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10抱住大腿(2/2)
“你不用说了,我明白的。”
李丽红吸了吸鼻子,扭头看向余夏那间试衣间:“你们在一起多久了?”
叶秋雨算了算,要是算闺蜜情的话,应该有十几年了。
她假装在算数,数了几个手指头,才做出放弃的表情道:“一双手算不出来了,我们从出生就在一起了。”
“从小一起长大吗?”
“是啊,我们以前是邻居,现在是同/居。”
得知所谓的真相后,李丽红慢慢释然了,她羡慕道:“能找到志同道合的对象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
叶秋雨温柔地拉起她的手:“你要相信,上天是公平的,他会给你打开一道窗,等时候到了,你会发现,你比任何人都要幸运。”
说完,叶秋雨苦笑起来,她有什么资格安慰别人。
要比惨的话,离了婚的她,不是更惨吗?
她的话很假大空,可李丽红却听进去了,她望着叶秋雨,打趣道:“你对象正看着我们,她会不会误会?”
叶秋雨轻拍李丽红的肩膀:“不会,她知道我的心里只有她。”
李丽红神色暗淡,勉强笑道:“那我不打扰你们了,有事找我。”
“好的。”
送走了李丽红,叶秋雨走进试衣间,看着余夏那无辜的神情,嘟起嘴吧。
竟然被余夏摆了一道,难道离婚后,连智商也下架了?
等余夏从换衣间出来已经是半个小时后,她左手拿着五六件颜色各异的内衣,右手冲叶秋雨召唤。
叶秋雨没搭理她,低下头假装沉浸在网游的世界里,她没脸去见李丽红。
结好账后,余夏拧着精致的的纸盒走出门口和叶秋雨汇合,把左手上的袋子换到右手上,拿出手机,看了几眼。
“我们待会去‘迷雾’,老娘带你去见见世面!”
‘迷雾’听起来是个不正经的场合,那不过是世人对它的误解,‘迷雾’是一间唱吧。
据说老板是个看不出年纪的男人,长了一双迷惑人的桃花眼,行踪不定,性格难以捉摸。
‘迷雾’只招待熟客,一般人想要进去也行,但是得支付高于市场价格五倍的门票。
尽管如此,不少人还是冲着‘迷雾’的名字,支付大价钱去见识一番。
叶秋雨夺过余夏的包,站在一边翻找着,把整个包翻了个底朝天,里面除了几张卡和一堆化妆品,半张‘迷雾’的门票都没有。
“姐们最近没钱,门票钱你出?”
余夏抛给叶秋雨一个略带暧昧的眼神。
“我可能需要门票,你去可不需要门票。”
“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还记得你的老情人——高昊明同学吗?‘迷雾’是他开的,你只要给他打个电话,我们········”
余夏挤眉弄眼,眼里除了大部分的调侃之意还带着几分猥琐的味道。
叶秋雨瞪了她一眼,暗自觉得好笑,几百年没见过的初恋情人算哪门子的旧情人。
再说了,当初他们分手可不怎么愉快。
“夏夏,你现在特别像电视上演的老鸨,看我的眼神像看着一堆能被高价回收的黄金翔,搞搞清楚,姐们现在可是弃妇,高昊明能下得去嘴?”
余夏扫了一眼叶秋雨高耸的胸部下似乎要挤破衣服的深沟事业线,又看了一眼她那艳红的薄唇,小声嘀咕。
“妖精被休了还是妖精!”
“你说什么?”
“我说,你怎么把男人都看得那么肤浅,随便聊个男人,都想到床上的事情,思想真是龌蹉,内心真是肮脏?”
叶秋雨拧眉:“行行行,姐们肮脏,姐们是一朵沾满了黑色液体的白莲花行了吧?”
戳了戳余夏的后腰:“真打电话给他啊?”
余夏翻了个白眼:“废话,不打电话给他难道打给你前夫啊?”
“说实话吧,今天天时地利人和都有了,老娘正好来拉郎配!”
“等会你看我的眼色行事,该扑倒就要扑倒,简单直接上了高昊明,明白吗?”
叶秋雨捂着下巴,脸颊粉红:“太简单粗暴了,好害羞!”
“我可是打听过的,高昊明虽然混蛋了点,多情了一点,荤素不忌了一点,但是!但是他身体健康,没有被传染那A字开头的毛病,再来他长得英俊活儿好,上他一点都不吃亏。”
“我觉得不太好,我刚离婚就··············”
余夏打断她的话:“屁话,不离婚你能这样吗?”
她伸手掐住叶秋雨的左脸颊:“少装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 ,收起你期待的小眼神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