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2/2)
“我一开始根本没有想过要去美国。”李耸了耸肩,从饭桌上的烟盒里拿出根烟来,在桌面上撞了撞,叼到嘴里,马克西姆拿起桌面上的打火机凑近了些,打着了火,李吸了一口,才把烟拿开,深深吐了一口气,马克西姆又将打火机扔回了桌面。他们这样做时十分默契,像是只属于他们之间的某种下意识的习惯,我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他们像是同一个人的分身,但是脑袋里想着一样的事情。就像是一个人吃饭的时候,他会抬起右手去拿他的勺子,而马克西姆就是他的右手。
“我去了香港,游泳去的,那时还是挺近的,我认识人,带我去海边,如果身体好,游泳游两天就能上岸,当时香港会直接发身份证,只要去警察局领就可以了。我想想,你们现在可能管那地方叫深圳湾是不是?”李又抽了一口,他讲起这事的口吻像是连他自己都很怀疑那是不是真的。“抓人的还好,没什么人被打死的,当时去的不止我一个人,但是嘛,鲨鱼比较可怕,有些人撑不住就会淹死,反正,能上岸的没几个人,好像就我……”他眯着眼睛努力想着,念叨:“还有谁来着……我不记得了。反正我就成了香港人。”
“但是你为什么也没有留在香港呢?”
他没有马上回答我,我猜他要花点时间想想,那是他十八岁的事情了,如今他已经六十八岁,当一个人要去追忆半个世纪之前的人生,我很难责怪他的表述断断续续、模糊不清,刻骨铭心的东西他大约不愿全部暴露,而不太重要的东西早就被时光冲刷得分毫不剩,他不仅要追忆,还要小心翼翼地取舍。
他坐着听了一会儿粤剧,把烟抽没了大半,偶尔会计和他低声说了句话,汇报一下昨天一天的收益情况,叔公很富裕,产业很多,我先前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只是晓得这样一个形容,后来有一回我坐了很久,于是没错过报账,才听明白了,西海岸的唐人街差不多都是叔公收的租,那似乎还是一个比较狭义的说法,与其说叔公收的是街市的账,倒不如说那附近地区整块地皮上的商场、酒店、住宅和学校甚至丧葬公司都有叔公的份更为准确,而我平日里常见的那个坐在叔公旁边的会计打理的完全是另一个账面,我刚刚所说的产业,他们管那叫明账,不怕叫人查的东西,自有能拿得出手的正规会计所负责,而叔公自己的会计,管的是暗账,而那就是我不甚了解的部分了,我也不愿意去了解,了解那其中的详细条目和产业我认为只会让我觉得害怕。
“囡囡。”他很亲昵地用广东话叫我,从椅背上朝我俯过身,手臂搁在桌面上,摆出了一副十分认真的模样,才用英文讲:“像我这样活了这么大岁数,如果我跟你说我自认完美无瑕、问心无愧,你肯定不信,对不对?”
我握紧了手里的茶杯,点点头。
他吹出口烟来,很像一声长长的叹息。
“我这个人,活得这一辈子,很自大,或者说,我总是想要那些本不应该属于我的东西。我到了香港之后,你知道,当时我才十八岁,我满怀希望,我很难不满怀希望。香港在当时是个很了不起的城市,或许现在看,大概也就那样吧,但是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我从来没有见过有一个城市居然能像田里的新麦一样,那么密集又井然有序,那么蓬勃,那么先进,每个人仿佛都带着一股新鲜的力气和生命在穿行和忙碌,你很少会在这些人身上看到狂热或者哀伤,这跟大陆太不一样了,那时香港有很多工厂,夜总会,街市,稍微有点钱的女人都打扮得花枝招展,你走在其中,仿佛能用肉眼看着这个城市疯狂地生长。在当时的大陆,在任何一个地方,你都不能找到一个像香港这样的城市,尽管纸醉金迷,腐败盛行,然而它仍然有那么饱满的生命力,大步向前。”
李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仍然会升腾起跳跃的光,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语调上扬,他第一次和那座城市见面的时候所带给他的震撼和希冀过了半个世纪,依然能让他感到激动,尽管我已经不能真正理解李的感受,我也曾去过香港,恰好在不久之前,然而它已经让我觉得不过是个陈旧而冥顽不灵的旧城,那些庸俗的繁华的霓虹和高楼只衬得它像个仍在吹嘘当年之勇的老人。但是对李来说,至少对当时的李来说,那座城市好年轻,好狂野,他发展的速度和规模正如一个年轻人用不完的力量,正如当时的李,也是这样一个年轻人。
“我没有什么学历,而且因为当时大陆的学校里我们学的是俄语,不像你们,我不会说英语,于是我没能找到什么体面的工作。我在工厂做过一会儿工,是给汽车生产排气管和一些制动零件,那会儿还没有劳工法,每天要上十六个小时的班,而且还时常加班,总之早上七点钟上工,然而凌晨两三点下班是很经常的事情。一开始我觉得总比搞批斗开会有意义,而且我也很年轻,扛得住。我总觉得年轻人辛苦些是无所谓的,能熬出头就好了。可是工资实在是太少了,我那会儿和十一个工友一起住笼屋,每天吃的也是街边的快餐,一个月都省不出几块钱来。反而是那些地痞流氓,当个陀地,一天至少能收一百来块,整天花天酒地,日日找女人。”
“于是您就来美国了?”
