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2)
夕阳燃尽最后一丝光亮,暮色逐渐四合,城市的夜开始被灯火点亮,空荡了一天的房子陆续迎接主人的归来,它们被点起光来,被声音填满,被饭菜的香气萦绕,一切都变得温馨起来。
然而在这个城市的西边,很多人的一天才真正开始,他们换上精心搭配过的衣服,画出最精致的妆容,昼伏夜出的生活习惯导致的苍白颓丧也被完美地隐藏在昂贵细腻的粉底下。他们光鲜又诱人,就像夜猎的动物,寻找,等待,我的夜晚将属于谁。
城西的这一角是这个城市的夜场,长在这个城市的孩子从小就被告诫不要去西边,都说那里不是什么正经地方。但夜场的魅力就在于,就算大多数人嗤之以鼻唯恐避之不及,却依旧拦不住大把向往的人络绎不绝。光鲜、刺激、金钱、美人,纸醉金迷挥金如土的场面在这里每天上演,这里蛰伏着人们最底层的欲望,放纵着人们最深处的贪婪,夜就像一个诱人的开关,来释放人类所有极致的隐秘欢愉。
燕予就是这个夜场中的一个,夜晚的他足够妖媚,又足够乖顺,矛盾的气质完美地融合在他那张很难让人忽略的脸上。晚上近11点,他走进城西最知名的一家酒吧——夜暮,这里不是城西最奢华昂贵的一家,也不是服务最周到或是DJ最大牌的一家,它之所以成了最知名的酒吧,是因为这是一家gay bar,还是b城gay们约定俗成的最好夜猎处。
燕予走进夜暮,熟练地找到了吧台左手边第三个位子,这是属于他的地方,并不特别显眼,却能看到每一个走进酒吧的客人。调酒师见他来,马上取走了桌子上的预约桌牌,又熟练地在他的面前放了一杯金汤力。燕予向他点头示意后,就侧着身子望向场子中间,夜场里灯光昏暗,只在偶尔的追光束下才露出一张张的脸。长期的夜场生活练就了一双精准的眼睛,燕予不动声色地看过去,耐心地寻找今晚属于自己的猎人,会是哪一个呢,让我来成为你今夜的可口猎物。
是的,夜暮是他工作场,燕予在这里是有一些脸熟的,脸蛋足够好看,又有一些小媚色,软得下来身子,也会恰到好处地使些小性子,有的是人吃这一套。用燕予自己的话来说,他走的商业路线就是负责满足客户对初恋对象的床第幻想。这么诱人的噱头,当然不愁销路。
但今晚似乎不大顺利,在场子里来回望了好几遍都没找到合适的人,他也不免有些泄气。倒也不是真没人找上他,只是最近手头也还行,就也不是什么钱都想挣。比如说隔壁桌一直用眼神瞄自己下半身的猥琐大背头,一看就是床上手脚不干净,喜欢玩些其他的手段的那种人。或者刚刚进门的那位,外形倒是不错,怀里已经挂着一只猫儿似的妖艳男孩,还朝自己赤裸裸地看过来,意思再明白也不过,不过燕予确实不是很喜欢和人玩多人行,总让他想起之前的阴影。那时燕予刚来没多久,缺钱缺得紧,自然玩得也开,只想着对方出手大方,就答应了下来,起初还以为有多厉害呢,小二十分钟还没除去前戏时间呢,那人就结束了,整个虚得趴在床上死猪似的喘,留下燕予和另一位同行在床边上尴尬地大眼瞪小眼,最后赶紧拿了钱走人。
想起之前的阴影,实在有些晦气,燕予喝了口酒醒神,想总这么等下去也不是个事,就看了看表给自己设了个时限,15分钟内如果还没找到合适的人,今晚就早点收工回去洗洗睡了,刚好把昨天看了一半的电影给补完。
顾识今晚陪客户吃饭,却在饭桌上发现了对方那边有位多年不见的老同学,好嘛,商务应酬,饭桌上最讨厌的事就是遇着熟人,旧友新朋,甲方乙方,众人一起哄,顾识就知道今天的局怕是不能善终。果然,酒店饭桌上喝了还不算,对方又提议到城西夜场续摊,总归是有事低头求人,顾识也只得陪着。换做是几年前,顾识还是顾少的时候,他不想喝谁敢在桌面上起哄,如今顾少变成了顾总,没了年少无知的轻狂,怎么也得想着手底下几十号人的饭碗,场面上的酒不喝也得喝了。人在江湖飘,身不由己,不论是个多大的爷,见着甲方终归只能乖乖叫爸爸。今晚好一阵折腾,已经接近凌晨,终于千送万送地送走了客户。甲方爸爸轮番上阵,一晚上喝得顾识迷迷糊糊。
确实喝得多了,红的白的,中的洋的,一股脑倒进了胃里,直到送走了客户,顾识才松下一口气来,酒精也终于逐渐上了头。已是10月了,b城的气温一下子低了下来。顾识今天知道要喝酒,也就没开车过来,反正已经挺晚了,这时也不急着打车回家,想着走一阵,吹吹冷风散散酒气再回,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夜暮酒吧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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