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家宜室(2/2)
不过,那个丫头居然敢忤逆爷爷的意思冒险救他吗?这么忠心?
叶星天心中惊奇,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好人。但很快他就明白了,他想太多了。
此静静非彼静静。
小宫女说,“静静是贵妃娘娘曾经养的小狗。”
“汪!汪汪汪!”
似乎是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一只矮墩墩的小狗欢快的迈着小短腿跑了进来,仰头望着床上的叶星天,神气十足的汪汪叫了两声。
叶星天:“……”
哦,是你啊。狗比静。呵呵▼_▼。
叶星天想起了自己昏迷前的狗叫声,也想起了眼前的狗子是谁。
在他作为叶甜甜住在永王府的时候,时常到宫中陪伴杨妃,杨妃养了一!群!毛茸茸的小宠物。
杨妃盛宠,连带着她的爱宠地位也是水涨船高,阖宫上下就没几个敢惹它们的。
理所当然的有点宠坏了。
当年叶星天在宫里的时候,没少跟那些打不得骂不得的小祖宗们斗智斗勇。
那些惹是生非的小家伙里,战斗力最强的就是静静。
静静是个不过小腿高的狮子狗,一身又软又长的白毛非常可爱,性格却十分的活泼好动。乱叫撒尿占床位都是小意思,胡撕乱扯藏东西才是真气人。
当年叶甜甜操着‘弱不禁风’的人设,天天虐待未婚夫形象都不崩,却被这蠢狗折腾炸好几回。偏偏杨妃就爱把他们俩丢在一起相爱相杀,每次都乐得不行。
现在想起来都不敢相信,他居然真的跟一条狗打过架。
时隔多
年再次看到这条狗子,叶星天一脸木然心神俱累、仿佛又回到了当年被狗比静支配、满皇宫找东西的恐惧。
小宫女可不知道一人一狗之间的恩怨情仇,她俯身将白色的狗子抱了起来,爱怜又温柔的理了理它又长又软的毛,替静静表功道:“奴婢原本是猫狗舍里伺候的宫女,贵妃娘娘离开长安的时候,并未有幸跟上。没想到静静居然走丢了,又跑回了大明宫里。
之前就是静静发现了叶公子,找了奴婢过来。”
“汪汪汪!”静静的尾巴狂甩,得意的吐出小舌头,那神气劲儿,就差直接上天了。
狗记千猫记万,老鼠只记一大片。
作为一只狗子,哪怕总有愚蠢的凡人说自己是狗比静,静静也觉得自己是一条机智,勇敢,威武雄壮的好狗。
比如说,它可以在跟铲屎官们失散之后,颠颠的自己跑回家,然后,为自己找一个新的铲屎官。再比如说,多年之后,它一眼就认出自己的小伙伴N号。
静静是个有主子的狗,它的主子养了很多的宠物。有猫有狗有兔子,静静是里头最得宠的。
但这并不代表着它的地位就牢不可破了。
除了他们这些四条腿着地、浑身毛茸茸的心肝宝贝小可爱之外,‘妈妈’还有一个特殊的宠物。
他跟妈妈生的很像,每次只要他一来,哪怕是‘妈妈’最爱抱的静静都要退避三舍。
争宠从来败得都是自己,打架永远打不过他,就连告状,妈妈抱在怀里哄的都是他!
一来二去,超记仇的静静就把他死死的记住了。
不过,内部矛盾都是小矛盾,现在妈妈不见了家里也被坏人抢占了,当年食金咽玉的静静小王子,也吃了不少苦头。
没有人给它穿衣服,没有人陪它玩耍,没有人为它准备香喷喷的饭菜,也没有人为它打扫房间——险些混成流浪狗的静静小王子何止一个悲惨了得。
静静本来以为自己已经够惨了,闻到当年跟自己争宠的死对头一身是血比自己还惨之后,它就心满意足了。这怨气一泄,故狗重逢的亲热就上了心头。
“汪汪汪!”两条腿你还不是要靠你静哥?
小狗比汪汪叫的欢,叶星天听不懂,不过度过被狗比静救的无语心塞感之后,他倒是非常感激它。
他伸出手,试探着放在静静毛茸茸的小脑袋上揉了揉,笑道:“谢谢你啦。”
“汪汪!”
叶星天莞尔,对小宫女问道:“这是你的住处?”
“并不是。”小宫女摇头,乖巧温顺的道,“奴婢找到您的时候,您一身是血倒在草丛里。我本想去太医院找些伤药,因形迹可疑被抓住,然后,您就被史小将军带出宫了。
这是史小将军府上。”
“史小将军?”叶星天皱眉。
小宫女温顺的点头。
叶星天:“……哪位史小将军?”
叶星天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
他昏迷的时候,大明宫正是兵荒马乱内忧外患,有能力偷偷把他带出宫的肯定不简单。可他在安禄山手下的时候,一直没露真面目也没交朋友,跟安禄山手下的那些将军们交情一点也没有。谁会认识他?甚至是在这紧急关头冒险救他?
