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1/2)
这天晚上的月亮很亮很亮,能在地上映出人影来,钱老九一边痛骂自己是混蛋,一边使劲儿的喝酒,幸亏掺了水,否则,只怕那晚,钱老九会交上一条命。--*--更新快,无防盗上----*---
这件事情在他心里压了太久太久,突如其来的爆发让任逸手足无措,所有的话都没办法让他感到安慰,他先说那女孩子美若天仙,又说她温柔贤惠,再说他整日做梦那女孩子生了个大白胖儿子,可每天起床都要失望一次,这种痛苦实在是太痛苦了,他要死要活的。
再后来,不知道怎么的话锋一转,钱老九问任逸为什么突然想起来这些事情。
任逸说:“公主大婚嘛,我就随口问问你。”
钱老九眼前已经模糊一片,还在尽力瞅任逸:“就随口?”
任逸非常正直并且肯定的重重点头:“就随口。”
钱老九破口大骂:“你不老实!我都掏心掏肺了!你竟然就那么随口一问!”
任逸等他彻底发泄完,把一肚子话都掏干净之后,一个手刀下去,钱老九终于躺在一堆罐子上睡着了,不,是睡晕了。
任逸揉揉自己终于清静下来的耳朵,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深思熟虑之后,决定把钱老九拖到屋里去睡,完成这项工作,任逸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汗把衣服浸透,滴滴答答的流着水。
抱着一罐子没被勾兑的酒,任逸在一个三岔路口,走向了跟自己住处相反的方向。
玲珑在月华下睡得沉,手里的扇子掉在地上也毫无觉察,任逸走过去,水仙动了一动,把任逸吓了一跳,可也就动了那么一下,又睡着了。
深夜里,微风吹过颇有些凉意,浑身湿漉漉的任逸不免打了个激灵,见玲珑贪凉睡在石板上,上去摸摸她的手,指尖冰凉,就到屋里去拿了床上的薄单给她盖上。
玲珑及腰的长发散落在石板上,随风飞舞,几缕落在脸上,任逸帮她拨开,发丝在指尖缠绕,让人心尖发痒。
她到底是什么人,她明明和所有人都不一样,却是和所有人都一样的样子。
一个人若是普通,却矫揉造作出独一无二,那是令人厌恶的矫情,但一个人若是太不普通,却将自己隐没在荒野的芸芸众生里,那就有些危险了。
任逸怔怔的看了玲珑一会儿,觉得好多秘密根本没有答案,还不如别费脑子,改日来问个清楚。
自打任逸那个祸害说自己办完事就立即回来找她玩儿之后,玲珑就欢快的要给自己找个事儿干,她要亲手做个礼物,等着任逸回来送给他。---
任逸算是她在青安城认识的第一个人,哦,当然,那是在忽略刘明堂的情况之下。
况且早就听闻过任公子的大名来着,青安城这么一个民风桀骜、狂放不羁的地方,小姑娘们每每提到他都是一脸娇羞一脸神往,一副“要嫁就嫁任公子,任公子是我男神,我包袱都收拾好了,任公子什么时候来娶我”的样子。
玲珑原来只是听到一些他的传闻,觉得这人可真好,时间久了听得多了,自然就爱屋及乌的捧脸笑,没想到这次他竟然在那么关键的时候出手相救,围观的吃瓜群众没一个不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主,只有他仗义出手,果然没有辜负她惦记了他那么久的心思。
一连想了好多日子,都不知道送什么合适,玲珑在家里百无聊赖的翻书,一个式样精巧的短剑映入眼帘。
书上详细教授了如何选取材料,如何打磨,如何调整机簧,打造出最顺手最锋利的短剑,玲珑一拍桌子,就这么定了!
他是杀手哎,武器当然是必不可少的啊,自己精心为他做的私人订制,肯定是最好用不过的了,到时候他可以每天把趁手的短剑带在身边,嘻嘻嘻,想想都觉得像是把自己每天挂在他身上一样。
玲珑说干就干,跑到青安城铁器铺去问哪儿才能找得到最好的做短剑的材料,铁器铺的铁匠倒也实在,直接指了玉峰山的碧水寒潭。
要找碧水寒潭必须越过两座大雪山,先找到玉峰山,然后涉水而去,穿过一个山洞。
山里太冷,积雪已逾千年,连越过两道雪山这样的事情都只有极少数人能做到,更别提在刺骨的冰水里涉水而过,穿过山洞了。
一般人,不会选择去碧水寒潭找那块奇石。
玲珑从来都不是一般人。
打听好了路线,玲珑收拾个包裹就带着水仙上山了,哦,对了,还偷穿了任逸那件兽皮大披风。
走之前,玲珑一宿没睡,辗转反侧。第二天一大早就唤了一只信鸽过来,马马虎虎写了几行字,给信鸽吃了一大堆苞谷粒,肚子撑的圆滚滚差点儿飞不起来。
“你最好快一点啊,别送到他手里的时候,我就已经冻死了。”玲珑交代信鸽,犹豫了一会儿又说:“嗯···其实你也别太快,要是我刚上山他就赶到了,肯定要骂我的,不,也不会骂我,他会冷冰冰的看着我,等着我自己去认错。”
信鸽只顾着吃,头都不抬。
“最好是等我半死不活的时候,他看我这么可怜,就不忍心责怪我了。”玲珑唉声叹气的纠结:“把握时机什么的我最不擅长了,可是我自己确实没本事跑到碧水寒潭去,况且我这一路上不一定哪天看不到,看不到的时候就只能原地休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