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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的第二件对不起智商的事,就在这一天之后没多久。

方以桐在那一个拥抱里感受到了什么,我当时并不知道,我只是隐隐感受到自己不太对。

那时候我一不知道自己是个gay,二不知道自己喜欢方以桐,我以为自己只是有点缺爱,于是我找了个女朋友。

大错特错的决定。

更愚蠢的是,我还在方以桐比赛完那一天,把女朋友介绍给他认识。

比赛在方以桐得知母亲患病的一礼拜后,他那天正常发挥,拿了不错的名次。得到奖状的时候,他露出了一周以来难得的快乐表情。我站在看台上,他抬头找我,挥舞着奖状冲我笑。我听到旁边有女生在小声尖叫:“啊你看!方以桐好帅啊!”

我心中不知为何略过一丝得意和不悦。

现在想想,那时候真是蠢得可以。

方以桐参赛证都来不及摘,就跑上来找我。

我一边与他击掌,一边说出了极其之蠢的一句话:“好小子!咱们今天双喜临门啊我跟你说,你师父我脱单啦!”

方以桐的脸僵了一下。

我每每回想起来,都想抽那时候的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方以桐那时成绩也好了起来,虽说脾气没怎么改,但是既没人去找他的茬,他也就没什么火气要撒。

他就那样板着俊脸度过每一天,成绩以稳定的态势提升。我那时候已经大三了,正在琢磨出国的事情,也没多顾及上他,问过他在经济上没有困难以后,心放了一半,就有些忽视这个孩子。

说到底,那时候我也还只是个大孩子,没那么懂得如何去关爱一个人。

这一点同样体现在我新交的女朋友身上。

说起来,喜欢这个东西是真的奇妙。如果你真的特别喜欢一个人,对他好、爱他,甜言蜜语温柔细心,不用准备、不用练习,都会自然而然地做出来。可如果你不喜欢一个人,再用心,也显得拙劣。

我一开始还努力用些心,到后来,忙得连这份努力也没法给,就越发显得拙劣。

好脾气的女孩子一忍再忍,终于是生气了。

“林迢,你到底知不知道我们是在谈恋爱?”

那个傍晚,在学校小花园的旁边,女孩问我,到底喜不喜欢她。

“你知道什么是喜欢吗?你真的喜欢我吗?你有没有喜欢过人?”女孩子哭得花了。我到底是心软,赶紧搂住我的女朋友,“别哭了别哭了,我怎么可能不喜欢你?我当然喜欢你啊,要不然我跟你在一起干嘛?我就是……我就是不太会表达。”

女孩子在我怀里哭得凄凄惨惨,柔软而温热的胸脯贴着我的身体,我却一点冲动也没有,反而恍惚想起,方以桐把脸埋在我怀里时,我感受到的热度。

不一样。少年的体温和气味,大大不同于温软芬芳的女孩子。

我正走着神,女孩却忽然在我怀里抬起头,眨着水灵灵的眼睛,问我:“你真的喜欢我?那你和我上床吧。”

说到底我是个外貌协会,随便找个女朋友也是很好看的,只是不大聪明。至于这个“跨越了身体障碍感情就会更进一步”的馊主意究竟是她自己想的还是别人给她想的,至今还是个迷。

我大概也实在是在跟谈恋爱有关的问题上都蠢得可以,居然就答应了。

于是就发生了非常、非常、非常尴尬的一幕。

在学校门外的小宾馆里,女孩大概是早有预谋要把我搞定,好叫我负责,连内衣都穿得清纯又妩媚。我们纠缠在宾馆的床上,女孩子极尽所能地挑逗我。

一个小时以后,她穿上衣服哭着跑了。

我也很尴尬啊。

回想起来,她居然还努力了一小时,实在是非常有毅力。如果三分钟不能把方以桐挑逗得硬起来,我肯定会马上甩了他。

当时我当然还没想到这些。我赤着身子坐在宾馆的床上,迷茫又懊恼。

温香软玉啊!我怎么就!

我正在懊恼,忽然手机响了起来。

方以桐。

回忆起来这个画面有点搞笑。我一丝不挂地坐在本来打算和女朋友做爱的床上,通过电话给方以桐解答一个有关编程的小问题。

挂断他的电话以后,我恍惚想到已经有些日子没见他。我突然想打个电话回去,问问他最近怎么样,他妈妈有没有好一点,他们的关系有没有缓和,他的课业有没有压力,有没有女孩子和他表白?毕竟比赛那天我可是看到了一大票迷妹。

就这样想着,我的手迟迟未动,思维却飘到了他哭的那一天。

少年落泪的漂亮模样浮现在我眼前。他身上清新的气味也似乎缠绕在我的鼻尖。我想起有一次,他打完篮球来上课,撩起衣服擦汗,露出了少年窄窄的腰和紧实的肌肉……

然后我发现自己硬了。

我绝望地捂住眼睛,躺倒在被子里开始打手枪。

心道,完蛋。

事实证明确实是完蛋。

我的女朋友变成了我的前女友,她的厚道之处在于,没把我不行这件事到处乱说,也没有往别的方向想。她只是红着眼睛说:“林迢,你不喜欢我,这不怪你。可是你记住了,下次你要是不喜欢一个人,别随随便便在一起!”说罢,掀了我一脸的饭菜,扬长而去。

好在是在离学校有一段路的馆子里,没什么熟人。

我俩的事在学校里,也就不过是个“和平分手”的结局。

这时候我终于清楚地意识到我是喜欢方以桐的。

可是他才十七岁。

我觉得自己这样很背德。

尤其是我还知道他妈妈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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