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窘迫(1/2)
转眼三个月过去,凌皓晨待在这个破旧的小酒馆已经三个月了,那天被店老板买下后,就作为一名跑腿的待在他那里生存,穿着宽松破旧的衣服,头上戴着半旧的帆帽,加上的刘海掩饰,刻意遮住精致的脸庞。
因为他知道,一旦不小心露出自己的本来面貌,就会被这里的常客吃的骨头渣都不剩,这是他离开地底城以后,第一次踏入完全陌生的世界,每天小心翼翼度过中学会的。
他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还在贫民区范围内,只不过离地底城有点远,虽然可以借助SD腕带回去,可他并不打算这么做,他已经做好了忘记一切的觉悟,就在他以为要对过去说拜拜时,老天又给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因为他察觉到自己的腹部正在慢慢隆起,虽然很羞耻,但这是真的。
半夜,凌皓晨站在镜子前,借着镜中打量着自己纤细的四肢,可唯独那个地方看起来越来越胖,所以白天他会穿上很宽松的长旧外套把腹部罩住,这样外人就什么也看不出来。
跟往常一样,到了下午快要天黑之际,就会有客人陆续上门点酒喝,虽然这个小酒馆有点小,还破旧,但丝毫不影响他的人气,毕竟他可是方圆百里唯一的一家小酒馆,一些手头上宽松的人,就会想要过来喝上几杯,然后带上一个陪酒女郎,聊天喝酒,很稀松平常的事情。
也就因为只此一家的缘故,导致来店里来闹事的人不计其数,渐渐这个小酒馆出入的都是周围有名的恶霸,汹酒闹事,欺辱妇女的事情经常发生。不光是女人,就算是稍微长的有点清秀的男人也不会放过,所以凌皓晨每天工作前都会在自己脸上抹几把烟灰,掩饰洁白细腻的肌肤。
这天傍晚,凌皓晨照例端着调好的酒送给客人,对方是个满脸络腮胡的彪形大汉,本以为把酒送到对方桌子上就罢了,却不曾想对方迟迟不肯松开,他极力抽回自己的手,冷漠道:“老板找我有事,先忙去了。”
彪形大汉用极其裸露的目光,在他身上不停来回扫视着,一边端着酒杯,一边露出满口黄牙,嘿嘿淫笑道:“明明是个男人,偏偏生着一双比女人还好看的手,怎么叫人不心动。”
凌皓晨无视那下流的目光和充满暗示意味的话语,转身快步向吧台走去,如果不是因为不想惹事,他早就让这混蛋血溅当场。
旁边跟他一起的小弟们也跟着起哄:“既然看对眼了就下手呗,虽然身板小了些,凑合着玩玩还是可以的。”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把彪形大汉说的心痒难耐,恨不得此时就下手,双眼色眯眯地盯着凌皓晨忙碌的背影,连杯中的酒水撒了一身也不知道。
好不容易捱到半夜两点,小酒馆打洋,准备一番好好下手,大汉急不可耐地闯进酒馆里面,只见破旧脏乱的房间内,什么也没有,更别提凌皓晨人去哪儿了。
突然背后升起一股寒气,他慢慢回头,发现是凌皓晨站在后面,没想到要找的人主动送上门来,心里别提多美了,对他咧着一口黄牙嘿嘿淫笑道:“真调皮,还给我捉迷藏,快过来给本大爷乐乐。”
一整天凌皓晨都察觉有人用恶心的视线在盯着他看,所以猜想对方今晚肯定会趁他打烊的时候动手,果不其然他猜对了,不是他聪明,是对方太蠢,每次作案地点和作案时间一模一样,想玩点花招都不行。
他冷眼盯着大汉道:“出去,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大汉被他冷冽的气势吓得怔住了,随即壮了壮胆子,喝道:“一个小杂种也敢在你爷爷面前喝三到四,看我不扒了你的皮。”
凌皓晨不理会他,转身往外走,大汉看他的反应,内心一阵窃喜,以为是要跟自己出去做些高兴的事,尾随他一路后,来到其中一条小巷,当下再也按捺不住,三步做两步快速扑上去抱住他,嘴里嚷嚷道:“小心肝儿,真是想死我了。”说着双手在他身上快速乱摸。
