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1/2)
江湖人都知道一句话: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成年人也知道凡事总有例外,如果你练半辈子快剑快刀,等到终于有一天和人比武的时候,对方打童子功开始就练的太极,你也只能算得上是命背不能怨社会。
所幸,任逸和钱老酒两个人练的都不是太极。
任逸眼看着钱老酒停下发懵的一时三刻,电光石火间反应过来,手里的剑远比脑子来的快,等到任逸脑子反应过来的时候,剑已经压在钱老酒的脖子上并且渗出丝丝血迹。
任逸觉得很抱歉,这不是他想要的,他是想虚晃一招然后给钱老酒陪个不是的,可这么多年练剑,剑法早就成了他骨血的一部分,哪怕毫无意识,剑法本身就已经成为肌肉的记忆。
任逸为什么是个好杀手,因为人脑会有反射弧,人心会有千千结,可肌肉实在是诚实的让人佩服。肚子饿,肚子就告诉肌肉:\'你该赚钱了\',肌肉得到银子的指令不用通过大脑,直接手起刀落,纹银得手,不排除大方的雇主会给金子。
任逸在这么多年的锻炼之后,有一身特别美的肌肉,纹理分明,夏天特别招女孩子们的喜欢。肌肉多的人容易出汗,青安城夏天闷热的要命,任逸尤甚,所以夏天他整日一身短打扮,额头的汗珠还是不可抑制的往下滴,汗珠顺着颈子落入松垮的胸襟,总让人相信他如果不杀人,只卖票让小姑娘们来欣赏他流汗,也能赚不少钱。
当然,他不肯。这简直是青安城小姑娘们求而不得排行榜能排到前三位的事情。
任逸看到钱老酒脖子上的血,又看了看钱老酒脸上的泪,大惊失色。
\"钱大哥,钱老爹,您别这样啊,是不是很痛?哎呦喂,这可怎么办是好,我没想划破你脖子的,要不然咱们去前面医馆给你上点儿药吧,你别哭啊,哎呀,你要是不嫌弃就用我的袖子擦擦脸吧。\"任逸收了剑,把袖子举在钱老酒脸前,钱老酒一脸悲愤的不为所动,任逸更急了,只好出此下策。
\"那要不然你也划我两剑,你看我这身上哪儿合适你划的,你动手吧。\"说着,把袖子收回来,又把剑递上去。
钱老酒觉得受到了极大的折辱。原先落在青安城开酒馆只是为了摆个德高望重的充满智慧的老者的形象,经历了这样一件事情之后,钱老酒觉得这辈子再也不能离开青安城了,免得被曾经的老友们听闻此事,把他嘲笑的再也抬不起头,遂哭着跑了。----更新快,无防盗上----*--
钱老酒跑的时候,任逸摸了摸兜,本来是准备把前几天攒的银子付给钱老酒,可在兜里摸了半晌,心里默数,发现银子再一次被花的差不多了,既然不够付钱的,那就别客气了,他够伤心的了,别惹得钱老爹更伤心以后不卖酒给他了,下次见面再说吧。
钱老酒打这天起,把竹林酒馆真的搬进了城边很偏的竹林里,再也不去想有朝一日江湖上会有很重要的人来请他重出江湖,执控大局的事情。
青安城里没人见过钱老酒出手,只听说他刀使的极快,一刀下去,人瞬间还有意识,眨眨眼才发现自己已经身首异处。任逸与钱老酒这一战,顷刻间传遍大街小巷,事实证明无论哪个朝代传言都非常不可信,说是任逸的剑快到破无可破,钱老酒的刀还没□□,任逸的剑已经架在他的脖子上。
实际上,那天,钱老酒出门太急,根本就没带刀。
江湖行走和升级打怪一个道理,你打赢的怪越厉害,你的经验值越高,钱自然也越多。从那之后,任逸杀人的价格直线飙升。
因与钱老酒的渊源,也因任逸觉得钱老酒酿的酒实在好喝,更因竹林酒馆足够僻静,这小酒馆成了任逸约见雇主的良地。
至于任逸与钱老酒如何从你死我活成为莫逆之交的,这是也是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但这故事略长,日后再叙。
任逸坐在一边喝酒,暗暗思量钱老酒的提示。他方才与钱老酒说的都是暗语,钱老酒不愿意卖酒给他,说明今天的雇主不好惹,恐怕要杀的人也不好杀,钱老酒支离破碎的曲子里说出了这人落座的位置,有几人,功夫如何等简单信息。
那边钱老酒的曲子还在继续,这边任逸暗自低忖,耳朵被曲子糟践的想捂上,蓦的想起刘明堂说那个叫玲珑的姑娘唱歌极好听,刚才没来得及让她唱两句,真是可惜。她连说话都像是唱歌一样,真是令人称奇,这世上怎么会有声音这么好听的姑娘。
任逸行走江湖这些年,从未听说有什么功夫可以号令百鸟为自己所用,扶着那姑娘的时候,他用了内力,可那姑娘竟毫无觉察,由此证明,她号令百鸟并非内力所为,而是自成一派的功夫,这就更加奇了。
江湖上若是有此等功夫,怎么可能不为人所知,不成为众人趋之若鹜的对象。
用声音杀人他不是没见过,但总要借用一些乐器,而这姑娘的声音却是自己从嗓子里发出来的,声音很微弱,像是通鸟语,若不是他站在她身边,他甚至都不会发觉她在出声。
这边想着,酒馆里东南角上坐着的一个墨绿色锦袍的男子对身边一个侍从使了个眼色,那侍从微微点头,站起身走到酒馆里零零落落的两三个酒客身边,低语了几句,酒客纷纷离开,酒馆
的空气立刻凝重起来。
\"这位可是任公子?\"那侍从走到任逸身边,低语。
任逸道:\"拿人钱财,忠人之事。哪来这些繁文缛节。\"
那侍从看了一眼主子,又道:\"听闻任公子大名,我家主子此次行事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只得万分小心,还望公子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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