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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2)百年忘情澄融之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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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章尾山许是见我脸色不好,奉行很小心的问道:“祖宗我们要找个时间回魔都吗?”

“回魔都?不回”魔族现在治理得很好,我要是回魔都就要做魔尊,魔族现在没有魔尊也没有问题,我何必要再日日守在章尾山,去看那抬眼就能看到仅一水之隔的昆仑墟呢,那里可是住着我爱却不再爱我的墨渊。

“那祖宗想去哪里?奉行陪着你。”

去哪里?这是一个好问题,如果我不是魔尊,不是墨渊的妻子,不叫少绾,我会是什么样子会过什么样的生活呢?于是我给自己另做了长脸,换了名字,离开章尾前还幻了一具少绾的仙体留在了冰棺里,墨渊如果知道自己的妻子活了,不再爱她也会千方百计的找到她,跟她过上一辈子,可我不要这样的,我爱的夫君也爱我我才会跟他白头偕老。

带着奉行从章尾出发,首先去魔族转了一圈,经过十几万年的和平建设魔族变得很是富足强盛,战火洗刷的沧桑早就不见踪迹,接着去了鬼族妖族人族神族总之四海八荒都踏了一遍。过神族的时候我上了九重天见了东华,百福佩为我聚魂是以我7片魂魄所化水莲为引,东华早就知道我醒了过来,也知道我出去转悠的事,进了太辰宫,东华好对我一阵打量才开口说道

“你这张脸除了眼睛细细看有三分从前的样子,其它的一点痕迹也没有。更奇特的是你连气泽都作了变化,这是怎么做到的?”

“脸我花了一年才做到满意,至于气泽嘛这个难些倒也不是不可为。”俯到东华耳朵悄悄的将气泽变化之法说与了他听。

“你如此可是都打算好了?”东华问道

“嗯。”

“那自己的事就自己操心吧。”说罢东华把诞水珠和红玉莲花簪一起交给了我。魔族女子佩红莲,我既然不做魔尊就不必拘于红莲一朵了,想罢一转手一支粉白樱花簪化出,坠上十几朵盛开樱花并花骨朵,把它没入发髻,和婶说我戴着这支发簪可以找到象和叔一样的好男人,幸福的过上一辈子,虽不知道这个好男人现在在哪里,但我盼望着的。这100年无数个夜晚我午夜梦回辗转难眠,脑海中全是墨渊的身影,我走了很多路,看了很多风景,很多人,现在我的心已经放下他了。

告别东华我去了神魔鬼妖人五族之间不受任何一族管束的一片地方,它还没有名字,三年前我路过时就喜欢,把四海八荒走遍了,发现还想着它,便回来这里开了一间医馆,正正经经的做起了大夫。此地充满瘴气,住这里的人都是犯了事违了规被本族驱逐,或者在本族过不下去的,他们大都没有规矩没有束缚没有种族观念自由自在,如今天下太平可五族之间极少通婚,这里却是不分种族通婚杂居,霓儿非神非魔是神也是魔,住这里我以为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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