臭烘烘的气息扑面而来,凌皓晨强忍住恶心干呕,一把推开他,从自己口袋中掏出匕首,彪形大汉瞬间身首异处,微弱的月光下,只见那人瞪着铜铃般的眼睛,整个要脱眶而出,僵硬的脸上带着不可置信的神情。
他蹲**就着大汉尸体把匕首上的血迹擦拭干净,然后转身离开,之所以会主动把他引出了,就是想让他死远一点,不然他才不会费这个心。
回到自己的小房间,其实就是一个不足十平方的地下室,地面仅铺着一张破旧的毛毯,对他来讲就是张床了,即使这里的条件跟地底城那边天差地别,也没有动过回去的念头,无论身在何处他都无所谓。
可现在他又重新面临了一个巨大的难题,就是肚子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变得越来越大,从各种反应来看都像极了人类分娩,可他是男人,怎么可能会像女人一样生孩子,简直就是天大的讽刺。
恍惚间想起威廉曾经对他说过话,他说他是一个惊喜,他自嘲的撇了撇嘴角,这哪里是惊喜,明明是惊吓,自己好不容易下定决心一个人独立生活下去,却没想到上天来了一记重重的回旋踢,踢得他头昏眼花。
他把手放在自己的肚皮上,轻声安慰:“能忍则忍,为了你,我也要忍。”
这话与其说是说给肚子里的孩子听的,倒不如说是在鼓励自己,只要能彻底恢复自由,受这点苦难又算得了什么。
接下来的日子远比他想象来得幸苦,工作时间一如既往的长,身体负担却越来越大,好在进入了冬天,随着衣物加厚,别人也看不出什么名堂来。
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那天晚上彪形大汉被陌生人杀死在村外的巷子之后,人们收敛了许多,不再敢随意对人动手动脚,虽然有人怀疑是小酒馆的跑腿干的,但是没有证据不敢随意定论,况且像他们这种人,别说死上一个,就是死上十个八个也不会有人过问,渐渐的不会有人傻到往枪口上撞。
凌皓晨站在屋檐下,看着外面最后一场大雪,陷入了沉思,天气马上就快转暖了,进入春天后自己就再也藏不住了,他倚在门边手无意识地放在肚皮上,却不小心惹来众人怀疑的目光。
“他怎么天天都把自己裹这么厚实,难道是在担心被风吹跑了吗?”
“看他四肢不胖为什么唯独肚子胖了那么多?”
“难道是得了什么怪病?”
诸如此类的窃窃私语,时不时在耳边轻响,凌皓晨依旧做着自己的事情,不理会他们。
终于有天,他的冷漠惹怒了对方,那些人把他团团包围起来,要求他把身上的宝贝交出来,不交就扒衣服。
凌皓晨冷眼看着他们,面无表情道:“我身上没有你们想要的好宝贝,识相的赶紧滚。”
“别想骗人!你看你口袋那么大!肚子看起来圆鼓鼓的!肯定藏了什么贵重东西!”其中一人怒声反驳道。
凌皓晨听着他的话,心跳漏了一拍,难道自己看起来完美的伪装,在他们眼中漏洞百出吗,一瞬间他的喉咙像是被一只大手狠狠扼住一般,喘不过气来。
不知是谁大吼一声:“看吧!还不承认!大家伙一起上!扒了他的衣服就能找到想要的东西了!”
说着那群人蜂拥而上,凌皓晨连反抗都来不及,众人七手八脚,不一会儿就把他外套给扯下来,他们抖了抖衣服,什么都没发现后,用力扔在雪地里面,接着扯第二件......第三件.......
直到所有的衣服都被扒光,众人这才看清真相,原来真不是藏着什么好宝贝,而是他天生带着怪病,所以挺着大肚子!
霎时众人视他如瘟疫般吓得一哄而散,凌皓晨默默从地上爬起来,把扔在地上的衣服一件件捡起来穿好。
此刻所受的屈辱远不及那些人给他的,所以算不了什么,他在心里安慰自己。
从那天后,整个贫民区都视他为瘟疫,大老远见到他就跑着躲开,不仅如此,就连小酒馆里面,也因为他的缘故难得清闲下来,店老板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头,他用自己浑浊的双眼看着窗外的雪,喃喃自语道:“这场雪过后就要暖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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