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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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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圣并没有喝多,虽然他喝的量很多,但对这种常年泡在酒精里的人来说,还不到上头的程度。

如果说醉酒反应是体内的守卫发出预警,那酒量越来越好则证明——情圣体内的守卫大概死得差不多了。

其实从他来到这个国家开始,他就很好奇,有那么多好酒的地方为什么不量产醉汉。

他的原产地没什么好酒,那些酒喝起来又苦又辣,还上头得厉害,每次喝醉第二天都不能干什么事,只能就着欲裂的脑袋在家休息一天。

但就这样,他们国家还是随处可见醉倒在街边的人。

酒是好东西啊,喝酒像吃饭睡觉一样必须。

他的童年在炮火纷飞的交战区度过,他仍然记得游击队到他们村落拉人时,就是给了这群小屁孩一人一碗酒。

队长说,喝,喝干净了,一滴也别给我剩。

他们便仰着脖子灌,酒精辛辣,呛得一些孩子口水鼻涕一起流。

队长说,这是你母亲种的粮食酿的酒,你岂能喝不下去。

说着便让人杵在那些孩子面前,不喝,扇一巴掌,喝不完,再扇一巴掌。

于是孩子就忍着剧烈的气味和口感,张开嘴继续灌。实在灌不进去的,游记队员便掐着他们的面颊,帮他灌。

情圣有天赋,他第一次喝酒就痛痛快快地干了个痛快。

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吐出来,他觉得这个味道很好,至少消除了大部分的饥饿感。饥饿实在是太痛苦了,那让人坐立不安,睡都睡不着觉。

所以要在饥饿和醉酒之间选择——这没什么好犹豫的。

喝完了酒,队长便给他们发了枪,一人一支,招呼他们跟上。

小屁孩们随着队长来到村口边,见着几个被绑着的战犯。其实当时情圣哪知道什么战犯,只知道他们被打得满脸是血,大概不是什么好东西。

大家议论纷纷,交头接耳。

队长大手一挥,说,毙了他们。

这时候孩子就不敢动了。

他们见过枪,有的还摸过,但见过摸过不代表用过。他们还是孩子,刚形成一个生命也就十一二年,现在就要让他们结果生命——不太好,不太习惯。

所以队长又给他们倒酒,队长说喝,喝到敢开枪为止。谁开枪谁就能走,不开枪,那今晚我陪你们耗着。

那是情圣记忆源头中第一次喝醉,当然喝醉的不止他一个。

他喝了三碗,只觉肚子胀得难受,眼前晃悠悠看不清东西。手里头沉甸甸的,一看,才想起自己还握着枪。

说不清是什么感觉,好像被麻醉了,又好像很亢奋。好像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可一切又模模糊糊,让他脑子一片混沌,什么都想不清楚。

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再喝了,他喝第三碗的时候挨了几个巴掌,掴得他头晕目眩,两耳嗡响。这巴掌让他难受也让他愤怒,更让他想结束这个活动。

他眯眼去锁定跪着的人,好半天才选中一个。他歪歪斜斜走上前,拿枪就对着那人扣动扳机。

扣动好几下才有一个游击队员走上来,帮他打开了枪的保险栓。

然后他便能揪着那人的头发,一枪了结了第一条生命。

他的右手被枪震得发麻,却一点害怕都感觉不到。只有烦躁,愤怒,和无法宣泄的在身体里沸腾的焦虑。

游击队员的骂声和孩子的哭声交织在一起,让他的脑子乱得似要炸开。

他本来想把枪交回去的,但走了两步,那股烦躁至极的心情又逼着他停下脚步。

于是他折返回来,帮着其他要不就哭、要不就咳嗽、要不就犹豫半天不知道选哪个下手的小伙伴,一个一个崩掉了剩余的四个人。

游击队员不会算数,他们有七个小孩,可犯人只有五个,游击队员都没学过数学吗。

他抬头去看游击队员,队长走来郑重地摁了摁他的肩膀。他以为队长又要给他酒了,但实际上不是,队长拿过他的枪,给他上满了子弹,又还给了他。

要说情圣是怎么走上这条路的,大概就是酒精误事吧。

酒精让他感受不到残忍和痛苦,感受不到悲伤和恐惧,感受不到对与错,黑或白——可没有酒精他就能看清楚吗?他不认为。

所以酒精是好东西,在你想不清楚时,它让你停止思考,仅仅行动就够了。

从那之后,情圣就成了童子兵。

这是他选择的,但也不是他选择的。

不过好就好在童子兵的待遇还不错,至少每一次清扫完一个街区或赢了一场游击战之后,队长都会给他们每人发一瓶酒。

一瓶酒下肚,前一秒所有的恐惧害怕和满目的血腥画面全被烧没了,只剩下火辣辣的畅快和用不完的胆量。

所以他童年的记忆里只有三样东西,酒精,可卡因,枪。

这三样宝贝填满了他的一切,轮番在生活中占据着他的身体和灵魂。

闲的时候就喝酒,作战的时候就上可卡因,而枪——到处都是枪和弹头,它们就像热带雨林中茂密的叶子,铺满了他的眼帘。

他从一个游击队进入另一个游击队,帮着你打我,然后帮我打你。打来打去他也没闹明白在打啥,但只要打了,他就能活下来。

不记得是十七岁还是十八岁了,反正他对生日也没概念,印象中那一天来了好多好多的卡车,他就被带上其中的一辆,之后远远地离开了这片雨林。

车上有人告诉他大概是要被送到国际援助组织保护起来,有些国家开始插手他们的动乱了,所以要先把儿童送走,才方便正规部队进来侵略和扫平。

但显然知情人也不知情,因为情圣压根没被送到什么福利机构,他去了另一个基地。

那是一个私人的基地,他们培养的便是如今在市场上热销的——斗兽。

谁知道自己叫斗兽啊,情圣回忆起来也觉得好笑。

他只知道那里环境很好,有空调,有干净的水,有充足的食物,还有酒,有可卡因。

他甚至在那里第一次见到了**,那玩意贵得要死,待了四年,他都没尝过。

他再没有面对枪林弹雨,但每一天规范化的训练却和枪林弹雨差不多。训练他们的是一群退伍的特种兵,到现在他都觉得自己的教官是不是有点心理变态,估计光棍打久了,人就得扭曲。

教官们每天把他们折磨得人不成人鬼不成鬼,和他一起进去的小队二十一人,熬过四年的只有十二人。这他妈死了一半啊,还不如把他们丢回林子里。

不过在这里,他也第一次正规地接触了文化知识。

他开始正正经经地像个孩子一样学习语言,学习文字,学习除了数人头之外的基本计算方法,还学了一些最基础的计算机和无线电知识。

他听说过正常国家里的学龄孩子有假期,那些假期他们会随同父母一起旅游,度假,做一些上学时不能做的事,彻底地放松一下。

他们也一样,只不过给他们的假期不是用来放松的,而是用来放纵的。

每到这个时候,卡车运来的就是不枪和训练的设备,是无数的女人。

情圣敢说自己的油嘴滑舌不是天生的,他原来也很内向,但那些女人把他调教得很好,她们的温柔乡温暖的绝对不单纯是身体。

除却这一些福利外,这里还有最重要的一件让他不忍离去的东西,那就是一口好酒。

当他喝到如今所处的这个国家的酒时,他就知道——只要有一天他能从这个基地离开,那无论如何,都要到这种酒的原产地去看一看,他要把后半辈子都耗在这琼浆里,他不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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