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1/2)
何念不觉着这是个问题,不想就是不想,能有什么为什么。职业千万种,为什么要当明星。非要说理由的话……人一多,尤其是在在陌生人面前,她很容易紧张害羞,要是天天像动物园里的猴子一样被围观,还不如杀了她!
于是,她道:“怯场,也没才艺。”
骆雨歇倒着走,不小心被石头绊了一下,差点摔倒。何念伸手好心扶了他一把。
苏爱莲刻意拖着秦筝走在后面,笑着嘀咕道:“你哥们像是对我姐们很感兴趣啊!”秦筝非礼勿视,看山腰风景,红绿黄三色,层林尽染。前些日子,开宝马8系的大老远跑来送小馄饨,这会儿,骆雨歇又在这儿献殷勤。6!骆雨歇的审美他知道,何念应该不在他感兴趣的范畴,特特跑过去问东问西,是打什么算盘?难道真要搞什么女团?
以前骆氏没破产的时候估计还能让太子爷扔些钱出去捧一个女团,现在,他拿什么组团?
何念的这个理由骆雨歇无可辩驳。但他很快想到女侠另一个巨大优势。
“女侠,人不能妄自菲薄。你跟绑匪打架那晚,当真惊艳啊!其实在舞台上跳舞不会比你行侠仗义、打家劫舍更难,你要是学肯定学的又快又好!而且要是跟国粹武术贯通融合肯定更好看,秦筝,你说是不是?”骆雨歇看向后面的秦筝,“跳舞嘛,秦筝在行,回头让他教你试试!”
打家劫舍……何念腹诽: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听到秦筝会跳舞,她惊讶地转过头上下打量他一圈,眼神里是满满询问……大腹便便,这身材,不像会跳舞的人啊!
秦筝躲开垂询目光,专心看风景,趁众人不注意踢了骆雨歇一脚,感觉这次出来是个彻彻底底的错误,骆雨歇不害死他不甘心是吧!
骆雨歇吃痛,一脸无辜地瞪秦筝,但自知理亏,暂时消停了些。
爬到半山腰,四人讨论坐缆车还是徒步爬,毕竟都是青年男女,体力不错,一致认为爬山要名副其实,于是众人喝了些水,休息了一会后,继续往上走。香山不高,爬得快的话,从山脚到山顶,两个小时绰绰有余。
秦筝因为胖是几个人里出汗最多的,他随身带了块白手绢,已经擦得湿透。
“……怎么就自暴自弃了呢。”骆雨歇看着远处含沙射影,两年前秦筝那身材,连他都垂涎不已,想不到啊,岁月是一袋袋的猪饲料,还是加了催肥剂的。
秦筝秉持心静自然凉的理念,不理睬他。
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游历山河确实可以让人心胸开阔,工作和生活的烦恼可以轻松地统统抛在脑后,何念伸个懒腰,对着山下吆喝了一嗓子,她小时候在五空庵的山上也常喜欢对着山下喊一嗓子。听说山上有狼,她自信地认为自己这声吼能喝退饿狼。
好久不登山,她蓦地想到家乡山水,胸中涌起一阵乡愁。
何念登高望远,悠悠道:“我以前在老家的时候每个周末都要爬山,我们那的山比这里的山大多了,一座连一座,又高又陡!”
骆雨歇听她这么说,凑过来打趣道:“那女侠的山歌一定唱得很好吧,有没有跟情郎小哥哥对唱过?”
何念很坦荡:“我不会唱歌!”他们那的人确实男男女女都爱唱歌,而且嗓子一个比一个好,她却全然是个另类,不说五音不全吧,反正没有乐感,习惯性跑掉,怎么练都没用。
“不会……是不喜欢,还是……不经常唱啊?”
“听倒是挺喜欢的,但唱不来,小学的时候,老师委婉地拒绝我参加合唱团,因为我一加入,调就容易跑偏……”何念想起小时候的糗事,对着苏爱莲傻笑,“明明唱不好,我还要扯着嗓子卖力地唱,现在想来也是太逗了,哈哈……”
那情景想想也是有趣,两个女孩一起弯腰大笑起来。
骆雨歇噎了一下,感觉把女侠打造成国民偶像这条路,真真任重而道远。
众人登顶远望,看到南坡地势低缓处有片三层小别墅,错落分布在山谷的位置,红顶白墙,远远看着精致漂亮,又因着这地段优势,想来价格不菲。主人家定是非富即贵。
何念想起自己去过这里的别墅区,还是给陆昭亮家送小龙虾。等等,陆昭亮家也就是陆昭明的家,他是不是现在就在家里?
骆雨歇“咿”了一声,显然也发现了这片别墅,“诸位,要不要去看看老朋友?”他凤眼一眯,提议道,“陆少肯定欢迎我们!”
一想到陆昭明,何念不由得心头一跳。第一反应是拒绝。
没等她说什么,苏爱莲豪放地“卧操”一声,一脸不可置信:“那孙子住这儿?我勒个乖乖,会投胎比会啥都强啊!”
骆雨歇笑呛了一口,这话听着没毛病。
何念踟蹰道:“贸然打扰不太好吧?万一人家不在家呢?”
骆雨歇立刻装模作样地打了个电话,把拜访的事一说,末了说道,“好好好,陆少在家是吧,欢迎是吗?OK,我们一会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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