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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1章 诗是好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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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被屏蔽了,第一次修改申请解禁后没通过,还得等四十八小时才能再次申请。想跟审核的大佬说一下,那是经过严格审核,可以出版实体书的诗歌,鉴赏内容也是出自实体书,我还刻意去掉自认为会过线的东西……在网文怎么就不能通过审核哎。)

余秀华和一些男性诗人最大的区别在于,她写诗,并不是为制造混乱而作。

那些男性诗人毕竟是男性,他们用邪恶的人性写的诗歌,字里行间无不流露着男性的粗暴,有的甚至一副男人就该如此的狂野模样。

余秀华作为一个女性,一个脑瘫的农村妇女,单从这点看,她创作出这样的诗歌,勇气可嘉,境界显然比那些所谓的粗狂流派的男性诗人高多了。

从内容上看,她的诗少了几分粗俗感,多了几分艺术性。

当然,这并不代表她不狂野。

正如诗中描述的,那啥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儿,凭什么只能男人主动,女人就一定要是被动的?

所以,余秀华嘶吼着,老娘穿越大半个中国去找你,去和你那个啥,并不纯粹地只是去被你那啥,去取悦你。

老娘是为了(__)为了被你取悦而去的。

于是,这首诗的题目,她干脆就叫这个名字。

这正是她狂野的地方。

老娘“穿过枪林弹雨”,奔跑过无数黑夜,历尽千辛万苦,穿越“化,能找出来的贬义词就越多,就越气愤。

网上炸了。

在他们看来,这首诗就是表达一种强烈的反价值观,而这种价值观包裹着诗人和爱人,并不是很复杂。

整首诗重点不在过程,所有的表现都是修饰主题那两个字。

它美化了邪恶的人性。

他们觉得,这是王子安在表达现实生活中的现代人的主要关系。

即使一个痴情的人,穿越大半个大宇,也只能找到这样一种关系。

这个世界,没有爱与被爱,没有互相理解,没有彼此尊重,只有王子安说的那种关系!

这怎么得了?

“我和女友是异地恋,我在西南的某省设计院,她在华南某设计院。前段时间,女友去东北的某小城出长差,我想去东北找她。看到了一个学术会议论文征文通知,看到会议地点在东北某省会,于是果断熬夜两周,写了一篇质量上乘的论文,并成功获得参会的邀请。我也制造了出差去东北的机会,虽然是坐那段就算了,他看不懂,直接跳过去。

然后,他发现,第一次读时摸不着头脑,再读一遍,一个字一个字的看,心都在颤抖。

这应该是我写的诗啊,说得好像我!

它仿佛在说我自己,因为此刻的我,宛若这首诗的作者,像是一只满身是伤的野兽,在奋力嘶吼着,而周围又是一个个不理解的环境。

语言好有力,再读第二遍时,宁云冲的心还在颤抖。

多读几遍,每一遍都有不同的感受,宁云冲觉得,好像自己啊。

我希望爱情,努力追求爱情,但结果发现,爱情和自己期许的美好相差太远,心灰意冷。

即便如此,自己依然期许,依然向往,依然在不断地努力。

宁云冲都被自己感动到了,自己的人生中,有种凄凉中的美丽,有种悲凉中的不懈。

读诗不一定要去理解诗人本身给诗的定义,诗只要让人在某个方面有触动,那就是有意义的。

不管这个意义是读者说得出,还是说不出的种种。

宁云冲读得懂,不然他也不会认为是自己写的了。

“这首诗,真的让人眼前一亮啊,它看似低俗,被众人揶揄,但实则高过太多太多看似高大上的诗歌。”宁云冲惊叹。

“冲冲,你跟平阳王和好了吗?”宁云冲旁边的小女粉翻身,趴在他胸口,看着他手里的手机问道。

这又是另一个女粉。

以宁云冲的外在形象,不用掏钱,一天换一个女粉都没问题。

圈内有人因为找小姐姐被抓,事业一落千丈,宁云冲嗤笑。

白痴,不知道那是犯法吗?

跟女粉电话,联通移动,又不犯法。

如果双方都有另一半,被抓到也顶多算是不道德。

聪明人都应该知道怎么选。

“这是我……”宁云冲差点就脱口而出,说是自己写的。

最后收住了,我才没那么傻,这事我自己知道就好。

这是我心底的秘密,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秘密,就像小时候偷看邻居家阿姨洗澡,看到吐的事,得带进棺材或骨灰盒,谁也不说。

“我对事不对人,我没他那么小气,这首诗确实很好,说得很真实,你可以看看。”宁云冲把手机递给女粉。

女粉眼冒星星。

冲冲太帅了,迷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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