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通天浮屠 > 第四百一十五章回复快递

第四百一十五章回复快递(1/2)

目录

“小圣石,你过来一下,我该走了,也该完成最后一件事了。”估计一下时间,易天殇估摸着时间,现在应该都要下午了,得回去了,下午要是没意外的话,应该还要走一段,离开归德府。

“哦,大哥哥,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吗?”小圣石因为有了重无极的心灵寄托,似乎一下子恢复了开朗,或者说洗去了灵台上的尘埃。

灵台,是生命灵魂的一个说法,初生的灵魂是最纯净的,也是最珍贵的,很多邪恶的道法秘术都需要幼年生命体的灵魂甚至一切,正是因为这一份澄澈的灵台。

而生命的成长,会付出的代价之一,就是灵台蒙尘!

宝珠蒙尘可以擦拭上蜡,以细密的绒布打磨,灵台却是被日积月累所见到的事,所经历的苦乐悲欢所腐蚀,眼神变的或深邃,或睿智,或者阴狠,或者凶恶,然后开始所谓的成长,那些什么心魔,黑化,还有性情大变都是如此,但是曾经纯净的灵台那唯一的映照,清澈的像林间的小湖一般清澈的灵眸已不在。

他们的过去被自己所杀害。

但是圣灵族有这样的天赋,种族天赋,如果不是刻意的难以挽回的环境影响,以及自我堕落,圣灵的灵台时时勤扫潵,很少被邪念干扰。

“小家伙,你找找你初生之时感受过的圣皇碑灵韵,将你还记得住的那个符文写出来。”这是易天殇此行第二的目标。

圣碑烛影!

所有的圣灵与第一造物在初生之时都会被圣皇碑倒影,记下名字,圣皇碑是圣皇的战器,也是圣灵族的族谱,这一件造化天兵在出世之时,便逆转时空,将圣皇碑诞生之前那些即便已经陨落的圣灵族都写入了其中。

这力量会赋予圣灵族一个身份的象征,即被承认为圣灵族的一员。

同时能够随着实力的提升,可以源源不断的从中得到圣灵族的传承记忆,而圣碑烛影并非存在于魂海与血肉中,而是每一个圣灵族的回忆里,沟通的方式只有回忆这一种,而且是主动回忆。

即便是搜魂夺魄,转生夺舍都不可能窥探到,反而会被圣皇碑的力量击杀。

即便陨落,每一个圣灵死后都会被留下一点真灵,回到圣皇碑中,圣皇碑中孕育着一个世界,所有的圣灵能够在其中再度过一生,然后才会彻底消亡,或者轮回。

而圣皇碑唯一留下的,是那些真灵寄托其中的圣灵们,生前的力量。圣皇碑主人能够调动那些无主的力量,将它们变成战斗的方式。

这东西,与妖族的至宝招妖幡,神族的万神殿,人族的封神榜相似,但却更强大,古往今来,不知道多少盖世天骄,天地巨头受过圣皇的恩惠,将真灵寄托圣皇碑,死后将所有的力量留给圣皇碑坐为偿还。

而且圣皇碑上,有些一直都不死的家伙也是留名于上,祂们则是护道者!

圣碑烛影的事情即便是圣灵族也是知晓,却难以外传,易天殇的话让小圣石一阵害怕,不是因为他知道的太多,而是小圣石记得这件事似乎是禁忌,说出来似乎会招致……

小圣石马上老实了,祂看到一只黑色的阴影之爪把一个刚刚从虚空里飘出来的眼睛抓走了。

这是虚空假眼,能够将看到的东西传送到不知名的地方,却被黎明直接拿走了,这东西可是虚空之眼的仿制品,价值连城的东西。

看到没关系,小圣石觉得问题不大,找来一颗暗系灵石当成粉笔来用,跳回到地上,小短腿一蹲抱着小脑瓜开始一边回忆,一边画出来一个符文。

那是一个类似于真名的印记,只有小圣石能够画出来,别人如果是模仿,即便一模一样,没有得到主人的亲自指点,一些地方怎么也不会发现问题。

看似简单,实际上自有一套防伪标识。

这是什么呢?

是小圣石的身份钥匙,也是进入圣灵秘境的金钥匙。

圣灵秘境,荒岁天最大的特色,作为圣灵族数量最多的星天,荒岁天数之不尽的圣灵秘境与奈何天的天杀血海一样出名,都是各自的特色。

圣灵本身就好比一处行走的高级灵脉,何况是那些强大的圣灵。而圣灵秘境正是那些在岁月史书中留下过名字的千古风流!

祂们将一个个曾经留下过回忆的地方化作洞天福地,也就是圣灵秘境。

一路向东,易天殇将在魔都附近前往一处少见的圣灵秘境,那里需要进入的资格还有找到秘境的眼睛。

后者不是问题,却是最大的难点。

前者不是问题,却是易天殇最大的困扰,举个例子,万事万物,有百分之四十九点五的几率能进去,其余百分之五十点五进不去。

其中百分之四十九点五是绝对进不去的话,易天殇就是那百分之一的添头!

生命坐标——绝对中立!

善恶正邪说得简单,谁能绝对站住脚跟?宇宙中是依照生命坐标来划分的。一共只有九种!

九种阵营,九种生命坐标!

守序善良,守序中立,守序邪恶。

中立善良,绝对中立,中立邪恶。

混乱善良,混乱中立,混乱邪恶!

九种,九宫格排列,几乎包容了世间所有的一切生命与存在的位置划分。

九种格局每一种都有其存在的方式。

甚至种族都可以以此划分。精灵族守序善良,泰坦族中立善良,星灵族混乱善良!

圣灵族守序中立,天罚族绝对中立,机械族混乱中立!

深渊魔鬼守序邪恶,魔族混乱邪恶,冥族中立邪恶!

还有龙族占尽中立邪恶,混乱邪恶,还有绝对中立,分别对应巨龙孽龙,天龙三大分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