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者弗农.约翰斯2(1/2)
黑人在绝大部分白人眼里都是不存在的隐身人,弗农.约翰斯也不能例外。但是在隐身人群体内部他却堪称传奇。人生问题与种族问题的最深切奥秘在他体内搅成了难舍难分的一团,直到去世那天他的头脑始终在飞速运转。他的祖上充满了潜藏不露的狠人与写进故事里都嫌离谱的角色。他的爷爷曾在奴隶制期间抡起镰刀将自己的主人一斩两段并因此遭受了绞刑。甚至十年后约翰斯家族内部依然传说当年他爷爷下杀手的地点有凶灵环绕,以至于吓得猎犬都不敢接近。
约翰斯的姥爷是一个名叫普莱斯的苏格兰裔白人。此人有两个完全隔离的家庭——换句话说他娶了一个白人妻子与一个黑人妻子。这种一肩挑两家的生活方式虽然相当普遍,但是无论在白人文化还是在黑人文化当中都得不到公开承认。黑人妻子的子女们向自己的后代讲述了普莱斯如何成为了新建的弗吉尼亚州监狱的第一批囚犯之一,罪名是杀死了另一个企图强奸他的黑奴情妇的白人,“简直就好像她也是白人一样。”这一点为他赢得了不少黑人的钦佩。但他本质上是一个凶狠、暴力且性情复杂的人。当他的黑人妻子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去世之后,他把所有的黑人孩子带到另一个家庭,交给膝下无子的白人妻子“凯蒂小姐”抚养。弗农.约翰斯的母亲萨丽.普莱斯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就经受了这次家门变迁。多年后她告诉自己的家人,当年的家庭严格遵守了各种社会禁忌,即便在家门背后的私密环境里也不例外,尽管家庭现实截然相反。比方说她从来没有管普莱斯叫过父亲——因为仅仅在黑人儿童是孤儿且白人夫妇像传教士那样收养照料他们的情况下,黑白混杂的家庭才算得上体面。普莱斯于1900年去世的时候,萨丽带着年幼的儿子弗农与丈夫威利.约翰斯——一名遭受绞刑的黑奴的儿子——一起参加了葬礼。一家人坐在“分离但平等”的席位上,凯蒂小姐以及普莱斯的白人亲戚们则坐在他们对面,普莱斯的坟墓就隔在双方中间。
此后不久威利.约翰斯也去世了,一段时间之后萨丽就改嫁给了亡夫的弟弟。于是弗农.约翰斯就成了叔叔的继子。他的一位祖辈是个杀死了奴隶主的奴隶,另一位祖辈则是个为了保护奴隶不惜杀人的奴隶主。性、家庭、奴隶制与暴力在他身上纠结成了一团,只有在圣经里他才能找到关于这一切的坦诚讨论。
弗农.约翰斯出生于1892年,在爱德华普林斯县的法姆维尔附近长大。这里的位置如此偏远,以至于当地居民依然保留着早期苏格兰移民的独特语言习惯。他们的口音在外人听起来多少有些伊丽莎白时代的味道,与这里的落后环境相得益彰。这个县位于丰饶的农业黑土带的最北部边界,因此弗农.约翰斯始终坚持认为农业是独立和繁荣的根本。即便二十世纪市场经济早已经致使他的家乡地区沦落成了类似附近威廉斯堡那样的鬼城,他也依旧不改初衷。
约翰斯长着一张四方大脸,鼻孔外翻,胸膛隆起,双手硕大——他曾经开玩笑说自己的双手就像弗吉尼亚火腿切片一样大。他的造型就像农夫一样,本质上他也确实是个农夫,只不过他总是带着一副卷气十足的牛角框眼镜。他的视力很差,以至于少年时曾经发誓只肯将小字印刷的圣经阅读一遍。通常他更喜欢听别人大声朗读圣经。很快他就彰显出了过耳不忘的惊人天赋,只要听别人念诵一两遍就能将大段经文倒背如流。在语法学校里,有一次老师写了满满一黑板的本周家庭作业,然后约翰斯不慎将黑板擦了个一干二净。遭受了老师的斥责之后,约翰斯凭着记忆把黑板上的内容一字不差地重写了出来。很快他又创出了更为实际的壮举,记住了长篇圣经段落,包括整本罗马。他的父亲威利在周日的时候经常离开农场充当“马背布道人”,借此赚取外快。儿子的天赋自然令他非常高兴。
像大多数黑人父母一样,萨丽.约翰斯和她的丈夫将微薄的教育经费投资在了大女儿身上,弗农则呆在农场里帮工。不过自学过程似乎并未磨灭他的天赋,反而使其越发发展壮大起来。他会在扶犁的时候背诵诗歌,还会四处讨要图并在晚上阅读。凭借着天赋与机智,他旁听了好几家学校的课程,包括位于林奇堡的弗吉尼亚神学院。因为不听话被赶出来之后,他逃离家乡来到了俄亥俄州的奥柏林学院,强行闯进院长办公室并宣布自己随时可以开始上课。当时正是一战期间,奥柏林学院是一座著名的自由主义白人学院,院长本人也是一名学识渊博之人。尽管如此,面对这名粗鲁的黑人青年,院长依然没有居高临下地直接下逐客令,而是尽可能礼貌地告诉约翰斯,奥柏林学院之前已经拒绝了他的就读申请,因为他的学分完全无效。。
“您的信我收到了,菲斯克院长,”约翰斯不卑不亢地答道。“我只是想当面问问您,您更想要有学分的学生还是有脑子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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