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19(1/2)
E君早上来递交离职申请表,向老板提出请辞,老板允许她马上离开,但没想到,老板居然不发工资给E君,我下午借给老板签字之际,说:“E君家里有急事,匆忙离职,实属事出有因,她也没工作交接,我们让财务结算工资,让她现在离开?”
“她要马上离职,可以啊,收拾东西立马走人,不要借口说家里有急事,我只看结果,至于工资,她入职以来啥工作也没做,面试说好要去G市上班,现在吵离职不去,离职可以啊,就直接走吧”
“这样对公司形象不好”
“你真以为是国企,你在M市其他私企做几天,看看可以有工资领吗,根本就是你们人事部不够专业,如果事前告诉大家,因个人原因不愿服从安排,不发工资,但你们意识没这个概念,我以后招聘人事员工,肯定要说明,不做满合同,不发工资”,真是够变态!
“E君按要求上班,没有安排工作给她是公司问题,工资还是要发吧,E君是读法律的,如若她用法律手段维权,对公司也不好”
老板彻底惹恼,怒骂:“我已经说得很明白,她没工作没资格拿工资,法律?呵,有本事她去告啊,一个还没毕业的小蝌蚪,看谁弄死谁,网吧基层员工每月都有人不要工资直接离开,因为文化低的人有廉耻,知道不应该走,走也不好意思问工资,像之前那个肥婆就不应该发工资的,说实话,你们人事工作做得不错,但长期按照你们的方法,每年至少多开支三万元无用的人力资源成本,我雇佣你们,所以,尊重你们做法,现在你们都要走了,我当然不支持这个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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