但这次小宫女并没有回答他。
她轻轻摇了摇头,抚摸着静静的毛发,露出一抹腼腆又温柔的笑,“小将军说,您见到他就知道了。”
那不祥的预感更加沉重了,隐约就像站在一个大坑之前,就差那临门一脚踩进坑里。叶星天皱了皱眉,抬手捏了捏鼻梁,叹气:
“带我去见他吧。”
小宫女福了福身,捧着衣架上的衣物替他穿好。叶星天捋了捋袖子,纤瘦合体的衣裳令他的心情更加微妙。他迟疑了下,才犹豫的问道:“……我身上的伤……是你帮我包扎的?”
小宫女摇头,温软乖巧的说,“是史小将军。”
“……”
叶星天扯了扯嘴角:“呵呵。走吧,别让人家久等了。”
叶星天呆在房间里的时候,各处的布局都像一个穷奢极欲的富贵窝,院中也是芳草萋萋装饰精美明丽,然而出了院门就换了另外一个极简画风。
门口守着的是穿着兵甲、骨子里透着凶悍血腥味儿的狼牙士兵,九曲回廊中花草基本拔净,原本该是花园的地上,立着刀枪棍棒,显然被改成了练武场。
而富贵人家常见的娇娥美婢,更是一个也没有。
处处透着不近人情。
古怪的是,伴随着他们越走越深,叶星天渐渐听到了琴声。片刻后,他来到一座与整个府邸同样格格不入、轻纱缥缈的水榭,一名白衣人背对着他,对着池水抚琴。
巨大的圆月好似玉盘,倒映在池水里,随着水波微微晃动。
叶星天没有出声打扰他。
小宫女停在水榭之外,请他进去,他便一个人走了进去,安静的在水榭中的石凳上坐下。
四角的琉璃宫灯将这水中小厅照的亮如白昼,石质的小桌上摆着四五个凉盘和一壶清酒,两个玉杯一左一右放在桌上,斟好的酒液在灯火中晃动莹莹。
叶星天端起面前的酒杯,轻轻抿了一口,淡的只能说稍微有点酒味儿。
他悄然叹了一口气,放下酒杯。
优美的琴声戛然而止。
背他而坐的白衣人似失神般停顿了会儿,最终起身回首,冷冷的看着他,“因何叹气?不好喝吗?”
他的身材十分高挑匀称,长腿大足欣长挺拔犹如玉树。他的五官轮廓很深,让原本应该称之为俊秀的脸庞英气勃勃,在明灭的灯火阴影之下,幽暗的眼神更加深邃。
他还有一头十分具有标志性的长发,温柔的小绵羊一样细微的弯曲着,就像被微风吹皱的春水柔波,细细的荡着温柔的涟漪。让他俊美英气的容颜与高大的身躯形成的强大气势,被生生扭转成近乎柔弱精致的书卷气。
那真是一位美丽的青年,与恍若神人不可亲近的叶英、令狐伤,乃至叶星天本人截然不同的美丽——充满了属于“凡人”的烟火气。
若他是女子,那么在第一眼,人们就会觉得,他不仅美丽,并且端庄温柔宜家宜室。
不过,此时这位很适合结婚的美男子的神情却很冷锐,就像出鞘的利剑一样危险。他看着叶星天,不像是冒险救人的恩人,反倒像是随时可能捅他一刀的寻仇。
……神特么宜家宜室。
说不定掏出来比自己还大。
叶星天又心累的叹了一口气,再次端起酒杯向他亮了亮,“有点淡啊。”
史朝义冷笑,“这种酒给你我都觉得亏了。”
叶星天讨好的笑了笑,弯着眼睛对史朝义笑道,“别啊,咱们兄弟那么多年不见,朝义哥哥何必说这样的气话?”
他苍白的脸庞有些病态的憔悴,笑的甜了还能找到一些幼年的可爱。史朝义无处宣泄的满腔暴怒与怨气就像是忽然哑了火,有气无力的瘪了下去。
他闭了闭眼睛,温柔磁性的声线隐约有些失落与疲惫,“……你早就知道是我?”
叶星天莞尔,垂眸摇晃着酒杯,意味深长的笑道,“毕竟,姓史啊。
我隐姓埋名隐藏身份,不曾与任何人交好,能认出我并愿意救我的人本就不多,其中还姓史的……我就只能想起朝义哥哥了。”
他向史朝义举了举酒杯,弯眸笑道:“多谢。”
“哼!”史朝义刚败的火气瞬间再次被他的作态挑起,冷哼一声尖锐的道,“可我看你一点都不想见到我这个哥哥嘛!近十年不见,叶天你是真的没有与我相认问候的机会吗?”
他走到叶星天的身边,高大的身躯委屈的俯下,扶着叶星天的肩头,双眸幽深晦暗的逼视着他,近乎呢喃叹息般的在他耳边轻声询问,“叶天?叶甜甜?琉璃子?毛不敌?
你还有什么身份?”
“!!!”
叶星天瞬间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