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小山村的悠然(1/2)
“但五代的后人似乎受过诅咒,代代单传,无论男女,永远只有一人,五代,七代还好,之后就彻底成了一脉相承,本来老三这一脉是支脉的,可后来有一代被直接传授了直系的全部传承,哪一任首领带着几个扈从遁入大荒再也没回来!”
“是的,所以主干的后人可能就在这荒山周围的大山之中!但这与我无关,主干一脉代代皆有人杰镇世,所镇守的底蕴不是区区一根木杖可以比的,那东西对于他们也许真的只是一根棍子!这也是我将信物交于他的原因,他与我有大因果!”
“呃!不是吧!白老三,难道不是因为和我一样看那小子顺眼才给的嘛,顺便给风老二一个面子?”
“不是,部族信物岂能乱送。”
“老大,你们呢?”
“结善缘!”棺中人开口。
“那是我的后辈啊!”这是风清秋的腔调。
“那孩子是被幽莹注视的人!”黑脸壮汉出声!
“和大哥一样!”戾疆开口解释,看着山獠的笑话。
姜山獠脸色有些难看了,合着就他是随便给的,他那牌子可是特地和儿子要的,亏大了!亏大了!!他还送了两个。
……
山下易天殇吃着中午留下的面条,奶奶给他做了一碗油泼面,然后看着他一边吃一边数落他,中午为什么不回来啊!这荒山野岭的多让她担心呢!
易天殇找了半天的借口都没找到,当年早用过了,只好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不是不在意,而是老鬼和山里的一些事情不好对老人坦白,爷爷吧!又不一定信这些。他也心大,对于易天殇去山里跑的事情从来不问,只是偶尔给他一些很有效的驱虫药,还有一些和云南白药似得金疮药,止血很有一手。
山中有一种很不起眼的草药,生有三个枝条,一条上长着七片叶子,偶尔开花,只有一朵,俗名七叶一枝花,是三七的一种,也叫田七,它的根干燥磨粉止血的疗效非常好,这东西和人参是一个科属的植物,只是没有人参吊命的能耐!它是云南白药的主要之一,不过云南白药的三七是文山一代的文三七,疗效比起这里的又好了几分。
至于驱虫的药粉,似乎是雄黄粉,这东西遇火会释放出刺鼻的烟雾,虫子都受不了,就不会留在周围。山林里的老人比起野兽更害怕那些小虫子,因为野兽顶多偷袭,多防范就好,可虫子却无处不在,说不定你走过的十片枯叶,九片下面就有九种不同的毒虫,小到皮肤瘙痒,刺痛,灼烧!大到中毒,麻痹,血液凝固,甚至死亡!蜘蛛蝎子蜈蚣,这些东西城市里都少不了,更不用说山林里。
易天殇曾见过一直通体乌黑的大蜈蚣,足有一尺多长,就是三十多厘米。密密麻麻的腿脚不知道活了多少年了。别说咬死个人,连十几头牛都干的掉!这种东西的毒性越老越吓人!
既然是雄黄,那肯定要有蛇,但易天殇在邙山却少见到,不知道都躲在哪儿,没有是不可能的!人类还没有把一种蛇虫杀绝的力量,又不是野兽,再怎么也有个数目,但是蚂蚁,全世界所有人平均分,每个都可以分到与自己一样重的蚂蚁,这些家伙太多了。
随便一个城市的蚂蚁就比人类的总数还多,土地之下,虫子才是真正的原住民。
回来的太迟,这顿油泼面就是易天殇的晚饭了,不喜欢喝白开水,易天殇就着面汤消食去了。
溜达到门口,易老爷子背着手回来了,看样子又把谁下赢了,村子里老人不少,爷爷总能找到一个棋友,至于种地,二老总共就只有一亩地,三分之二在村口,种些谷子,三分之一就在房子四周,这里种些豆子,那儿埋点儿土豆红薯,就在腊梅树后,一块不到五十平米的小田地里种满了各种菜蔬,黄瓜茄子,香菜小葱,气味古怪的西红柿植株,还有两行红白萝卜,土壤被弓起一行大包,长势可人,都可以收了,一排辣椒白菜,青翠欲滴;还有一颗花椒树,这是做饭少不了的东西,青色的发麻,黑色的提香,各有用处。
只要的小块土地小院子周围还有俩块,分别种着土豆和红薯,都是二老自己吃的,至于主食,暴君经常让人帮忙送来,大米面粉,至于馒头烧饼的,奶奶都会做!
晋地有一种食物使用土豆丝包裹面粉成团,婴儿拳头大小,盐都不用加,直接上锅蒸。蒸熟后,蘸着有名的地道老陈醋,味道极为别致,当然醋里有蒜末和盐香油之类的,喜欢的还可以家一点儿生抽,不是染色的老抽哦,那东西可不能加!
贼溜溜的看了一圈没人,偷偷在红萝卜的绿秧子里拔了一根,橘红彤彤的小萝卜只有不到两指粗,在水龙头上洗洗,易天殇直接像小兔子一样啃掉了。这种小萝卜最好吃,脆甜脆甜的,再大一些就不好吃了,还有淡淡的苦味。
至于为什么是小兔子,因为大兔子们都不怎么爱吃萝卜,其实兔子更喜欢吃青菜叶子,也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觉得兔子就喜欢吃萝卜,就和狼喜欢吃羊一样,其实真正的狼一般吃的都是鹿,毕竟神州只有西藏和蒙古的狼群才有羊吃,后者吃的还是牧人养的,运气不好还会把狼皮留下,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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