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1/2)
何姗喜欢沈遥光的手。
这并不是什么不能说的秘密,早些年, 她还是个死皮赖脸的女汉子时, 就曾经在学皮影时色胆包天的摸过他的手:
“小师叔啊,你都不晓得,我那天在红木门上看上这双手, 我还以为是个女人的。”
这人坐在红木桌上的惊艳一瞥, 是旧岁月里唯一光鲜亮丽的明艳色彩。
那时, 沈遥光会把自己的手从她的手里挣脱出来, 敛着眉骂她:
“男女授受不亲,你倒是挺厚颜无耻的。”
不记得是从哪一次开始,他开始十分在意自己和小山河的接触,被女孩子纤细手指摸过的地方,发着滚烫的温热触感,缩回手之后,他轻轻摸了摸自己的手背,那种残存在内心深处的触感, 一次比一次明显。
何姗想, 那时候到底是哪里来的勇气,会因为他们之间如此亲密的关系, 不逃避自己和他的亲密接触:弯腰替他卷裤腿,洗了脚也会抢着上前帮忙倒水,自己能留在沈家,是因为沈遥光需要一个小丫头的照顾。
想到这些,何姗把自己的手抽了出来, 放在裤腿上擦擦,小声提醒了一句:
“沈遥光,我现在可不是曾经那个只属于你的小保姆,男女授受不亲。”
能入得了何姗眼的第二双手,到底有多好看?
沈遥光理了理自己的西装,身子坐直时说了一句:
“我从不认为你是我家的小保姆。”
那个喜欢当着何姗面嘲笑她是个小保姆的男生,如今见到他还会刻意绕远了走,连何姗的名字也不敢提。说起来,那是沈遥光揍过的第二个男生,就在何姗离开沈宅的那个月,沈遥光在病床上躺了半个多月,那日踱到门口,看到那男生探出了半颗脑袋往里面瞅,他走过去问了一句:
“找谁?”
男生调皮捣蛋,嘻嘻一笑:
“我听说你家小保姆辞职了……”
话音未落,在那句小保姆念出来时,男生脸上便是沈遥光落过去的一个拳头。
男生始料未及,念在沈家在向华县的地位,只能委屈巴巴的顶着被打肿的半边脸看着沈遥光,少顷,他揪住了他的衣领,抵在墙角威胁道:
“小保姆这个词,说一次打一次!”
沈遥光暗自觉得好笑,早些年自己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今天才晓得要维护她?
如果早些年表现出自己的关心,她念及旧情,也不一定不会和周沉星离开吧。
他原本不是贪心的人,却在遇到她之后变得贪得无厌。
如果不是那个喜欢的人,谁会想要借着关心的名义,博得她的好感和回报。
想要更多更多的表现机会,想要做很多很多关心她的举动。只有对这个人倾其了所有,才不会在将来某天,有人提起那个某某某时在心里愧疚,如果当初……那一定不会……。
这是留在心里怎么也无法磨灭的遗憾。
虽然迟到了,这场音乐会还是让何姗静下心来听到了结束,等到从会场里出来,她才发现外面在下雨,何姗寻遍了会场也没见到原本比何姗早先一步出发的化妆团姐妹们,她还是搭乘沈遥光的顺风车回去,段景文看两个人没有话聊,倒是拉着何姗聊了不少家常,说道:
“其实啊,我们沈老师的钢琴谈的也很棒。”
“我知道。”何姗对沈遥光了解并不比段景文少,说起了以前的一些往事:
“以前我在院里时,什么乐器给他都会弹。”
这是家族传下来的本领,作为皮影戏里的前声,势必要对这些乐
器精通,但段景文看她显然误会了意思,又说道:
“沈老师可不是仅仅会弹,是考过级的那种,专业的。”
面对经纪人接二连三对自己吹彩虹屁,沈遥光显然见怪不怪,说道:
“何姗都听过的,你就别抬举我了。”
何姗却十分感兴趣:
“我还真没听过你弹钢琴,电子钢琴也没听过。”
沈宅有的乐器沈遥光都会弹,月琴尤其弹得好,他们演出的第一个剧目大闹天空,就是由沈遥光担当前声,她在他的声音里舞着签,举着孙悟空在云海里腾飞,终于过了一把上台的影。
自然,也是那时候知晓的,原来沈遥光的手并不仅仅只是会雕刻皮影。
沈遥光抬起一只手靠在车窗上,听何姗那么说,索性让段景文改了行车路线:
“那我带你去听听。”
何姗看外面还下着雨,赶紧和段景文说道:
“我还要备课明天的化妆教程,回去吧,改天再去听。”
他本是想带何姗去自己的私宅,那里就有一间标准的琴房,但看何姗的反应显然还是自己太过急切,他收了口,同何姗说道:
“改天我提前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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