“没有,没那么着急。”李摇摇手。“过不了多久我就坐不住了,就辞了工作,我也想去做陀地,那时候香港警察还有很多外国人,特别看不起香港人,而那些香港人呢,比外国人更加看不起香港人。雷诺你知道吧,就是那个贪了五亿的探长,基本上两千年之前的香港警察也不过是另一种黑社会而已,反正没一个是好人。所以我去做陀地了,我也不觉得自己是坏人,整天就是挨家挨户要钱,要不到就砸东西,要到了就交一部分给做头的,剩下的拿去玩女人,晚上就睡在楼凤床上,那阵子日子比打工好很多,我还给那些个女人买酒买礼物。不过现在想起来,那些做生意的实在很可怜,先是要给警察一份,还要给陀地的一份,没剩多少了还要交铺租房租,我现在当收租公了总算知道了哈哈哈……”
叔公爽朗地发笑,他经常这样自嘲,说自己不过是个收租公,也常把我逗笑,他看我笑了他就更开心了。
“那会儿香港还有很多很厉害的电影公司,还有那些像夏梦啊林黛啊李丽华啊那些大明星,那些都是归大佬管的,你懂吧,那会儿的电影公司……其实基本上香港里头能跟娱乐沾点边的,拍电影、电视还是唱歌,就算是夜总会的,站街的,总之都是黑大佬的东西,那些大佬也是很豪气的,开奔驰牌的汽车,哪个女明星都认识,穿英国西装,连外国人都给面子的。现在想想,其实也不算什么的……也不算多有钱,可是那个时候已经是很体面很气派了,那些大佬在过时过节的时候会包下一整个酒楼,你知道吧,那时候的香港酒楼可比现在大多了,现在的香港酒楼,都是小家子的东西,拿不出手的。那会儿啊,有些香港酒楼,大龙凤,能有五六层楼,光厨房里头都能有两百来个人,大佬一包就是包三四百桌,请我们这些马仔吃饭,每个人还封个大利是,里面至少都有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你想想……”
我没有打断他,但我看的出来这些做派对叔公的影响,因为在如今,叔公也是这样对待为他工作的人,无论是他明面上的两间上市公司的员工,还是底下为他做其他见不得人的事情的人,每逢过年和中秋,叔公就摆宴会,人多得好几间茶楼都摆不过来,有些桌子都要摆到人行道上去。叔公觉得这是办事搞组织最基本要做的事情,像是某种礼貌。
“我那会儿,可想当那样的大佬了,跟那样的大老板比,做一个收保护费的小流氓根本什么都算不了。我好想当那样的人,我觉得我肯定能当那样的人,因为我值得那样的生活。”他喝了口茶,润了润口,说:“我当初有多不甘心当个只懂背语录的学生,我就有多不甘心当个血汗工厂的工人,我也就有多不甘心当一个小陀地,现在想起来,我好像是个永远都不能满足的人,我也说不出来这是好是坏。”
我也说不出来,正如我在上面所说过,我太年轻,我在记录叔公给我说过的故事的整个过程里,我时常有这种感觉,我如此年轻,以至于,我听他的故事,我甚至说不出来一个准确的评价或者想法。
“我是一直想出头,想赚大钱,可是我没有那个机会,一直都是做陀地,我可不想一直到四十多岁,就跟那些无所事事的老流氓一个德行。我那时候特别浮躁。”李眨眨眼,耸了一下肩膀,说:“后来有人说,去美国能赚大钱,说,美国到处是钱啊,随随便便就能赚几十万的,只要去了就有的。我那时候心一横就去了,我想出头啊,我也想让女明星都认识我呀。说走就走,随随便便带了点东西就去坐船了,我连我一个做楼凤的姘头也没给说。最近几年我联系上了她女儿,我给她女儿寄了点钱。上了船才知道是猪仔船,那帮人专门卖猪仔赚钱的,去了美国打黑工,比在香港打工更难过,我那会儿非常后悔,不过不来也来了,我就是这样到美国的。”
叔公说到这里,他像是本还打算往下说,可是给他做事的人都来了,要说事报账的,就没往下说。我也不方便呆着,叔公就让杰米和威廉带我出去逛,玩够了就送我回学校去,他们就带我出去吃饭去了。
而我和他的两位情人分别之后,我回到了我的学生宿舍,整理了上述这个阶段的自述,我的室友还没有回来,我放心地把录音放了一遍,叔公是个十足会交际会讲话的人,他虽然老了,声音听起来有些沧桑,但也很平稳,充满一股莫名的我说不出来的踏实的力量。这或许是他的身份使然,他是个让你在聆听的过程中就很难控制自己不去相信他的人。叔公在讲述的过程中总是反复地说,他总是认为现状不符合他天生的能力,永远都那样贪心不足,他听起来仿佛还是认为这是他人生中的一种致命的缺点,某种程度上,这确实是,他毫不掩饰自己的贪婪,不仅出于一种对天赋的盲目自大,也来自一种站在中国人看来十分狂妄和不健康的野心,好吧,这可能算是叔公美国人性格的一面。
后来我听完了叔公其他的故事,我才知道,这种狂妄,这种贪婪,贯穿了他整个人生,贯穿了他毁灭的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以及每一个旧的自我,贯穿了他在毁灭之后所建立的新的东西,这种始终不愿停息的躁动,让他的人生以及感情长期处于一种战乱般的动荡里,成为他的人生不停向前的、唯一的、熊熊燃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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