轻蔑道:“娘炮?”
“走吧哥们儿,”崔鹏过来揽住江至脖子,“跟这种人生气不值得……嗨呦,第一次见小粉粉发脾气。”
“忍得够久了。”
江至转过头盯着崔鹏,崔鹏做了个给嘴巴上拉链的姿势。
这种人真的很烦,江至一向不明白他们的脑袋里到底装了什么,为什么认为平易近人等于孬种,不善言辞就不会被尊敬,不逃课是可耻的,爱打游戏是可敬的,抽烟是成熟,打架是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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