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风(1/2)
秦淇偷偷从云孤山溜出来,一口气御剑飞了一百多里。离云孤山好远好远,远到看不到云孤山尖萦绕的白云。低头看到脚下一个房屋紧密的小镇子便落下来。一边走一边看那里有显眼的酒楼,想那里必定有上好的佳酿,可以一解饥渴热气。秦淇已是接近仙师阶的修为,寒暑不侵。热气四周环绕,连风都热的,明晃晃的太阳让眼睛发花,让人心浮气躁。
云孤山的酒自然是上佳的,可是转过身就能见到笑意盈盈的仙僚,不忍拒绝人家的亲近的好意。本来想随便敷衍两句就行,可是人家对流仙派崇敬之情滔滔不绝于江水,聊起放来半句不离修为与恭维,酒也喝起来不畅快没滋味。秦淇又是个极不喜欢与不熟之人打交道,说起话来顾虑太多。对方不如自己的吧,生怕伤着人家自尊心,觉得自己清高孤傲。对方高过自己的前辈吧,又怕说话让对方觉得自己目中无人、目无尊长。总之怎么都是浑身不自在。所以干脆自己偷偷溜出来,远离仙门,找个地方痛痛快快地喝几坛才舒坦。
这个小镇依河而建,看来是个水路运输的码头,街边商铺林立十分热闹。只是到了午后,阳光炽烤,大街上都没什么人,大多都躲在树荫下小憩。秦淇终于看到一家酒楼还在开着大门,招揽顾客。门牌正在翻修,门前的竹架子横七竖八地架着。店里基本没有客人,很是安静,店小二都坐在门前的石阶阴影中上靠着大门闭着眼。几个调皮的小孩趁着父母午睡还在大街上跑来跑去,完全不顾烈日当头,嬉戏追逐,大汗淋漓,依然不亦乐乎。
小孩子对竹架很是感兴趣,在里面窜来窜去,嘻嘻哈哈。一会碰碰这,一会撞撞那,其中有两个大点的男孩子还在竹架上翻上翻下。那竹架才搭好,没有加固,有些轻微的晃动。大点的孩子觉察有些不对劲,赶紧跑了出来,只留下一两个较小的孩子还留在里面。跨不过只能爬在地上爬出来,爬得很慢。
那竹架晃晃悠悠,吱吱呀呀,有倒塌之势,小孩子浑然不知。秦淇赶紧三两步冲过去,那竹架已经开始往下垮塌,眼看就要压着那小孩。秦淇将孩子护在身后,挥开扇子。掉下来的竹竿碰到扇面立刻断为几截,噼里啪啦掉在地上,激起一阵烟尘。附近听到动静的人赶紧围观过来,夹杂着孩童的哭声和父母斥责声。
等到烟尘消散一些,秦淇才转身准备带小孩出去。转身却看见一个男子蹲地上紧紧地搂着刚才那两个孩子。弓着腰,低着头,身上全是竹竿拍打的痕迹。秦淇只顾着斩断头顶的竹竿,忘记了那两个孩子还很小,被吓呆住,没有想起来躲在他身后的自保能力。幸好这个人及时冲了进来护住他们。
“好了,把孩子带出去还给他们的父母吧。”秦淇用扇子拍了拍那人后背。
那人背着他站起来,应了声好,然后一手一个孩子一跃跳出竹架堆,安稳地落在前方。
两个孩子刚才被吓得失声,这会醒悟过来大声地哭来。那人从怀里掏出两块糖,好声安慰,孩子才止住哭,被爹娘絮絮叨叨地带走。
此人倒是细心。秦淇暗自叹道,纵身一飞跃出竹堆,想与他打个招呼。
看身形也不过是个身量未足的少年,倒有几分侠义。不如请他一起喝一杯。
少年一身黑衣,也不知道这么热的天穿起来热不热。头发用一根白色的发带系在脑后。发丝黑亮,发带洁白,黑白分明。长长头发已到腰下,在阳光在十分光亮。
那少年转过身来,朝他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烂若星月。
秦淇忽而觉得这么热的天突然被泼了一盆冰水,清凉入骨,浑身舒爽。连头顶的太阳也不那么惹人讨厌。
少年个头比他低一些,约莫十五六岁的样子,皮肤白皙。那种白绝对不是搽粉搽出来的,白得纯净无暇,好似冰雪里走出来的人儿,饱满的脸颊上这么热的天穿着深色衣衫居然没有一点汗珠子。剑眉圆目,那双眼睛仿佛是从黑夜里透出来的一点光,真的是纯粹又漂亮。鼻子嘴巴都比男子小了一点,柔和的五官略带一点儿女孩子的秀气,是宜男宜女面相。唯一让他引人注目的地方就是左耳上居然挂着一枚红色珠子的耳坠,有一圈微微的光泽。浑身上下就黑白,与这一点红,十分夺目。想来这少年不是本族人,异族男子耳朵上挂银环他也是见过的,不足为怪。
“少侠好身手。”秦淇称赞道,“不知怎么称呼啊?”
“英风,英雄的英,风雪的风。”他的声音也很好听,清透。
“英风少侠,这么热的天不如一起去里面渴一杯解渴?”
“仙师叫我英风就好,也可以叫我小风,家里人都这么叫我的。再说我并不是什么少侠,只是胡乱游历至此。刚好过到竹架倒塌,只觉得稚子可怜,若他伤了爹娘必定伤心。”
“你怎知我是仙师?”
“仙师挥扇如风,腰间的金铃琅琅作响。虽然英风不才,却也听说仙渡山流仙派四大主峰的嫡传弟子所配仙铃为金铃。仙师可是百首峰嫡传弟子秦淇?”
秦淇一下子来兴致,微微抬起眉头来。他出来自然不会穿法袍招摇过市,只系了金铃在身侧。他素来走路风度翩翩,四平八稳,金铃若不是因为刚才挥扇的动作过大万不可能作响的。可这个异族少年就凭铃声居然就能认出他来,有趣。
英风微微一笑,似乎看透了他的想法:“凌云峰小仙首沈孟泽听闻俊雅方正,百首峰的秦淇风雅无双,剩下一位倚月峰女弟子姜泠自然不是你了。沈孟沈的灵器是一柄有灵伞,若是他刚才必定举伞相护。你方才使的扇子扇风凌厉,力道却控制得当,并没有伤及周围,必是灵器。扇子是风雅之物,为读书人所钟爱,秦淇乃是当朝秦相之子,自幼饱读诗书,用扇做为灵器最好不过,身份相衬,相得益彰。我猜应该是风月扇,对吧,秦仙师?”
一路走来,英风最爱听酒桌上那些凡人议论仙门诸事。渐渐听得多了,就如数家珍。格外留意流仙拍派不为别的,就为它是天下仙门之首,屹立千年不倒的仙门。英风既对流仙派好奇,又对它充满深深的敬畏。他知道自己魔族,稍一不小心就会被发现。可他不知道千年之前他们是不分彼此的,魔族与人族实际上是一样的。
秦淇点点头:“在下仙渡山流仙派百首峰弟子秦淇。”
“哪个淇?”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