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1/2)
刚到她的坟墓旁边,越千城和花涴便发现了一件事——木小姐的坟被人挖过,在阴暗的那一面,有一个可以容一人进出的大洞,洞口黑黝黝的,边缘的土已经硬实,这说明最近经常有人进出。
什么人……会住在已经有主的坟墓里?
大抵是常常行走在死亡边缘的刺客吧?
越千城与花涴对视一眼——来对了,夜月果然在木小姐的坟墓附近出现过!
快走几步,越千城半跪在黑黝黝的洞口,谨慎地向里面打量,稍许,不知看到了什么,他回过头,给了花涴一个难以置信的眼神。
花涴不解问他,“怎么了?”
眨眨眼睛,越千城艰难开口道:“这里面,有人躺进去过。”
花涴愣怔一瞬,过了一会儿,才明白越千城是什么意思。
夜月居然在木小姐的棺材旁边挖了一个坑,一个可以让他爬进坟墓,睡在木小姐棺木旁边的坑!
是该说他丧心病狂,还是说他深深痴情?
越千城壮着胆子伸手往坑里摸了摸,“还是温热的,夜月刚走没多久,他应该看到我们过来了。”
花涴受惊更大。嚯,坑洞的位置在太阳暂时照射不到的位置,按理说应该不会有温度才是,除非有活生生的人曾躺在那里,用自己的体温暖化了身下的泥土。
夜月他居然真居住在坟墓之中!
难怪官兵们找不到夜月在凌云城落脚的痕迹,谁闲着没事做,会到坟墓里面去找一个大活人呢?
花涴与夜月交过几回手,深知他的轻功不赖,这家伙是刺客出身,眼睛比老鹰还要锐利,远远儿地便能看到对手。
站直身子,越千城掸去手上的泥土,环顾四周道:“他应该没有走远,也许就藏在哪儿,等待我们离开。”
花涴往四周瞧了瞧,虽然日光充足,可叵阳坡上的坟堆太多,周围又坑坑洼洼的不平整,很难发现夜月藏在哪里。
“看我的。”越千城朝她挤挤眼睛,轻咳几声,他迎着日光站立,脊背挺成一条直线,“夜月,我晓得你就在附近,我且问你,你出不出来?”无人回话,耳边回荡着他说的最后一个字。
他停顿须臾,又继续说道:“不出声是吧,装不存在是吧?”眼睛弯成恰到好处的弧度,他故意笑着道:“好吧,若你一直不出来,我便掘开木清婉的坟墓,让她的尸身曝露在日光下。”
日光洒在他的眼睫毛上,在眼睑投下根根分明的阴影,随着他的每一次眨眼,那两道阴影便前后移动, “你算什么男人。”冷笑一声,越千城挑衅道:“木小姐是凌云城所有人的梦中情人,你得天赐缘分,能与木小姐两情相悦,理应分外珍惜才是。你当保护她爱护她,让她一生都无忧无虑,可是夜月!”他咬了咬牙,高声道:“因你之缘故,木小姐遭受了这世间最深重的苦难,她本该是温室中最娇艳的花儿,而今却成了叵阳坡中的一捧黄土,夜月,你现在还想让她的尸身曝露在日光下,让她连死都不安稳吗!”
叵阳坡上没有高大的植物,越千城的话语回荡在天地之间,每一字每一句都清晰可闻。
几乎在他话音刚落的瞬间,凌厉的剑锋从东南方向袭来,夜月持剑飞身上前,剑头直指越千城的心脏, “你找死。”
躲藏多日之后,他终于在越千城的挑衅下现了身。
幸而花涴早有准备,迅速掏出别在腰间的长鞭,趁夜月的剑离越千城还有几分距离,她甩动长鞭,重重将夜月的长剑击开。
越千城没有丝毫惊慌,他相信花涴不会让他受伤,淡然地向她致谢道:“多谢。”
花涴后怕咬唇,“无碍,我要多谢你,方才若我反应慢一点,只怕你现在已倒在血泊之中。”
夜月仍穿着他那身通体漆黑的衣裳,像是行走在夜幕边缘的死神,越千城打量他一眼,故意笑嘻嘻道: “开个玩笑罢了,我与木清婉无冤无仇,作甚挖她的坟。至于后面的话——那是你的罪孽和过错,与我何干,你做甚恼羞成怒地来杀我?”
夜月将长剑收回剑鞘中,低头去看木小姐的坟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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